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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 2024-06-23
  • 4334

  星五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三、实施范围:

  受学校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学的有关请假制度规定处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给于教师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按十个月发放。(七、八月为暑假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寒假按当月延续计发。)

  (一)学年度考核奖(每年6月考核,人均约3000元奖金)

  教育局统一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用于校长和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奖,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和教师师德考核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各老师一年来工作实绩,经校考核组评定确定发放系数,给予每人奖励。学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系数为:优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终考核奖(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约2000元奖金)

  1、星五小学教师目标考核奖,依据《星五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评估》(附件3)评定教师的工作得分,根据得分进行奖励,每学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依据《《星五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附件4)执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评先评优、指导学生获奖等,每学期统计奖励一次。

  (三)月考核奖励工资(一)(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65%,每月约900元):

  学校每月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考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绩效工资,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月考核奖主要构成及考核办法:

  (1)考勤奖: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300元,依据《温州市星五小学教师出勤、请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奖:按月考核,教育学生到位,所担任班级的学生没有出现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给予奖励50元。依据《星五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施考核,发生安全事故酌情扣发或不给奖。

  (3)教学奖:教师能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改作、认真辅导学生,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教学任务,每人每月给予奖励150元。(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及听常态课后给于)

  (4)午间管理奖:教师在午间能按学校规定及时到岗分餐,并能教育学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维护各班级学生的午间秩序,以超工作量计算,每人每月给予奖励约200元。

  (5)值日值周奖:值日值周每月奖100元。值周、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执行任务,晨间、课间、午间、放学路队管理,值周、值日情况登记等每缺一项扣5元。

  (6)会议(*及晨会)及校本教研奖:准时到会,认真做笔记,不交头接耳,中途不干与会议或校本活动无关的事,不提早离会,奖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奖励工资(二)(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下总额的15%)

  (1)岗位责任奖:副班主任津贴每月奖励150元,教科研负责人每月奖励80元,总务处后勤人员每月奖励80元,教研组长每月奖励60元,图书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仪器室管理员每月奖励60元,卫生导师每月奖励60元。

  依据《星五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实施考核,酌情扣发。

  (2)超工作量奖:根据教师实际周课时,分科量定标准,按月发放。超工作量月奖计算公式:(教师实际周课时-相应标准周课时)×4×15元。

  (3)加班补贴: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时间在校加班或带学生外出活动的:加班一天奖励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长会奖励

  积极做好“双家”工作,积极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至少1次,给于每位参与的教师奖励100元。(凭家长签到表发放)

  (5)“星级班级”奖励:每月1次,给于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6)奉献奖

  “规定假”没请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给于50元奖励。参加无偿献血

  教师本人奖励300元,并休假半天。

  (7)节日生活补贴:由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生活补贴中统一提取,由学校统一发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其中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见习期教师享受节日福利50%。

  节日元旦劳动节端午节教师节国庆节中秋节春节

  金额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办法自20**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篇2: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第一实验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建立更趋合理、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浪沧区小学绩效考核指导办法》,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职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组织与机构

  我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少先队辅导员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考核方案由教职工大会通过、考核小组由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绩效考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标准

  考核对象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本区在编在岗人员。

  根据综合考核教师平时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出勤和完成任务的实绩(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等共同因素来确定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要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考核参照以下四个量表及规定执行。分别为:

  附件一:学校行政领导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三:学校一般工作人员绩效评价量表

  附件四:浪沧区教师周课时工作量标准

  三、考核方式及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为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的综合评价,包括多个有机结合的评价方式,即绩效考核小组评价、学科组评价和年级组评价、教职工评价、学生评价。具体办法如下:

  1.绩效考核小组评价是建立在学校常规管理和考核小组成员对学校教职工的深入了解基础上的基本评价手段。具有全面、及时、客观的特点。

  2.学科组和年级组评价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在各个学科组、年级组同事之间的团队协作和教学教研活动、交流的基础上,被评价的对象参加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

  3.教学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学生,是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教学工作应得到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在考核中应对被评价人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满意度测评,以获得学生、家长对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教职工评价是评价学校行政领导绩效的有效渠道。通过评价了解学校教职员工对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表现及成绩的满意度,获得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考核办法

  1.学校行政领导的评价办法

  学校的行政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书记、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和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副主任等中层领导,学校行政领导人数不可超过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

  学校行政领导的工作绩效评分由教学工作绩效评分和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两部分组成,其权重分配为校长教学工作为0.3,副校长教学工作为0.5,学校中层教学工作为0.6。

  (1)学校行政领导的绩效考核总分为L,其中学校行政领导的行政工作绩效评分为L1,按附件一由考核小组和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总分为L2,按附件二由考核小组、年级组和学科组进行教育教学绩效评价。

  (2)L1和L2的考核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满分分别为100分。

  (3)L =L1×行政工作权重+L2×教学工作权重

  2.专任教师的评价办法

  专任教师包括具有教师资格并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活动的人员。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价总分为J,由教师刚性指标考核得分、考核小组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三部分分值综合构成,满分为100分。

  (1)教师的刚性指标J1主要包括教师课时工作量、社会工作量、继续教育情况、学生满意度测评情况、应参加的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情况(如学科组活动、听课评课等),具体由学校考核小组派专人负责统计,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本部分满分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50%(另附表)。

  (2)考核小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考核小组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30%。

  (3)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按附件二评分,专任教师所在年级和学科所有教师对所评教师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J3,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20%。

  (4)J=J1×50%+J2×30%+J3×20%

  3.学校员工评价办法

  学校员工的工作绩效评分为*,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所有教职工按附件三评分,满分为100分。

  (1)考核小组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1,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60%。

  (2)所有教职工对其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算术平均值*2,满分分别为100分,在总分中的权重为40%。

  (3)*=*1×60%+*2×40%

  四、分配额度及办法

  绩效工资的3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含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每学期末进行考核,一年中两次考核取平均值作为年终考核的结果(如有调动,原单位考核结果随调动人员至新单位,与新单位考核结果一并计算)。

  1.基本绩效类(55%)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工勤人员、试用期人员按50%计发。

  基本绩效奖与考核结果挂钩。

  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22个工作日)领取50%的基本绩效工资;每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不参与基本绩效工资的分配。

  2.考勤类(15%)

  每学期全勤的发全额,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取消全勤奖;病事假累计不足一个月,每天扣发额等于考勤奖除以22天(每年按区教育局统一公布的扣发标准计算)。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一次扣30元。

  临时代课、节假日值班、加班等。

  (1)学校兼职在减少局规定的课务量的情况下不享受兼职加分奖励,不减少课务量的情况下有考核小组根据兼职工作完成情况经考核后酌情奖励。

  (2)临时代课:主课30元/节,副课15元/节,兴趣课10元/节(学校安排的临时代课,如未超过教师本人周课时工作量上限标准的,不再享受超课时补贴。)

  (3)节假日值班:60元/天(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加班:30元/天(须经学校同意,行政按上级规定执行)。

  3.岗位津贴类(15%)由教育局统一分配

  班主任津贴:班级学生数38人及以上的每月300元;班级学生数32人至37人的每月250元;班级学生数31人及以下的每月200元。

  校长奖励性津贴:按附件五《浪沧区校长奖励性津贴考核评定细则》执行。

  4.奖励类(10%)

  包括竞赛获奖、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教学质量、校内表彰等(有专项奖励的不重复)。具体标准如下(以下标准为最高上限,下同。总奖励额不超过本类总金额数):

  ①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评比: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400元 300元 250元

  省 300元 200元 150元

  市 200元 150元 80元

  区 100元 80元 50元

  辅导区 50元 30元 20元

  附:获奖以主管部门认可为准,按最高获奖结果发放,奖励不重复享受。(下同)

  ②学生个人参赛获奖,同一项目多人参赛以最高人奖额①项的50%给予。学生团体参赛获奖后辅导教师奖励额以①项的80%给予。(如有其它部门奖励的,本校不再重复奖励)

  ③教师在报刊杂志上(教育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主编的)发表教育教学文章应嘉奖(集体组稿、学报类、增刊不计)。

  国家级 300元 省级 200元 市级100元 区级50元

  ④教师对外承担公开教学任务应加:

  国家级400元省级300元市级 200元

  区级 100元辅导区50元校级 30元

  注:其他荣誉称号均按区或参照以上标准加奖。

  ⑤质量调研奖惩(区级及以上):

  优秀率达标:500元 及格率达标:500元 平均分达标:500元附:优秀率在及格率达标基础上才能享受。教学质量未达标,由校考核组讨论后酌情扣发。

  ⑥校内表彰。

  先进教师(5名):200元 优秀班主任(3名):100元

  优秀教研组(1个)每组200元

  文明办公室(1个)每组200元

  5.其他类(5%)

  看护(含早自习、午间看护、放心班、护导等)。按看护工作量比例奖励,每人每月平均100元。(寒暑假除外)

  注: 2~4项的数额不足时,可以相互补充调整使用;调整后仍不足时按超过的平均数额递减,结余款并入1项(基本绩效)按时发放。

  五、本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z市浪沧新城第一实验小学

篇3:区高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区高级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我校聘任领导小组聘任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正职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出勤奖、考核奖、工作量奖、加班补贴、岗位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他奖励七部分组成。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进行考核,分A、B、C、D四个等次发放。

  第七条:出勤奖、工作量奖,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岗位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奖”一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 :加班补贴及其它奖励,根据具体情况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实行月统计、月审批、月公示的考评制度。

  (一)出勤奖部分

  第十条:出勤奖

  根据《z开发区高级中学出勤考核条例》的规定,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的教职工实行每人每月200元奖励。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没有出勤奖。

  (二)考核奖部分

  第十一条:考核奖主要是学校对教职员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按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按A、B、C、D等级发放考核奖。

  第十二条:教职工考核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班主任考核根据《z开发区高级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干部考核根据《z开发区高级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体考核对象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年发放一次。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以下(含C档)的人员,作为下学年度待聘或落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个系列按比例参加对应考评。

  第十五条:内退人员:按其参与考核金额的70%发放,不再享受学校内部的其它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外借人员:由使用单位进行考核合格后,参照其参与考核的奖金发放。

  (三)工作量奖部分

  第十七条:满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在完成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的超量工作或任课。

  1、 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根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发放300元聘任奖金。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满工作量以如下课时为满量(其中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标准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通用技术

  综合实践、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

  12课时/周

  14课时/周

  16课时/周

  说明:

  (1)上表已体现学科间的差异,因此,各学科教案、批改、辅导等,不另计工作量。高三选修科目与语数外相同。

  (2)由甲年级跨乙年级任课,按因跨乙年级而实际增加的教案总数,每个教案补贴0.5课时数。

  由甲学科跨乙学科任课,因跨学科而实际增加的教案总数,每个教案补贴0.5课时数。

  (3)教师除要完成规定的周课时数外,还有责任和义务承担学校交给的其它经常性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承担社团活动、指导学科兴趣小组,培训文艺体育团队;负责学生跑操广播操工作、承担学校正式委托的负责传、帮、带年轻教师的任务。

  (4)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必须兼课,兼课数如下:

  以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标准为1,正校级1/4,副校级1/3,中层干部1/2,不同学科干部按其相应学科标准工作量核定课时数。

  (5)、教龄满28年以上者,坚持进课堂上课者,工作量减半。

  2、职称系数表

  职级 系数

  中学高级

  中学一级

  中学二级

  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

  1.2

  1.1

  1

  0.8

  3、不满工作量聘任奖发放方法:

  周课时数/周课时标准工作量*300后再折半计算

  4、超课时酬金计算方法:经校长室同意,超课时酬金为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20元。超课酬金=20元×职称系数

  (四)加班奖励部分

  第十八条:加班奖励(以每月上报为准):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任务,如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属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则上从严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如果确有紧急任务需要加班,需要经处室主任审批同意,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在加班规定期间必须完成加班任务。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加班半天,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30元/晚。

  4、语文、外语等学科教师早自习下班辅导工作量:每次10元,迟到不发,无故缺席倒扣20元(以学生记录为依据)。

  5、早操、课间操工作量:早操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课间操或跑操由体育组按学校要求安排三名体育教师到位组织,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标准每人每天10元。由于学校或天气原因导致不出操,按实计算。但教师每缺一次,倒扣除20元。

  6、课外活动工作量:课外活动包括社团活动、学科竞赛培训、特长生专业训练等。课外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教案、有学生名册、有学生签字的训练活动记录,文化学科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45分钟,特长生专业训练每次不少于90分钟。符合上述条件的课外活动,按20元/课时计算。

  7、教师因病事假需学校安排课务的,扣发15元/课,临时代课人员按15元/节的标准发放。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习课管理:15元/节。

  8、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题制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阅卷:40元/人。

  9、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20元/节。

  10、凡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五)岗位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岗位奖励

  1、校长由社会事业局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等级确定奖金数额。

  2、取消干部津贴,实行加班补贴,补贴额以实际考勤为依据。

  3、教研组长100/月,备课组长100/月。

  4、班主任津贴400元/月(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方案执行,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出台后按新文件执行)。由政教处制定出考核细则,按月考核。优秀班主任上浮100元。

  5、市、区校骨干教师或名师100元/月。(方案另定)

  6、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党支部书记、团委副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7、工勤技能岗位奖励方案根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精神另行制定。(六)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二十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教育教学集体荣誉奖、高考奖励、教师各类教学成果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

  第二十一条:教育教学集体荣誉奖。

  由国家、省、市、区(县)政府,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评选(确定、认可)的教改、教研先进科室、年级组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集体荣誉。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金额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2000元

  第二十二条:高考(指高三高考、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法见《z开发区高级中学高考奖励方案》。

  第二十三条:教师各类教学成果奖励:为鼓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立此奖项,本项奖励以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为范围进行奖励。

  1、课题研究成果

  教育科研课题经教育主管部门独立立项或评估验收结题。(不含学会立项课题)

  级 别

  立 项

  结 题

  国家级

  800元

  2000元

  省 级

  500元

  1000元

  市 级

  200元

  500元

  2、教师教学业务竞赛、评比奖。

  此奖项为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确定(认可)的教师竞赛。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000

  2000

  1000

  省级

  1000

  800

  700

  市级

  500

  300

  200

  区 级

  150

  100

  50

  3、论文评选

  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属专业部门颁发论文证书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元

  150元

  120元

  省级

  120元

  100元

  80元

  市 级

  80元

  60元

  50元

  4、论文、文章发表

  在专业报刊公开发表自己专业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章或自主创作的作品(如美术中的绘画、音乐中的歌曲,语文中的散文诗歌等),每篇奖励100元。每人每年获奖金额不超过500元。

  说明:

  (1)同一篇论文不同级别的重复获奖,按最高项奖励;由二人以上著述的作品或获奖论文,按一篇(件)计算。

  (2)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和作品复印件,须报学校教研室登记备案,转存学校校务办公室存档。

  (3)教研室每学期将填写获奖统计表上报,由教研室审核报教育科研评审委员会批准后发放。学校定期汇总教研成果名录。

  5、教辅资料编写

  (1)参加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辅用书编写工作,每人次奖励500元。

  (2)试卷或同步辅导练习被CN级报刊采用的,每次奖励100元。

  第二十四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立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z开发区高级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6、学生学科竞赛

  (1)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专业部门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获奖,指导老师每人次奖励如下: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元

  1000元

  500元

  省级

  500元

  400元

  300元

  市 级

  200元

  100元

  50元

  注:进入国家级奥赛班,每人次奖励10000元。

  (2)组织学生参加其他竞赛获奖,不论级别、获奖人数,指导老师每次奖励100元。

  (七)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五条: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在学校重大活动、招生工作等成绩突出而形成的奖励,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发放。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未尽事宜和重要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从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附件:

  1、《z开发区高级中学出勤考核条例》

  2、《z开发区高级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3、《z开发区高级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

  4、《z开发区高级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

  5、《z开发区高级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z开发区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