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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舍及内部设施改造验收工作制度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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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校舍及内部设施改造验收工作制度

  一、验收准备

  校舍及内部设施改造验收是确保改造项目质量、安全和效益的关键环节。为规范验收工作,提高验收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1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

  在改造项目完成后,学校应成立专门的验收工作小组,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验收工作小组应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组成。

  1.2 制定验收方案

  验收工作小组应根据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应包括验收的目的、内容、标准、流程、人员分工、时间安排等。

  1.3 准备验收工具和设备

  验收工作小组应提前准备好必要的验收工具和设备,如测量工具、检测仪器等,以确保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验收内容与标准

  2.1 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应涵盖校舍及内部设施改造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筑结构、装修材料、电气设备、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等。

  2.2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改造项目的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来确定。验收标准应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三、验收流程与步骤

  3.1 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是对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确认项目是否满足验收标准和要求。初步验收应由验收工作小组共同完成。

  3.2 详细验收

  详细验收是对初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确认。详细验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每一个细节进行全面检查。

  3.3 验收总结

  验收总结是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内容。

  四、验收人员与职责

  4.1 验收工作小组组长

  验收工作小组组长**负责验收工作的整体组织和协调,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2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详细验收工作,对改造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专业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3 后勤管理部门

  后勤管理部门主任***负责验收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缺陷与问题处理

  5.1 发现问题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改造项目存在缺陷或问题,验收工作小组应及时记录并拍照取证。

  5.2 问题分类

  问题应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类,包括一般问题、严重问题和重大问题。

  5.3 处理措施

  针对不同类别的问题,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一般问题可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严重问题和重大问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处理方案。

  六、整改与复验

  6.1 整改落实

  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整改过程应有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6.2 复验安排

  整改完成后,验收工作小组应组织复验工作。复验的目的是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确保改造项目满足验收标准和要求。

  七、验收文档管理

  7.1 文档收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档资料,包括验收方案、验收报告、整改通知单、复验报告等,均应妥善保存。

  7.2 文档归档

  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工作小组应将所有文档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

  八、归档与总结

  8.1 归档要求

  归档工作应遵循规范性、完整性和保密性原则。所有归档资料应分类清晰、标识明确、易于检索。

  8.2 总结报告

  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工作小组应编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全面总结验收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改造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篇2:第二中学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中学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班级、各宿舍使用的校舍设施由使用班级及宿舍负责管护,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由使用班级进行赔偿,并根据损坏情况扣公物管理分。

  二、具体要求:

  1、校舍顶面、墙面、地面、楼梯扶手不得污染损坏,不得出现球印、手印、脚印、坑窝、划痕、痰迹等,

  2、室内暖气设施、电教设施、消防设施、 黑板、门窗、合页、把手、门挂、插销、开关、玻璃等必须完好无损,窗帘盒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窗帘应保持干净、整洁,挂环齐全,无人为损坏现象。

  3、床铺、橱架应保持完好,零件齐全,不得私自拆卸、损坏床板和其他零部件。

  4、电话、通信线路及槽板要求完好无损,不得出现人为损坏。

  5、风扇、调速器要求保持完好,不得在风扇上悬挂任何东西。

  6、宿舍内不得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不得私自更换多功能插座。

  7、不得随意拧动暖气片排气阀,用完水后应及时关水龙头,如造成重大损失,学校将根据损失情况,责令其赔偿100-500元。

  8、不得将剩饭菜、矿泉水瓶等垃圾倒入厕所及洗刷间的下水道,如造成堵塞和损失,由有关班级赔偿损失,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9、公共设施(走廊门窗、走廊墙壁开关、消防箱、楼道窗、卫生间、不锈钢护栏和不锈钢楼梯立柱等)按各班所在位置(包括各班卫生区)进行管护,出现人为损坏处理同上。

  10、如发现公物损坏应及时报总务处进行维修,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公物设施,应保持现状,不得出现继续损坏的现象。

  三、总务处定期检查,如发现不遵守制度,造成校舍设施损坏,则根据《公物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和扣分。检查成绩报政教处纳入班级常规考核。

篇3:中学校舍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xx中学校舍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一、各班级、各宿舍使用的校舍设施由使用班级及宿舍负责进行管护, 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由使用班级进行赔偿,并根据损坏情况扣公物管理分。

  二、具体要求:

  1、校舍顶面、墙面、地面、楼梯扶手不得污染损坏,不得出现球印、手印、脚印、坑窝、划痕、痰迹等,

  2、室内暖气设施、电教设施、消防设施、 黑板、门窗、合页、把手、门挂、插销、开关、玻璃等必须完好无损,窗帘盒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窗帘应保持干净、整洁,挂环齐全,无人为损坏现象。

  3、 床铺、橱架应保持完好,零件齐全,不得私自拆卸、损坏床板和其他零部件。

  4、电话、通信线路及槽板要求完好无损,不得出现人为损坏。

  5、风扇、调速器要求保持完好,不得在风扇上悬挂任何东西。

  6、宿舍内不得私自更换大功率灯泡。不得私自更换多功能插

  7、不得随意拧动暖气片排气阀,用完水后应及时关水龙头,如造成重大损失,学校将根据损失情况,责令其赔偿100-500元。

  8、不得将剩饭菜、矿泉水 瓶等垃圾倒入厕所及洗刷间的下水道,如造成堵塞和损失,由有关班级赔偿损失,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9、公共设施(走廊门窗、走廊墙壁开关、消防箱、楼道窗、卫生间、不锈钢护栏和不锈钢楼梯立柱等)按各班所在位置(包括各班卫生区)进行管护,出现人为损坏处理同上。

  10、如发现公物损坏应及时报总务处进行维修,因其他原因,暂时无法维修的公物设施,应保持现状,不得出现继续损坏的现象。

  三、总务处定期检查,如发现不遵守制度,造成校舍设施损坏,则根据《公物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和扣分。检查成绩报政教处纳入班级常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