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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艺术学校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规则

  • 2024-06-23
  • 5876

  州温艺术学校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规则

  一、基本要求

  图书馆(室)负责人须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图书馆(室)要设专职管理人员。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馆(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设好本校藏书体系

  2.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录等工作;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图书分类细则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相关规则,对所有图书资料准确分类、编目,组织并管理好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及时做好图书的上架、借阅工作;认真仔细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同种书不同号的错误。

  3.注意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书推荐和阅读指导课工作,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宗旨,熟悉馆藏结构,认真解答读者咨询。

  4.认真做好本馆(室)书刊的修补、装订等工作,便于读者使用。

  5.充分发挥图书馆(室)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

  6.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室)安静、整洁、有序。

篇2:长郡艺术学校网络管理人员岗位规则

  州温艺术学校网络管理人员岗位规则

  一、素质和纪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师生服务的理念。

  2.具备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能力。

  3.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淫秽、色情及其他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不得窃取他人隐私或对他人进行诽谤和人身攻击。未经许可,任何入网部门或个人不得开通BBS、BLOG等信息服务系统。

  4.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得非法扫描和侵入服务器及他人计算机;不得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网的网络管理、系统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备份等工作。

  (1)负责各类主机、物理链路、网络设备及机房其他附属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各类应用系统、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和数据备份工作;

  (3)负责安全分析和预警、安全策略配置、病毒防范等工作;

  (4)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信息采编、审核及发布等工作,并及时做好资料备份和记录工作;

  (5)对经编辑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对有疑问的信息须向信息来源单位进行核实;对网络上出现的不良信息及时清除,涉及后果严重的须上报相关部门并及时记录备案。

  2.入网前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外部存储设备接入前需经查杀病毒处理方可使用。

  3.随时监察网络运行的情况,发现情况及时作出反应,保证网络正常运行;若发现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避免使故障扩大,同时报请网络中心处理。

  4.定期对主机系统、网络设备及应用服务进行巡检。及时修复损坏的硬件设备。要做好各类日志文件、程序、数据库的备份工作,所有日志须保存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