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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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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中学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为规范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增强校园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安防设施,是指为了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件,在校园内和重点部位安装的“110”校园紧急报警系统和校园无线红外报警系统,重点部位和主要通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校园内巡逻打点系统,安保使用的安保器械等。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学校安全办公室按照本规定的职责,负责安防设施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分工

  学校一键报警系统(设在安保室)、红外线报警系统、安保器械由安全中心负责使用和维护;学校监控系统和巡逻打点系统由安全中心使用,信息中心维护

  二、安防设施管理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值班人员交接班要有记录,一键报警系统要定期联系派出所进行使用情况监测。监控系统设有监控室,专人24小时值班。

  2、安防设施出现故障,要有记录(时间、出现故障部位等),应及时通知设备安装公司,尽快修复,不得自行拆装修理。

  3、不得擅自改变安防设施的用途和位置。

  4、使用人员对通过安防设施发现的涉嫌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及时报警。

  5、学校对值班人员提出24小时工作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各类设施管理规定

  (一)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专人值班。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安全中心。

  2、任何人到监控室查询监控,必须有安全中心主任的签字。

  3、依照规定管理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资料,保守机密,不得利用监控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无线红外报警器使用管理规定:

  1、报警主机每天需正常通电,打开主机开关校正时间。

  2、白天撤防,夜间设防,单位有人加班可向值班人员说明,离开单位时也要说明房间内已无人,请设防,决不能出现误报、漏报,无人监控的情况,一旦出现盗窃案件学校视情况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3、报警主机前面板有报警指示灯,灯下方有号码与指示灯相对应的号码,是防区的具体位置(防区与位置编号各部位都已具备)。

  4、当警情发生时,不同编号的报警指示灯亮后,根据防区编号值班人员应及时按相应位置进行查询。

  5、值班人员应定时查看各种探头的通电情况,检测时若没有红灯闪动,说明探头没有通电,请查找电源看是否有电,否则探头无法正常工作。

  (三)“110”校园紧急报警网使用管理规定:

  1、紧急按钮值班保安随身携带,报警系统24小时通电。

  2、任何人不得在没有重大警情的情况下按动紧急按钮。

  3、遇到紧急情况,按下报警按钮后,及时上报安全中心。

  (四)安保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1、防卫器械包括:钢叉、催泪喷雾器、防割手套、防刺背心、对讲机、橡胶棍、电警棍、防护盾牌等。

  2、保安门卫要熟悉器械的使用规范,保障自身安全。

  3、保安上岗要佩戴好防卫器械。使用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避免使用。使用前要检查好器械的情况,确保能正常使用,如出现损坏现象,及时上报安全办公室。

  4、做好器械的交接工作,及时记录器械使用情况,确保器械的使用合理合法。

  5、不经常使用的器械要保管好,放置于能方便拿取的位置,并经常进行维护。

  6、门卫保安要看管好防卫器械,保证器械的完好。器械不可外借,禁止老师、学生使用或玩耍器械,更不能让校外人员接触器械。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负责,协调配合,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防止麻痹大意,管理松懈,玩忽职守现象,因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严格追究责任。

篇2:高淳高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淳高高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学校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报告书。

  六、学校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篇3:海头小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海头小学校产校舍设施维修维护制度

  一、常规维修及保养

  1.各类校产校舍设施常规性维修维护,由总务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2.各类专用设备,如医疗设备、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电教设备等,由各使用部门通知总务处安排维修及保养。

  3.总务处要经常对校舍设施进行查勘,并为校产校舍的维修维护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损坏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

  4.凡属用户管理责任或人为损坏的校产,总务处应按规定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在办理赔偿手续后,及时安排维修。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总务处应对全校校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

  2.新建校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

  三、教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多媒体、课桌椅等,由总务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并与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2.班级接受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总务处安排修理,总务处也应主动派人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总务处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总务处应及时强制修理,并可作出赔偿处理。

  四、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

  1.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水电工每周负责检修。

  2.一般电器、管道维修报总务处安排修理,紧急情况可直接报水电工修理。

  3.水电工对校内水电设施,定期定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安排修理。

  4.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常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

  5.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

  五、其它维修

  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橱),生活设施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修维护,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