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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二中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 2024-06-23
  • 1921

  阳罗二中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针对性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德育方式,认真实施“德育导师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实施“德育导师制”的工作原则

  1、发现原则,德育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学生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识基础,循环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德育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受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漏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三、德育导师的重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四、德育导师制操作方法

  1、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为保证德阳育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由校长室、政教处、团委、年级段的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落实好德育导师人选和受导学生、明确职责,有效地开展施导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z

  2、各班级要配合学校搞好德育导师制的实施

  (1)导师的产生和选择

  根据各班级教师的实际情况,采取教师自荐、政教处、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学生德育导师,由学生个人爱好选择导师,或导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受导学生,每位导师指导1-2人。

  (2)受导学生的产生

  由班级及班主任推荐有以下功夫情况的学生为受导学生

  A、在遵守校纪校规方面有困难、道德品质、行为习惯有缺陷的学生。

  B、缺乏合作精神,不善于与同学、老师、家长沟通性格内向的学生

  C、受青春期困惑和心理因素干扰较大的学生

  D、学校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单亲、重组父母在外打工,贫困等家庭子女。

  E、学习困难、家庭教育又不合法,厌学的学生。

  (3)组织导师、学生填写好“德育导师制双向选择表,原则上是班级的任课教师与本班级同学结对。

  3、德育指导师的具体做法

  (1)德育指导师在接收学生后,应主动与学生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熟悉学生的基本情况,与班主任共同填写学生教育档案,负责对学生进行学习、思想、人际关系和生活上的指导。

  (2)德育导师每周批改学生周记一次;受导学生住校的每周至少下寝室一次,每周至少安排一次与受导学生的交流或辅导;每月至少有一次与学生家长沟通,每月指导受导学生读一本课外读物,每学期至少一次到受导学生家进行家访,并建好工作活动手册,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3)德育指导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撰写受导学生个案分析,学校选择典型个案装订成册,供教师、家长交流学习。

  五、考核与奖励

  1、学校每学期对德育指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薄弱或失误者提升批评。

  2、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记入指导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评先等挂钩。

篇2: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树立全员德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本着加强德育师资力量,强化教师育人功能,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充分满足学生成长的个性化需求,整合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新局面,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从本学期开始实行德育导师制,特制订三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1、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

  2、实施亲情化和个性化的德育,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一对一”指导,重在过程,动态把握学生的发展轨迹。

  三、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学校行政班子为领导的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组员:z

  2、德育导师队伍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自本学期起试行德育导师制,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导师工作,人人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导师队伍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及部分任课教师组成,其中学校领导分到各年级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级:分管领导:z

  二年级:分管领导:z

  三年级:分管领导:z

  四年级:分管领导:z

  五年级:分管领导:z

  六年级:分管领导:z

  四、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要有重点地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德育导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校德育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德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学期结束时对各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德育导师工作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5)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工作中的支持。

  (6)与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其他教师随机交流情况与工作经验。

  (7)认真学习有关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辅导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导”的素养,利用谈心、集体活动、家访等形式履行好各项应尽职责。

  (8)德育导师应为学生做好有关成长档案记录,相应做好有关记录。

  五、具体做法及要求:

  1.摸底调查:调查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学生,选择确定受导,尤其是家庭教育有缺失、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

  2.成立辅导小组: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1-2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

  (2)导师应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3)导师必须做到:

  每周必须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辅导等;每月必须与家长联络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改变受导学生的现状。

  要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要尊重学生,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评价: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薄弱或失误者提出批评。

  2、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导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

  三中心小学德育处

篇3:凤梧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凤梧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本着加强德育师资力量,强化教师育人功能,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德育理念,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充分满足学生成长的个性化需求,整合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新局面,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从本学期开始实行德育导师制,特制订蓬朗中心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1.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

  2.实施亲情化和个性化的德育,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一对一”指导,重在过程,动态把握学生的发展轨迹。

  三、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学校行政班子为领导的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德育导师队伍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自本学期起试行德育导师制,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导师工作,人人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导师队伍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及部分任课教师组成,其中学校领导分到各年级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级:分管领导:z各班班主任z

  二年级分管领导:z各班班主任 z

  三年级:分管领导:z各班班主任

  四年级:分管领导:z各班班主任

  五年级:分管领导:z各班班主任

  六年级:分管领导:z 各班班主任

  四、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要有重点地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德育导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校德育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德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学期结束时对各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德育导师工作职责

  (1)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

  端正学习态度,辅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个性特长。

  (4)协助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5)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家长在教育学生工作中的支持。

  (6)与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其他教师随机交流情况与工作经验。

  (7)认真学习有关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辅导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导”的素养,利用谈心、集体活动、家访等形式履行好各项应尽职责。

  (8)德育导师应为学生做好有关成长档案记录,相应做好有关记录,要及时积累撰写德育导师案例,每学年不少于1篇。

  五、具体做法及要求:

  1.摸底调查:调查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学生,选择确定受导,尤其是家庭教育有缺失、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

  2.成立辅导小组:每位德育导师与所指导的学生构成一个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指导1-2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应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采取个性化、亲情化的教育方法。

  (2)导师应认真倾听学生的心声,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及时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3)导师必须做到:

  每周必须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辅导等;每月必须与家长联络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改变受导学生的现状。

  要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要尊重学生,依法执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六、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评价: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对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薄弱或失误者提出批评。

  2.德育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记入导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奖励、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