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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防火工作巡查制度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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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堂防火工作巡查制度

  一、防火安全责任制

  为确保学校食堂的防火安全,特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该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防火职责,确保防火工作有序进行。

  二、巡查人员与职责

  1.指定专(兼)职防火巡查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日常的防火巡查。

  2.巡查人员应熟悉防火知识,掌握巡查要点和方法。

  3.负责检查防火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巡查时间与频次

  1.日常巡查: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巡查。

  2.特殊时段巡查:在节假日、重要活动或其他特殊时段,应增加巡查频次。

  四、重点巡查区域

  1.厨房区域:重点检查燃气管道、灶具、油烟管道等。

  2.储存区:关注食材、易燃物品的存放及通风情况。

  3.电气设施: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是否有损坏或超负荷运行情况。

  五、巡查内容与标准

  1.检查防火门、窗是否关闭严密。

  2.确认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

  3.查验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摆放是否规范。

  4.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行为。

  六、隐患报告与处理

  1.发现安全隐患时,巡查人员应立即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

  2.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七、巡查记录与存档

  1.每次巡查后,巡查人员应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2.巡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定期存档,以备查阅。

  八、防火培训与演练

  1.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定期进行防火演练,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全体师生及食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食堂的防火安全。

篇2:高淳高中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淳高高中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各部门应采取消防检查、巡查两种检查形式。

  2、学校实行由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有关消防责任人进行巡查的制度,开展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以及节假日和放假前的安全大检查。

  3、各处、室、班级等防火单位都确立防火管理员(消防员),实行每月定期检查制和及时汇报制。

  4、学校重点防火部门,由责任人实行每天巡查制。

  5、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和各处、室防火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时,应建立相应登记制度,建立档案并整理成册。

  6、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总务处。

篇3:HS小学预防火灾应急预案

  HS小学预防火灾应急预案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校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并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项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依法办学,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救治早隔离。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拨打火警电话,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成立火灾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亲自担任,学校分管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德育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及学校相关人员组成。校内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应该立即就位。由组长统一指挥。副组长、组员紧密配合, 校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证信息联络畅通,车辆、人员疏散及时。

  1.组长职责:

  (1)尽快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人员职责:

  (1)控制现场,做好人员的疏散自救工作,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理好学生;

  3.后勤保障人员职责:

  (1)做好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医疗救护的后勤工作;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信息资料人员职责:

  (1)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2)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5.通信联络人员职责: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灭火器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报警人及现场火情。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迅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教师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队到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成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四、相关责任

  1.领导小组组长不在的情况,应由副组长(或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总指挥。

  2.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总指挥临时指派。火灾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事故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危急情况下,可自行处理后再报告。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火灾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玩忽职守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4.凡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火灾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火灾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火灾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拍照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等。

  7.报告内容:火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特别提示:火灾事故发生时,任何人不得指挥或允许学生参加灭火、抢险和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