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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总结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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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总结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材料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XX街道中心幼幼儿园收到上级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现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3月20日XX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幼儿园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园舍、室内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食堂饮食安全、校园安保技防和物防设施设备、门卫值班、保安巡逻及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情况。

  1、消防设施有待验收。

  2、中三班、中四班盥洗室台阶较高有待改造。

  3、中四班衣帽间里面的吊扇坏了需维修。

  5、户外玩具摆放不整齐,楼道内玩具堆放致使安全通道不够畅通。

  6、盥洗室窗户台棱角锋利,需作防护角。

  7、三楼楼道拐角扶手处,栏杆高度不够,幼儿攀爬容易跌落。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1、积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落实消防系统验收工作。

  2、联系工人改造中三班、中四班盥洗室台阶。

  3、联系建筑商,维修中四班衣帽间里面的吊扇。

  5、搭建板房做为户外器械屋,各种器械归类摆放到屋内。

  6、购买防护角,安装到盥洗室窗户台起到防护作用。

  7、在三楼楼道拐角扶手处,加设竹子增加扶手高度,以防幼儿攀爬跌落。

  8、加强食堂管理,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

  9、严格晨午检、卫生消毒等各项制度。

  10、做好幼儿园封闭工作,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工作,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今后的工作

  我园在安全管理中,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为幼儿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条件和环境。今后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专项安全整治,搞好幼儿园安全和治安工作。

篇2:中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

  xx中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和事故的报告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中心、安全相关部门反映和报告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设施设备、外包工程、实验室安全、财产安全、学生欺凌、安全教育、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安全中心;设立专门的报告电话:7xxxx0。

  3.安全中心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上报后,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并做好跟踪。

  4.报告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中心报告。所报告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报告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和当面报告等方式,提倡署名报告。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报告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报告案件,相关部门联合办理。

  6.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报告。对报告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学校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7.报告人应当如实报告。对于借报告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报告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xx中学师德考核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学校建立报告奖励制度,报告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报告人应予一定奖励。

  二、安全隐患事故报告奖励

  学校建立报告奖励制度,报告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报告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报告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

  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

  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

  班主任奖励方案

  1.班主任报告或反映安全问题,班主任考核中加1-2分。

  2.学生报告隐患,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报告的次数与价值决定。

  3.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报告人师德考核加分1分。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报告人,给予精神鼓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人,师德考核加2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师德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报告的,则奖励第一报告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篇3:HS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HS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4、排查工作采用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每周排查一次。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