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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小学实施周四听课日和每听必评制度

  • 2024-06-23
  • 3508

  汇南小学实施“周四听课日”和“每听必评”制度

  改革课堂教学是教学改革的核心因素,是提高广大教师教学能力的主渠道。为此特推出汇南小学“周四听课日”、“每听必评”等两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周四听课日”制:

  1、每周四为全校听课日,其它工作逢之绕道(特殊除外)。

  2、具体工作由教导处主持。教导处必须系统安排,提前一周通知有关教研组和执教教师。

  3、执教教师必须服从安排,一般不得借故推辞,特殊情况报经校长室批准。

  4、校长、校长助理、教导处各主任等行政人员必须安排好其它工作,深入课堂。是日,凡有空节的教师必须主动参加听课,所有参加听课人员必须作好记录。

  5、执教者所在教研组成员,必须全员参与“选材、备课、试教、公开课、评课”的全过程。

  二、关于“每听必评”制:

  1、本制度与“同四听课日”制相配套。

  2、凡开课后必须严格进行讲评环节,凡参加听课人员必须经过该过程(指有空节者)。

  3、评课主讲人由下列同志组成:zz

  4、评课要求:

  (1)排除形式主义,讲究实效。评课中必须实事求是,把评课过程作为“分析、研究、提高”的辅导过程。

  (2)主讲者务必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客观地评讲实践过程,要建设性地指出不足之处,具体命题为《假如我教怎么教》。

  (3)其他听评者,要积极参与讨论,积极提出有关需要探讨的问题。

  (4)如遇人员变动,主讲人可增删,具体由校长室决定。

篇2:八达小学行政听课日活动实施方案

  达八小学“行政听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教学管理,保障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促进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始学校将实施行政人员抽课听课制度,并以此作为反馈教师教学效果、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的有效手段。每周一定为“行政听课日”。

  “行政听课日”活动中,所有听课人员必须保证在协调好自身教学工作和分管工作的前提下,挤出时间走入课堂,认真详细记录教学过程,关注课堂教学常规,课后及时进行评课,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

  一、抽课对象:(名师工作室导师除外)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全体任课教师(新学年第一学期新进校老师除外)

  授课人员由校长室在周四教师例会时以抽签方式确定。

  二、听课人员:

  抽课听课由校长室负责领导,由督导处负责组织,由学校领导、中层行政人员、教研组长和年级组长组成听课小组。

  听课内容包括:听课、评课、检查教学计划、教案、作业等。

  三、上课安排与要求

  1.上课时间:每周一下午第一节课

  2.上课地点:三楼多媒体教室(体育课在操场)

  3.上课要求:

  (1)授课老师在周一上午提供授课内容及纸质教案一份,艺体类学科教研组长需提供本学科各年

  段教学内容纸质稿一份。(上交给督导处周琼妹老师)

  (2)授课教师不得采取变通的办法,临时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更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授课任务。

  四、评课要求:

  1.评课时间:听课人员对每次听课做到听后即评。

  2.评课角度:

  要突出对课堂教学有效性的评议,还可以对教师教学中的教学设计、教学语言、课堂管理、作业设置、结构安排、知识密度乃至板书、教态等若干方面逐一进行评价。

  3.评课人员:

  根据学科性质,评课以同学科的老师为主,其他听课老师以评课记录表方式反馈听课感受或建议。

  每次评课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评课记录表,检查、收集授课老师教案,填写《达八小学“行政听课日”评价反馈信息表》。

  4.评价形式:

  听课行政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听课评价,对教学能力强、教学态度好的教师给予表扬;对教学亮点和教学特色充分肯定;对课堂教学中值得商榷的问题积极地提出来进行探讨;对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诚恳的提出改进办法或建议。

  五、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1.每次听课后,教案、听课记录表、《达八小学“行政听课日”评价反馈信息表》等均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于周三前交由督导处存档。(名单附后)

  2. 为便于积累教学资料和评课的进行,授课过程由信息中心全程录像。

  达八小学“行政听课日”评课记录表

  授课老师 教学班级 教学内容 评课人员

  听课感受或建议:

  达八小学“行政听课日”评价反馈信息表

篇3:朝阳小学实施周四听课日和每听必评制度

  汇南小学实施“周四听课日”和“每听必评”制度

  改革课堂教学是教学改革的核心因素,是提高广大教师教学能力的主渠道。为此特推出汇南小学“周四听课日”、“每听必评”等两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关于“周四听课日”制:

  1、每周四为全校听课日,其它工作逢之绕道(特殊除外)。

  2、具体工作由教导处主持。教导处必须系统安排,提前一周通知有关教研组和执教教师。

  3、执教教师必须服从安排,一般不得借故推辞,特殊情况报经校长室批准。

  4、校长、校长助理、教导处各主任等行政人员必须安排好其它工作,深入课堂。是日,凡有空节的教师必须主动参加听课,所有参加听课人员必须作好记录。

  5、执教者所在教研组成员,必须全员参与“选材、备课、试教、公开课、评课”的全过程。

  二、关于“每听必评”制:

  1、本制度与“同四听课日”制相配套。

  2、凡开课后必须严格进行讲评环节,凡参加听课人员必须经过该过程(指有空节者)。

  3、评课主讲人由下列同志组成:zz

  4、评课要求:

  (1)排除形式主义,讲究实效。评课中必须实事求是,把评课过程作为“分析、研究、提高”的辅导过程。

  (2)主讲者务必从理论的角度出发,客观地评讲实践过程,要建设性地指出不足之处,具体命题为《假如我教怎么教》。

  (3)其他听评者,要积极参与讨论,积极提出有关需要探讨的问题。

  (4)如遇人员变动,主讲人可增删,具体由校长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