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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八中我为八中增辉奖评选规定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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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温八中“我为八中增辉奖”评选规定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深入挖掘学生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作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校园氛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我为八中增辉奖”的评选作如下规定:

  一、评选范围:

  学科竞赛成绩优秀的同学;各类先进个人、团体获奖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品德高尚、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同学。

  二、评选条件:

  1、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品德等第良好以上。

  2、学科竞赛成绩初中获市直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高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

  3、中学生体育节团体成绩市直前二名、个人成绩市直第一名;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成绩第一名。

  4、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者。

  5、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者。

  在具备第一个条件的前提下,如果符合其他4条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均可授予“我为八中增辉奖”。

  三、评选方法

  1、原则上每个学期评选1次。

  2、由政教处提名,报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3、评选以获奖证书、文件、有关单位的证明等为依据。

  四、表彰

  “我为八中增辉奖”获得者由办公室正式发文并存档,同时召开表彰大会,给以适当物质奖励,记入校史。

篇2:长郡八中我为八中增辉奖评选规定

  州温八中“我为八中增辉奖”评选规定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深入挖掘学生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作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形成人人争先的良好校园氛围,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我为八中增辉奖”的评选作如下规定:

  一、评选范围:

  学科竞赛成绩优秀的同学;各类先进个人、团体获奖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品德高尚、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的同学。

  二、评选条件:

  1、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品德等第良好以上。

  2、学科竞赛成绩初中获市直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高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

  3、中学生体育节团体成绩市直前二名、个人成绩市直第一名;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成绩第一名。

  4、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者。

  5、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者。

  在具备第一个条件的前提下,如果符合其他4条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均可授予“我为八中增辉奖”。

  三、评选方法

  1、原则上每个学期评选1次。

  2、由政教处提名,报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3、评选以获奖证书、文件、有关单位的证明等为依据。

  四、表彰

  “我为八中增辉奖”获得者由办公室正式发文并存档,同时召开表彰大会,给以适当物质奖励,记入校史。

篇3:整合培训项目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整合培训项目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为了激励先进、表彰优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加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培训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

  (一)对象:所有参训学员。

  (二)名额:优秀学员评选比例占参训学员数的 15%。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有关项目实施的各类材料,及时登陆个人空间,完善个人资料,进行自主选学。

  (二)认真学习网络课程,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时间。

  (三)积极参与各类教师工作坊活动,互动交流热情高、数量多、质量好,能引起参训教师的共鸣。

  (四)认真及时的提交学科作业且成绩良好以上,积极参与作业互评。

  (五)积极撰写研修计划和总结,真实客观的记录研修心得。

  (六)积极参与区域研修和校本研修活动,提交高质量的线下活动鉴定表和线下活动资源,为生成性资源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七)及时关注并热心参与项目办开展的各类网上活动。

  四、评选程序和表彰

  培训结束后,由各班级辅导者根据平台数据和平时活动记录,按照优秀比率推荐优秀学员名单,报项目执行办公室审定。经审核确定的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并在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