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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队会:食品安全的相声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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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队会:食品安全相声

  甲:嗨,子炜呀,好久没见了,变瘦了嘛!怎么最近在减肥啊?

  乙:徐阳,唉,别说了,那里在减肥呀,只不过电视看多了,就瘦了......

  甲:啊?电视还有这功能?我怎么不知道呀?

  乙:咳,你不知道呀,最近老是看“质量报道”呀,“透明度”呀,“新闻深呼吸”呀......

  甲:这些节目怎么了?教人如何减肥?

  乙:您真没看呀......那您还是别看了,看了以后就没法过了!

  甲:什么意思呀?子炜,你说话别这么让人着急行吗?

  乙:徐阳,那些节目经常报道咱们日常生活的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

  甲:哦,我也看到一些此类的报道。

  乙:唉,您是不知道啊──我喜欢吃水产来着,结果先是报到小银鱼用福尔马林浸泡,搞得我不敢吃小银鱼,然后说是小龙虾污染超标。虾子不行,那吃鳝鱼好了,结果鳝鱼都是吃药长大的。算了,换吃小黄鱼好了,结果又给鱼儿上妆变黄花,好嘛,这下鱼也不敢吃了。你说说还有什么水产可以吃......

  甲:这倒是。那就换其他,肉吃呗!

  乙:我倒是想。你说先是瘦肉精啊,后是病死猪肉啊,口蹄疫,再闹禽流感,弄得我现在肉都不感吃了。

  甲:那......吃蛋呗,也挺有营养的。

  乙:说蛋啊!我们家买了两斤鸡蛋回家就发现这蛋的颜色不太对,煮出来蛋黄弹性十足,掉地上能弹起来,我就没敢吃。后来看电视才知道这都是人造的!

  甲:人造的?!真新鲜呀!这也能人造......

  乙:可不是嘛!程序一套一套的,作出来跟真的几乎差不多,简直没办法区分。

  甲:嘿,那你就再换蔬菜好了。

  乙:蔬菜那不是农药超标嘛!好多农家这卖的菜和自家吃的都不是一个地里种地。为了卖相好,农药都加大剂量的打。害的我有一阵就选那种很多虫眼的菜,可是后来才知道那种菜也不好呢!

  甲:为什么呀?

  乙:因为菜被咬了,菜农更要努力的打药灭虫呀!而且因为很多人挑有虫眼的,有些不良菜农就等虫咬后才猛劲打药,你说那不是要命嘛!

  甲:唉,这也麻烦呀!去买那些真空包装的好了。

  乙:呵呵呵,您还是没明白,那些也不安全。譬如说那豆腐皮,腐竹之类的,为了看起来干净有卖相,很多不良厂家就用硫酸之类的工业用品漂白。那些保鲜型的,如豆腐之类的,为了长时间保鲜就加防腐剂,忒恐怖!

  甲:吓,那你就上超市之类正规的地方买好了。

  乙:我早就不敢在市场上买了,可是自打我上次在超市买了“未来的食品”之后我连正规店都不敢相信了......

  甲:“未来的食品”?

  乙:哦,就是我买回来后,才发现那些食品的生产日期是后天,你说这不是未来食品是什么?

  甲:咳,什么跟什么嘛!

  乙:可不是嘛!搞得我真不知道该买什么吃什么,吃什么都不放心,您说能不瘦嘛!都快赶上非洲难民了!

  甲:那就米饭多吃些吧。

  乙:米饭都还有漂白的呢?早上想喝点牛奶有三聚氰胺呢,吃点馒头是染色的。

  甲:你也别太悲观,现在这不正在整治嘛,我们的食品安全会有保障的。

  乙:希望在我彻底被饿死之前能放心大胆的吃东西!

篇2: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中心小学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龙头小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龙头小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校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龙头市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龙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安全事故联系人:z

  组员:zz各班主任

  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z以及各班主任

  (三)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z或z、z(z),学校立即通知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停止小卖部的经营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z市人民医院、z市人民政府和龙头市教育局报告。

  2、以最快速度组织力量将中毒人员送往人民医院,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校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8、确保饮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1)总务处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消毒保洁工作。门卫要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卫生室要准备好各类消毒物品。

  (2)开学前食堂、厕所、公共活动场地、进行全面大扫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开学后做到每日清扫,校园每月消毒一次,办公室、教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3)学生用餐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加工的操作程序,做到生熟分开,清洗干净,餐具高温消毒,防尘防害。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室:z

  办公室:z

  龙头市龙头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