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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评选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工作方案

  • 2024-06-23
  • 6883

  花雨中学评选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工作方案

  根据z市《关于评选****-20**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长教通[20**]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高三、初三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老师

  二、评选依据

  高中:按照省、市《关于评选****-20**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评选

  初中:参照湘教基字[20**]2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指标

  高中:市“三好”10人,市优干5人。其中评选1名省“三好”、1名省优干。

  初中:市“三好”6人,市优干4人。

  四、参评条件

  1、具有我市普通高中或普通初中正式学籍高、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省级指标包含在市级指标内),我校省“三好”、省优干的评比仅限高三。

  3、学籍和就读不在同一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参加这两类评选。

  五、评选程序

  1、3月6-8日,制定我校《关于评选****-20**学年度省、市三好学生,省、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方案》

  2、3月9日,召开高三年级组、班主任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

  3、3月10日,召开评选工作学生动员大会,学习有关评选规定。

  4、3月11日,年级组按1:2的比例推荐参评候选人。

  5、3月12日-13日,张榜公布侯选人的优秀事迹。

  6、3月14日,候选人进行优秀事迹介绍,年级组学生公开投票,按票数高低选出10名市“三好”,5名市优秀学生干部。在入围同学中再公开投票选出省“三好”、省优干各1名。(省“三好”在市“三好”中产生,省优干在市优干中产生)

  7、3月16-19日,公示评选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8、3月20日,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审批表。

  9、3月21日,建立省、市“三好”、“优干”电子文档。

  10、3月22日,将评选结果报区教育局。

  11、6月20-24日,领取各级各类荣誉证书。

篇2: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

  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教中心:

  依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决定评选表彰20**~20**年度辽平市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辽平市首届“十佳”班主任,并择优推荐参加z市优秀德育工作者、z市优秀班主任、z市首届“十佳”班主任评选。现就推荐评选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评选对象为:长期担任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教师;

  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长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德育管理或德育研究的德育工作者,包括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德育办主任(副主任、干事),共青团专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市级专职德育教研员和专职德育管理干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

  (1)连续从事班主任、德育管理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现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或德育管理、德育研究工作的教师、干部;

  (2)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转化问题学生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且在20**年(含)以来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者(推荐为z市优秀班主任或z市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必须在20**年度或20**年度获得过辽平市级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德育教研员应获得过县市级政府颁发的哲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等奖以上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科学二等奖以上。

  2.“十佳”班主任:

  在符合优秀班主任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以下标准和条件:(1)具有崇高的师德、精湛的教育艺术、公认的育人实效、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有破解德育难题的典型经验,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2)遵循教育规律,求真务实,富有创新精神,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善于以科研促工作。近五年来,曾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成果奖。(3)从事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坚持以学生为本,不断促进专业发展,建班育人实效显著。

  以上所有荣誉均两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和推荐名额

  1.本次评选名额为:z市级优秀德育工作者3名、优秀班主任7名;辽平市级优秀德育工作者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辽平市首届“十佳”班主任10名。

  z市“十佳”班主任推荐名额4名。

  2.推荐名额为:各学校(含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各幼教中心可推荐辽平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和辽平市优秀班主任各一名〔副校级(含)以上领导由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评定〕。

  辽平市“十佳”班主任根据标准和条件推荐,每校最多推荐一名。“十佳”班主任推荐不占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

  四、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推荐,并在校园内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公示”应至少保留一周时间,并公布举报电话:z)

  2.教育局审定批准辽平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辽平市首届“十佳”班主任,并上报z市优秀德育工作者、z市优秀班主任和z市“十佳”班主任人选。其中z市“十佳”班主任推荐人选在辽平市“十佳”班主任人选中产生。

  3.z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定,并组织 “十佳”班主任候选人面试考核工作。

  所有候选人均将进行网上公示。如有体罚、变相学生等行为或其它违反师德现象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如表彰后两年内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荣誉称号。

  五、推荐材料的报送

  所有推荐人按要求填写《登记表》(附件一)。“十佳”班主任推荐人除《登记表》外,要撰写其事迹材料(3000字,按人物通讯稿撰写,表现人物个性并具真实性、可读性和感染性),并附佐证材料。

  各校均须在4月25日前将书面的《推荐名册》、《登记表》及有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所有材料均须同时以电子文档报:z。文件包名称为“某某学校德育评选材料”。

  六、职责和任务

  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是贯彻党的教育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德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更是树立良好的学校品牌和教育形象的关键所在。各校要搭建平台,创造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工作展示才华、交流经验、学习研究的机会,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要在工作中尽最大限度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和参与班级观摩活动及班主任主题研修活动,分享工作工作成果,为提高德育队伍建设水平多做贡献。

  “十佳”班主任是德育队伍中的骨干和精英,是德育工作的品牌和标志,是德育工作高位发展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十佳”班主任将直接参与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初任班主任培训和德育干部素养提升等培训工作,定期举行观摩研讨和交流工作,在全市范围分享好的工作经验,并直接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政策咨询、提升研修、课程开发、工作评估、调查研讨等工作,为行政部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十佳”教师进行宣传和表彰。

  附件:

  1.登记表

  2.推荐名册

篇3:评选表彰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方案

  评选表彰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落实20**,大力推进教育的内涵发展、均衡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永乐市永乐区人民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永乐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评选表彰的范围: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评选表彰的名额:全区共表彰永乐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120名,其中永乐区优秀教师100名、永乐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同时推荐永乐市优秀教师15名、永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表彰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按20**年底各单位教职工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是:认真学习理论和 “20**”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20**,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2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永乐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具有区级荣誉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教学一线的原则。同时,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农村中小学教师等。有教师职务且近三年一直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校长可以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但要严格控制比例,不得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0%。

  (二)要注重推荐对象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自下而上、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原则,严格条件,认真把关,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各学校确定推荐评选人选后,应将拟上报人选基本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以上。

  (四)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永乐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份,A4纸,word制表,正反面打印),于7月4日前上午报区教育局政工科。

  四、组织领导

  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和标准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通过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永乐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永乐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