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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

  • 2024-06-24
  • 7065

  市商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管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号)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20**]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班主任应由取得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经过相关培训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指导等方面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职业指导能力。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学生思想工作。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品质。针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和援助,帮助学生提高应对挫折、适应岗位、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班级管理工作。组建班委会,制定班级公约和学生自律规范,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学生进行表扬和批评教育,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加强安全教育,维护班级和学生安全。

  (三)、组织班级活动。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引导学生参加有利于健康成长的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校培养目标,针对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团)会活动。

  (四)、职业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与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选择职业发展方向,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或升学。

  (五)、沟通协调工作。全面、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表现,帮助、引导家长和社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并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组织学生对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指导学生整理、遴选用于撰写自我介绍和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专题报告的材料,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聘用班主任程序

  根据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办公布的当年招生规模数和各专业班级配置情况,由教学部提出班主任人选,学生处汇总平衡后报校长室批准。

  四、任职年限

  (一)、每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每一届为一个班主任聘任周期,原则上一名教职人员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二)、班主任任职期间,因故确实无法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卸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中途增聘班主任。

  (三)、在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学生管理工作出现严重后果者,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中途解聘。

  五、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由每月基本津贴、坐班津贴、责任津贴组成。

  (一)、基本津贴(教师、行政人员)

  1、班级人数30人以下(不含30人),每月700元;

  2、班级人数30人以上40人以下(不含40人),每月800元;

  3、班级人数4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每月900元;

  4、班级人数50人以上,每月1000元;

  5、暑假、寒假及实习期间发放为基本津贴的一半。

  (二)、坐班津贴(教师)

  1、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增加每月800元坐班津贴;

  2、暑假、寒假及实习期间坐班津贴暂停发放。

  (三)、责任津贴(教师、行政人员)

  班主任每人每月发放责任津贴300元,有下列情况之一,扣发当月责任津贴。

  1、班主任会议无故缺席或请假2次以上的;

  2、一个月内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岗位5天以上的;

  3、学生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时,由于主观原因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四)、专职班主任(外聘教师)

  专职班主任工资核定为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六、班主任工作考核与奖励

  (一)、班主任考核工作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学生处、各教学部根据班主任工作情况,分步骤分阶段进行考核,学生处汇总,在听取教学部有关意见后,提出初审名单,报校长室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二)、学期考核成绩由教学部(40%)、学生处(30%)、校长室(30%)三个部分组成。

  (三)、考核内容从班主任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进取心强、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生积极向上,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以学生为本,考虑学生个性特点,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勤:按时进班,能经常与学生沟通、谈心。各类会议准时到场,积极参加班主任培训,努力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绩:班级课堂纪律好,学风积极,学生成绩发挥出应有水平。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获奖较多,班级团结,凝聚力强。

  (四)、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种。考核奖金根据学校奖励总额进行分配。

  (五)、对于考核不符合要求但主观较努力的班主任,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鼓励其克服困难继续勇挑重担;对于考核不符合要求主观上不求上进推卸责任造成后果的班主任,将停止其班主任职务,并与其职称评定挂钩,取消其当年评定资格,待重新上岗后视情况而定。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分管德育工作校长领导,学生处负责执行。

  七、班主任培训

  (一)、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训,提高班主任整体素质。采取不同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二)、定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总结,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三)、选派具有较高素养的班主任出国培训。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连续两年年终考核良好及以上,专职教师优先考虑。

  八、学生德育工作及班主任队伍管理

  (一)、以学生处为条线牵头、各教学部为区块主抓落实各项德育活动;

  (二)、学生处重点做好每学期德育工作规划、总体发展目标实施、学校及区、市级重大德育活动的开展、应急事件处置,负责全体班主任培训及考评,决定班主任聘任;

  (三)、各教学部设立专职德育主任,分管学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定期考核;

  (四)、各教学部负责对本部班主任每月考评,并报学生处备案以核定考核津贴;组织好本部门各项德育活动。

  (五)、原班主任工作相关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

篇2: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

  市商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班主任工作管理,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管理和德育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号)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20**]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班主任应由取得教师资格、思想道德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经过相关培训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指导等方面基本知识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职业指导能力。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学生思想工作。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品质。针对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教育、引导和援助,帮助学生提高应对挫折、适应岗位、融入社会的能力。

  (二)、班级管理工作。组建班委会,制定班级公约和学生自律规范,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学生进行表扬和批评教育,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加强安全教育,维护班级和学生安全。

  (三)、组织班级活动。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引导学生参加有利于健康成长的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文体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校培养目标,针对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团)会活动。

  (四)、职业指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升职业素养与职业生涯规划能力。指导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选择职业发展方向,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或升学。

  (五)、沟通协调工作。全面、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和社区的表现,帮助、引导家长和社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并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期组织学生对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引导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指导学生整理、遴选用于撰写自我介绍和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专题报告的材料,帮助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实现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聘用班主任程序

  根据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办公布的当年招生规模数和各专业班级配置情况,由教学部提出班主任人选,学生处汇总平衡后报校长室批准。

  四、任职年限

  (一)、每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每一届为一个班主任聘任周期,原则上一名教职人员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二)、班主任任职期间,因故确实无法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卸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中途增聘班主任。

  (三)、在班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学生管理工作出现严重后果者,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中途解聘。

  五、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由每月基本津贴、坐班津贴、责任津贴组成。

  (一)、基本津贴(教师、行政人员)

  1、班级人数30人以下(不含30人),每月700元;

  2、班级人数30人以上40人以下(不含40人),每月800元;

  3、班级人数4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每月900元;

  4、班级人数50人以上,每月1000元;

  5、暑假、寒假及实习期间发放为基本津贴的一半。

  (二)、坐班津贴(教师)

  1、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增加每月800元坐班津贴;

  2、暑假、寒假及实习期间坐班津贴暂停发放。

  (三)、责任津贴(教师、行政人员)

  班主任每人每月发放责任津贴300元,有下列情况之一,扣发当月责任津贴。

  1、班主任会议无故缺席或请假2次以上的;

  2、一个月内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岗位5天以上的;

  3、学生因疏于教育、管理导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突发事件时,由于主观原因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

  (四)、专职班主任(外聘教师)

  专职班主任工资核定为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六、班主任工作考核与奖励

  (一)、班主任考核工作每学期评定一次。由学生处、各教学部根据班主任工作情况,分步骤分阶段进行考核,学生处汇总,在听取教学部有关意见后,提出初审名单,报校长室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二)、学期考核成绩由教学部(40%)、学生处(30%)、校长室(30%)三个部分组成。

  (三)、考核内容从班主任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进取心强、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能: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生积极向上,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以学生为本,考虑学生个性特点,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勤:按时进班,能经常与学生沟通、谈心。各类会议准时到场,积极参加班主任培训,努力提高班级管理水平。

  绩:班级课堂纪律好,学风积极,学生成绩发挥出应有水平。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获奖较多,班级团结,凝聚力强。

  (四)、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种。考核奖金根据学校奖励总额进行分配。

  (五)、对于考核不符合要求但主观较努力的班主任,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鼓励其克服困难继续勇挑重担;对于考核不符合要求主观上不求上进推卸责任造成后果的班主任,将停止其班主任职务,并与其职称评定挂钩,取消其当年评定资格,待重新上岗后视情况而定。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分管德育工作校长领导,学生处负责执行。

  七、班主任培训

  (一)、加强班主任队伍培训,提高班主任整体素质。采取不同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

  (二)、定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总结,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三)、选派具有较高素养的班主任出国培训。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连续两年年终考核良好及以上,专职教师优先考虑。

  八、学生德育工作及班主任队伍管理

  (一)、以学生处为条线牵头、各教学部为区块主抓落实各项德育活动;

  (二)、学生处重点做好每学期德育工作规划、总体发展目标实施、学校及区、市级重大德育活动的开展、应急事件处置,负责全体班主任培训及考评,决定班主任聘任;

  (三)、各教学部设立专职德育主任,分管学生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定期考核;

  (四)、各教学部负责对本部班主任每月考评,并报学生处备案以核定考核津贴;组织好本部门各项德育活动。

  (五)、原班主任工作相关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处。

篇3:学校师生饮用水管理规定

  学校师生饮用水管理规定

  一、水源选择与保障

  1.为确保学校师生饮用水的安全与健康,学校应慎重选择饮用水源。优先选择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或经过净化处理的地下水。对于自行采集的水源,需经过严格的水质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2.学校应定期对水源地进行巡查,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同时,应与当地环保、卫生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水源地的水质状况,确保水源的安全可靠。

  二、储存与运输规范

  1.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饮用水储存设施,确保储存容器清洁、无毒、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储存设施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水源受到二次污染。

  2.饮用水在运输过程中,应采用专用车辆或容器,确保容器密封、防漏、防晒、防冻。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颠簸,防止水源受到污染或变质。

  三、质量检测与标准

  1.学校应定期对饮用水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应涵盖浑浊度、pH值、总大肠菌群、余氯、铅、镉等关键指标。检测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饮用水质量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不得作为学校饮用水供应。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水样,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四、饮用时间规定

  1.学校应根据师生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饮用水供应时间。确保学生在上课前、下课后以及课间休息时能够随时饮用到新鲜、安全的饮用水。

  2.饮用水供应时间应固定,并在校园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以便师生了解并合理安排饮水时间。

  五、供应设备维护

  1.学校应对饮用水供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饮水机、净水设备、管路系统等。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过滤效果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师生饮水需求。

  2.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报修。对于需要更换的设备或零部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品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使用行为规范

  1.学校应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学生应文明饮水,不得随意泼洒、浪费饮用水。同时,师生在使用饮水设备时,应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手部直接接触饮水口。

  2.使用饮水设备后,应自觉关闭水源,保持设备清洁。学校应设立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清洁工作,定期清理饮水口、水盘等易积尘部位,防止细菌滋生。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

  1.学校应设立饮用水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饮用水管理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

  2.对于违反饮用水管理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紧急应对与处理

  1.学校应制定饮用水供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预案应针对水源污染、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进行设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

  2.一旦发现饮用水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用相关设备或水源,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同时,学校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的饮水安全,如提供替代饮用水源、维修设备等。

  九、培训与教育

  1.学校应定期对师生进行饮用水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饮水安全意识。培训内容包括饮用水的重要性、水质标准、储存与运输要求、设备使用与维护等。

  2.通过举办讲座、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师生普及饮用水安全知识,引导师生养成科学、健康的饮水习惯。

  十、档案管理与信息公开

  1.学校应建立饮用水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水源选择、质量检测、设备维护、应急处理等情况。档案应定期更新,保持完整性和准确性。

  2.学校应定期向师生公开饮用水质量检测结果、设备维护情况等信息,接受师生的监督和评价。同时,对于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通过以上十个方面的详细规定,学校可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与健康,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饮水环境。同时,这些规定也有助于提高师生的饮水安全意识,促进学校整体卫生水平的提升。

  饮用水3

  后勤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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