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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学市、区级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 2024-06-23
  • 4692

  河天中学市、区级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办法

  为推动学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弘扬我校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教师快速成长,结合上级文件要求,评选各类先进个人,对其先进典型事例,予以宣传表彰,宏扬师德师风,树立起我校教师楷模的先进形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20**”重要思想和20**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从我校实际出发,着眼长远发展需要,立足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培养优秀教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形成利于教师成长的环境。通过这些评选活动,以点带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校名师工程建设。

  二、评选原则

  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过程重条件,重社会影响,接受师生监督。突出我校对教师队伍师德要求的导向性。利用评选先进的契机,激励教师的主动发展和自觉提高。

  三、评选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的教师参加评选。

  四、评选时限

  为了让更多的优秀老师脱颖而出,打造河天中学名师团队,当年被评为市、区其他单项先进个人的,原则上不再参评,已评上市、区全面先进个人的,两年内不再参评。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2.教育理念超前,教学艺术精湛,教育成效突出,在校级以上范围内学科教学、教改和教研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不断取得新的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

  3.必须在本校工作二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模范作用突出。

  4.参加评选的老师当年的量化考核分必须是全校中上水平。

  5.市级先进在区级先进的基础上推荐

  (二)排除条件:凡在本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河天中学市、区先进个人评选申报资格:

  1.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2.因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3.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的;

  4.出现教学责任事故的;

  5.无故不参加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的;

  6.学生反映授课较差的;

  7.擅自调课或请人代为上课的;

  8.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9.学期累计请假超过10天的(包括事假、病假,其中婚嫁、丧假及法定假除外);

  10.本年度有三乱(乱办学、乱办班、乱收费)行为的,有违反上级有关“减负”规定行为的。

  11.当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评选,其它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的。

  六、推荐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在年段组层层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初定提名人选,由学校组织进行教学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群众认可度等综合测评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资格审查。

  由评选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材料审核。

  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材料考核。

  优秀教师类别:公开集中核查证书、获奖通报、文件、报刊、论着等相关证件、材料,并进行量化打分。其分值标准如下(截止日期为评选当年的6月1日):

  1.所获荣誉:

  综合表彰以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主,如优秀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单项先进工作者等表彰。每获得一次省级荣誉称号6分;每获得一次市级荣誉称号4分;每获得一次区级荣誉称号2分。

  2.业务获奖:

  ①教学名师: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

  ②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

  ③个人业务竞赛:由学校指派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每获得一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分、9分、8分;每获得一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分、7分、6分;每获得一次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分、5分、4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多级奖励的取最高奖励计算。

  ④辅导学生得奖:由学校指派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每获得一次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分、4.5分、4分;每获得一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分、3.5分、3分;每获得一次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分、2.5分、2分;每获得一次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获多级奖励的取最高奖励计算。

  3、科研成果:

  ①科研项目:必须是已经结题的课题成果,获得省级优秀课题表彰的课题负责人加8分(其他成员5分,下同),获得市级优秀课题表彰的加6分(4分),获得区级优秀课题表彰的加4分(2分);省级合格课题的加5分(其他成员3分,下同),市级合格课题的加4分(2分),区级合格课题的加3分(1分)

  ②论文发表:必须是正式报刊、杂志发表的论文,各级各类汇编不予认定,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3分,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2分,在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1分。

  ③论着出版:独立论(编)着出版的每部10分;合着、参与编著出版的每部3分。

  优秀班主任类别:

  满足下列条件之5条者,可以上报区级“优秀班主任”评选,由政教处结合量化考核情况确定候选班主任。

  1.担任班主任期间,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第一学期班主任量化考核是1/3以上的。

  3.第一学期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的。

  4.第一学期教学量化考核在学校1/2以上的。

  5.担任班主任期间,所担任的班级无发生重大事情的(对学校造成不好的影响)。

  6.在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期间,所担任的班级被评为区级或区级以上的“先进班集体”的。

  7.近两年有参加德育论文或德育案例或家庭论文案例或班主任手记或班主任家访案例评比的,获区级三等及以上的。

  8.近两年有参加班主任基本功比赛或班会课优质课评比获区三等及以上的。

  优秀教育工作者类别:

  根据各处室工作实绩由校长室推荐候选人。

  (四)民主测评:

  由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采取召开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核后交学校校务会审定。

  (五)公示表彰:

  将审定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3天,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监督、评议。

篇2:武冈一中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冈武一中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z和z理论为指导,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树立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新理念,强化师德素养,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准。通过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努力营造“以师德立身,以师德立业”的浓厚氛围;着力培养一批“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优秀教师;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为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评选范围及指标

  全校教职工均可参评,但以一线教师为主,班主任和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总数的60%。指标总数分别为全校在职教职工总数3%和5%左右,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任劳任怨,深受师生好评。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学习新知识。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教学或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熟练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综合量化考核位于可比系列前15%。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参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教育教学上有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资料或乱推销商品的;搞有偿补课、有偿辅导和校外有偿家教的;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或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四、评选方法

  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层层选优的原则,最后产生师生公认的学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

  1、由学校党总支委员扩大会将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指标一次性分配到年级、处室,同系列分别按综合量化的前15%向校办公室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在所在年级、处室进行述职,由所在年级、处室按学校规定组织初评。

  3、由学校党总支委扩大会议根据《冈武一中教师职业道德考评方案》认真研究,确定初选名单。

  4、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初选的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校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调查确认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予确认。

  五、有关说明及奖励措施

  1、评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是一项促进教师自我全面发展的活动,要求全校教师对照师德标准积极参与,学校将精心组织,严格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必要物质奖励。

  3、对校级师德标兵在市、县级评先、评模中予以优先考虑。

  4、关于20**年度评选的时间要求:各处室、年级部务必在十一月底以前将初评名单及各2000字以上的材料交校办公室,学校将于十二月中旬上交市教育局。

  5、校级师德标兵的事迹材料将在校园网上设立专栏进行宣传。

篇3:武冈二中高考学科先进个人、高考突出贡献者评选方案

  冈武二中高考学科先进个人、高考突出贡献者评选方案

  1、高考学科先进个人的评定

  ①计算公式:

  任课教师班级平均分值差△m=所教单个班级人平分-同类别同层次班级年级平均分(实验班任课教师班级平均分值差按实际值△m的1.2倍参与计算,艺术班单科人平分按文科普通班年级平均分的1.005倍参与计算。

  任课教师的学科平均分值差

  △M=(综合科折半计算,若高考综合科分科计算成绩,则按分科成绩计算,若高考综合科未分科统计成绩,则以邵阳市第一次联考成绩为依据计算)。(教师各班单科平均分计算依据《冈武二中教学质量奖惩方案》执行,下同。)

  ②评定分法:学科校平分获冈武市第一名且△M>0的任课教师上报冈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定,并发放证书和奖金。

  2、高考突出贡献者的评定与奖金分配

  a、名额分配:按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各等级名额,实验班班主任,其他班主任中各产生一名,其余从学科任课教师中产生。(若一等奖名额为2个,则班主任、任课教师各产生一个,若一等奖名额只有一个,则从班主任产生)。

  b、评定方法与政府奖金的分配,

  ①班主任高考突出贡献者:

  a、上报人员确定:以冈武二中高考人头奖分配方案中计算所得各班高考工作分为依据,高考工作分超过同类别同层次班级高考工作分平均值最多者,确定为上报人员(清华、北大录取1人,按20分计算)。

  b、奖金分配:先由超过同类别同层次班级平均工作分的班级,平均分配此项奖金到班(实验班分实验班上报人员的此项奖金),然后按如下办法分配到人:文化班的此项奖班主任占15%,任课教师按高考各科分值比例分配此项奖金的85%。

  ②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

  a、评定程序:先根据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评定名额,在学科校平分居冈武市同类学校第一名的学科中,按各学科校平分与冈武市同类学校相应学科校平分第二名的差△P的值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科(综合科按差值折半计算△P的值。若评定前邵阳市教育局公布高考成绩排名结果,则以z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各科校平分排名确定,校平分排名相同时,按优秀率排名确定)。再从入围的学科教师中根据高考学科先进个人评定方案计算所得的△M的值,每科取一个最高者上报,且上报表按相应的△P的值从高到低排定。(若高考综合科分科统计成绩,则分科定科目定人,且分科分配相应奖金,若高考综合科未分科统计成绩,则按综合科高考成绩定科目,且依据邵阳市第一次联考成绩定人,并由综合科教师分配相应奖金)

  b、奖金分配:评定为学科高考突出贡献者的政府所发相应等级的奖金由该学科的所有毕业班教师按如下方法共同分配:先平均分配此项奖金的30%,再由该学科中△M>0的教师平均分配此项奖金的70%(综合科根据第一次联考成绩同样按此方法分配)。

  说明: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各等级名额有变化或遇特殊情况涉及到奖金分配问题,则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