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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小学党小组庆七一评优表彰方案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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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塘圭小学党小组庆“七一”评优表彰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体共产党员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努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学区党支部会议精神,在我校推选3名在职优秀党员和1名临聘优秀党员以及1名退休优秀党员。

  一、自主申报(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自觉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抵制“四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正式党员。

  3、自主申报时间为6月9日--6月11日

  二、民主评议

  6月12日,召开全体党员老师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推选出优秀党员。

  三、公告公示

  6月13日--6月17日

篇2:八巨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

  巨八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工作热情,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真正体现“爱岗敬业、求索奉献”的新巨中内涵,完善竞争体制,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如下评优、表彰奖励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校、镇、县级等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服务标兵等;

  2、年度业务考核、师德考核等;

  3、其它。

  二、表彰名额

  参照相当文件规定,且按积分、考核、会办等程序等确定。

  三、评选条件、积分细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或进步较快的以及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发展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一)资格等积分

  1.工作态度:由部门领导积分(最高3分);

  2.工作量分为三类:A类(10节课及以上)得10分、B类得(9-10节)8分、C类(8节及以下)得4分;课指主课和早、中、晚、辅导课。

  3.在片、县级开过公开课,分别计0.5、1分。

  4.民意测评:教职工测评成绩点30%,领导班子测评占70%。民意测评优秀合格率达80%的得5分,民意测评优秀合格率60%以上的得4分,民意测评优秀合格率60%以下的得2分。

  (二)工作积分

  1.在教学一线、出勤率高、全身心投入教学的同志。未出勤次数一学期内超过20次以上或请假次数超过30次的,不在评选范围之内。缺签一次扣一分,请假(不含公假)一次扣0.5分,出满勤人员得10分。

  2.教学方法新颖、教学实绩突出的同志。任教双班的优先考虑,其中一个班成绩如有倒数的(倒一),看正数的名次(前三名),对应积分为8分、5分、3分。任教单班的同志成绩必须是前三名,对应积分为7分、4分、2分。获得过校长特别奖的学科教师分别加1分。

  3.非统考学科的教学人员评选标准主要看工作责任心,对学校的发展有无重大贡献,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是否做出特色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成绩。推荐评选名额不超过总人数的5%。

  4.语数英双班或理、化3个班加1分。

  5.非统考学科以服务为主的教学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进入最终候选名单。

  6.领导人员参与优秀教师评比,名额不超过3人。

  7.近两年内,无违规违纪现象,无学校通报方可参加评选。

  8.在学生管理方面有独特的办法,能协助本班课任老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辍学率较低的。

  9.根据政教处出示的各班积分进行简单的排序,总积分后三名的不在考核、选举范围之内。其班级工作总积分计入个人得分。

  10.秋学期在两次月考和二次期中、末考试中,班级总分达到三次倒一的,取消该班班主任的评选资格。

  11.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同志可直接进入最后会办程序确定。

  注:其中(7-10)为班主任积分附加项。

  (三)其它奖励积分

  1.新闻宣传:县级0.5分、市级2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

  2.在县局项目创建、考核等过程中,为学校做出杰出贡献的可酌情加分。

  四、评选要求和办法

  (一)评选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民主评选,严格考核,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评选推荐工作要“合理、科学、规范”为基础,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工作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评选。表彰的人选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教学第一线的原则,重点向任教双班的语数英学科倾斜。

  (二)评选流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