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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中学考勤规定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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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临中学考勤规定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10)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10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办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发布日起开始执行。

篇2:台州双语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州台双语学校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维持良好教学秩序,进一步发挥教师的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于本学年开始实行本考勤规定。规定如下:

  1、学校实行坐班制,教师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00之前到中学部或小学部指定办公室签到,下午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签到,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表下班离校。

  2、早读、夜自修下班教师的出勤由班级指定学生记录,记录表一式两份,分别交值周行政及教务处。

  3、教师准时参加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若未能参加,须向会议组织者及值周行政请假。

  4、教师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论坛等活动,若未能参加,须向活动组织者及值周行政请假。

  5、值周教师每周对全校教师的出勤至少抽查一次。

  6、值周教师每周对教师的考勤情况统计汇总,于下周一上午公布。

  7、办公室每学期对教师的考勤作汇总,于期末公布。

  8、教师的考勤与年度考核挂钩,直接影响教师各级各类的评比、奖惩等。

  9、本考勤规定现为暂行阶段,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篇3:培正中学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如实后,方可在学生的请假申请书上签名同意,然后向级长呈报,级长再报教导处;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