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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保证书

  • 2024-07-03
  • 6931

  中学生保证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经过班主任老师不离不休不耐其烦反反复复情意绵绵苦口师心的启发开导教训,经过老爸老妈连续不停昼夜不歇软硬兼施精神与物质的双重引诱刺激和棍棒压力,通过对革命传统的浅入浅出的长期学习,本人深刻加深而又刻地认识到了自己身上大家认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所有缺点和毛病,狠下决心决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式(势)摆正位子亡羊补牢痛改前非努力进步,做一名党和人民都爱戴的好学生。在此,根据班主任老师的一再硬要(应邀)发言,依据量的积累获得质的突变原理循序渐进改正缺点的真理进程,本人通过100多个日夜复杂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坚韧的毅力克服巨大的困难,做出常人难以想象的牺牲,特向老师和同学做出口头与书面双保险暴政20条如下:

  1、保证今后只在学校厕所内吸烟。只在校外才向遇到的校长敬烟。

  2、保证每周到网吧通宵上网的次数迅速由7天减少到5天,周末让自己的身体充分休息和放松。

  3、保证上网时只以艺术的眼光浏览

  4、保证今后上网时打开的QQ从8个减少到4个,网上QQ好友一周内从500人减少倒300人。

  5、保证今后在班主任老师课堂上决不睡觉。睡觉时不再将同桌女生的腿做枕头。

  6、保证将每周上学迟到的次数由6次立杆见影减少到不多于3次,每次旷课都有让老师相信的理由。

  7、保证每天上学带书包,保证每科课本的前20页不再是新的。保证班主任的作业即使花钱雇人做也要交。

  8、今后老师在讲台上出糗时,保证以拍巴掌跺脚喝彩代替尖厉的口哨声。

  9、保证只在出了校门后才拉女朋友的手

  10、今后给同班女生惊喜时,保证以比较可爱的毛毛虫代替以往的老鼠蝎子蟑螂等。

  11、课间锻炼身体活动拳脚,积极走出教室,以校园内的树木代替课堂内的桌椅。

  12、不维护本班利益不维护本班女生不代表本班同学出头时,保证不与外班学生打架。同理,不维护本校利益不维护本校女生不代表本校出头时,不与外校同学打架。

  13、扫除任务不再一走了之,坚决雇同学完成。

  14、考试时不再踢前面同学脚踝拱后面同学桌子索要纸条,能不能抄到凭自己的眼力。力争第一次补考及格3门以上。

  15、被罚站走廊时保持仪态,保证不骚扰邻班女生,不在走廊里唱情歌。

  16、保证不以威胁及打跑其男朋友的方式追求女孩子。歌厅的小姐不带到学校让老师认识。

  17、不在点名时替没来的同学喊到,保证不在课堂上与女老师回嘴,更避免将班主任气哭。

  18、间操站排尾,模仿前面同学动作相似率达50%以上。运动会无同学生病不冒名顶替,保证杜绝冒名顶替领奖行为。

  19、在学校一定要说脏话时,保证以**代替某些不文明字眼或词句。

  20、保证再不给年轻女老师写情书,送透明丝袜。也不假装上门求教借机勾引老教师的女儿。

  感谢同学们给予本人大力支持和热情鼓励的热烈掌声,本人做到以上这些必定需要顽强的毅力保障需要经过身心剧烈的阵痛磨难和百倍苦痛艰辛的努力,可谓是呕心漓(沥)血大转变,极为艰难,确实需要老师和同学们的不断鼓励和支持。

  本人郑重承诺,请大家共同对我进行监督,以上本人的保证累死苦死郁闷死也要保证完全做到,如有违犯,本人自动认罚。

  保证人:

  日期:

篇2:十二中学生评优奖励方案

  XX十二中学生评优奖励方案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榜样,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和健康成长,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制定我校评优与奖励办法。

  一、总 则

  (一)学生评优项目:先进个人奖项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标兵(学习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先进集体奖项有:文明班级。

  (二)评选比例:三好学生为参评学生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为参评学生人数的3%;学习标兵、精神文明标兵、文化艺术标兵、体育标兵根据条件评选,必须有突出事迹;推选校级文明班级的比率不超过系班级总数的20%。

  (三)各项评优和奖励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时间在每年的九月中旬至九月底结束;评选对象只包括在校全体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德、智、体、美、劳综合发展,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5%名。

  2、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所学课程必须全部及格,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以内,治课成绩必须良好。

  3、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

  4、得到班级80%以上同学拥护和多数任课教师拥护。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自觉遵守、带头执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团结同学,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2、积极配合学校、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语言能力、协调能力、班级管理能力。

  4、学习努力,各科成绩必须达到及格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排前50%名以内。

  (三)单项标兵

  1、学习标兵: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连续两个学期考试、考查课各科总成绩在班级排名第一,单科成绩均排在班级前20%名。

  3、精神文明标兵: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方面突出事迹,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文化艺术标兵: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专长,经常在大型文艺活动中担任骨干(如主持、领舞、独奏等)者。

  5、体育标兵:有一定的体育特长,身体素质好;校运会上打破记录者;或在校运会上获得某项第一名,并在其他项目也进入前六名者。

  (四)文明班级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好,班级各项活动开展的好。

  2、有积极向上、遵章守纪、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同学团结友爱,凝聚力强。

  3、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有促进学风建设的措施,积极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班级学生遵守学习纪律,任课教师评价好。

  4、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成绩优异。

  5、班级同学行为文明,有道德、讲礼貌,不文明行为发生率低。

  6、班级学生有受学校记过者不能推为院级文明班级。

  三、评选机构

  (一)每班成立以班主任为主,由班干部组成的班级评优领导小组,负责本班的个人总结、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工作。

  (二)各级部成立由级部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负责人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级部的评优工作。

  (三)学生处负责全校评优活动的部署、指导、协调、审查。

  四、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

  1.首先由参评学生在班会上做一学年本人在德、智、 体、美等方面表现情况的个人总结。

  2.班级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当选条件,研究确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名单。

  3.全班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得票数须在80%以上),从班级领导小组推荐的候选名单中选出本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级部评优领导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指标,认真组织评议,保存评议记录、评优材料,对各班初选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审查,合格者上报学生处复查。

  (二)单项标兵的评选办法:

  1.级部评优领导小组根据各项标兵的评选条件,择优向学生处推荐各项标兵人选,并附有效佐证材料。

  2.学生处对各级部推荐的人选认真复查,最终确定全校各项标兵人选。

  (三)文明班级的评选办法:

  1、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写出本班一学年来的总结材料,向级部申报文明班集体。

  2、级部评优领导小组根据文明班级条件,择优向学生处推荐文明班级候选班级,并附有详细书面事迹材料。

  3、学生处对各级部推荐的候选文明班级认真复查,最终审定校级文明班级入选班级。

  (四)所有被推荐参加评优的学生须由班级根据评选标准逐条如实填写“评优申报登记表”。

  (五)符合评优条件的个人和集体经学生处审核后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张榜公布三天,如无异议,即获得相应荣誉称号。

  (六)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比资格,严肃处理。

  五、奖励与表彰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个人和集体予以隆重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奖旗、奖镜等,个人奖励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篇3:八中学生管理制度

  XX八中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奖励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学生培养成健康、明礼、乐学、能群的阳光少年,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发现学生中的优秀典型,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的体验,促进学生健康、阳光、快乐地成长,特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凡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1.在某一方面或各方面表现突出或进步很大的学生个人或集体。

  (1)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次十佳阳光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以及各类标兵、积极分子,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学校每学期评选“进步奖”,旨在奖励各方面有明显进步者。另外,学校对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进步较大的学生给予口头或书面通报表扬、奖励。

  (3)学校每学期期末考试后,评选“学习标兵”、颁发“学习进步奖”,颁发奖状或证书。

  (4)对学生个人及集体的奖励,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根据评选条件,听取师生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确定初选名单,上报学校,经教导处等职能部门审定批准。

  2.奖励原则:

  (1)激励性:每一个孩子都是二表人材,一是爱听表扬话,二是爱表现自己。学生需要经常表扬、激励。

  (2)多元化:奖励形式要不拘一格,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广设项目,既有综合项目,也有分散项目;既有品行方面的奖励,也有兴趣特长方面的奖励;既有学科奖励,也有活动奖励;既有知识学习方面的奖励,也有能力、实践方面的奖励……尽力扩大奖励面,提升学生自信,促进学生快乐发展。

  (3)个性化:奖励尽量适合孩子的个性特点,针对性要强。

  3.奖励方法: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奖状、奖品。

  (4)授予“阳光少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特长生”、“进步生”、“优秀少先队员”、各项积极分子、明星、能手等各种荣誉称号。

  (5)报请上级机关给予嘉奖。凡受奖励的一律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并通知家长。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1.XX八中十佳阳光学生评选标准

  (1)体育体能合格以上。

  (2)不孤傲,合群。

  (3)通情达理,不以自己为中心的学生。

  (4)有比较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

  (5)学习勤奋,并且成绩在班级良好以上。

  (6)知规范,懂礼仪,积极进取。

  (7)对班级或学校事务做过贡献,在班级或学校中起引领作用。

  2.八中阳光学子单项奖评选标准

  阳光健康学子——热爱生活,身心健康,充满活力的学生典型。

  阳光知礼学子——孝敬长辈、尊重邻里,尊敬老师的学生典型。

  阳光勤奋学子——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典型。

  阳光自强学子——家境贫寒或体弱志坚,自强不息的学生典型。

  阳光艺术学子——热爱艺术,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专长的学生典型。

  阳光诚信学子——诚实守信,有章必循,有诺必践的学生典型

  阳光创新学子——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乐于创新,有小发明、小创造的学生典型

  阳光责任学子——责任执着:正直、执着、敢担当。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长、回报老师、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3.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

  (1)任学生干部达一学期(含一学期)以上且工作踏实,成绩突出,在班内同学中威信较高,老师信任。

  (2)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老师负责,对同学负责,及时传达老师安排的任务,并能及时向老师反应班级同学的心声,向老师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班级的发展出谋划策。

  (3)以身作则,处处带头,不拈轻怕重,不因私利而不顾集体的荣誉。

  (4)学业成绩,至少为优良等级。

  4.XX八中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平时自觉遵守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XX八中学生行为规范》,操行评定为优。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习惯良好,文化课基础扎实,各科成绩优秀。

  (3)身体素质和生活习惯良好,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积极,成绩良好以上。

  (4)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一定的劳技能力,音美、劳技成绩为良好以上。

  (5)热心学校、班级社团等公益活动。

  5.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比标准

  (1)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

  (2)积极参加和组织团、队活动,表现突出,并受到老师和同学好评。

  (3)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成绩优良,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劳动,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体现阳光向上的精神风貌。

  6.各类标兵评选标准

  爱心标兵——富有社会责任感,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学生典型。

  学习标兵——勤奋好学,各学科成绩优异的学生典型。

  守纪标兵——爱憎分明,严守法纪,机智勇敢,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学生典型。

  健康标兵——热爱生活,身心健康,充满活力的学生典型。

  才艺标兵——多才多艺,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文体专长的学生典型。

  环保标兵——环保知识丰富,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保活动的学生典型。

  科技标兵——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勤动脑动手,乐于创新,有小发明、小创造的学生典型。

  书法标兵——养成了正确的写字姿势,掌握执笔、运笔的方法,能熟练的书写规范正楷字,行款端正;书写速度有所提高。积极参加写字技能展示活动和其它有关学校组织的各种写字比赛,成绩突出的学生典型。

  数学标兵——对数学有浓厚兴趣,学习认真、表现出色、思维有创新的同学;对数学有特长、数学成绩优秀者。积极参加各类数学竞赛获奖同学或者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典型。

  写作标兵——在班内勤于写作、善于写作,受到老师与同学的好评;积极向刊物投稿,文章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公开发表者;积极向校广播站投稿的学生典型。

  礼仪标兵——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够遵守《XX八中学生手册》、《学生行为规范》中的规定;文明礼貌,微笑待人,能够熟练使用社交用语,与同学团结友爱;能够诚实守信,诚信待人,不欺骗他人;与尊重长辈,待人友善。

  进步标兵——在纪律、学习、生活、习惯、举止等某方面有明显进步,并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的学生典型。

  实践标兵——关心和了解社区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典型。

  7.其他表彰项目由年级、班级自行确定标准。

  (三)评选办法

  1、“阳光学生”的评选:全校每学年评选10人,先让学生评议提名,由班主任公正评价(征求有关教师意见),确定本班阳光少年人选,再由学生部统一评选后,授予阳光少年证书,并在学校表彰大会通报表彰。确定为阳光少年的同学需填写《阳光少年事迹申报表》存档。

  2、三好学生(含优秀班干部)、优秀团(队)员评选人数占班级人数的15%,由各班根据比例评选,先让学生评议提名,接着由班主任公正评价(征求有关教师意见),确定人员后再报学校审批,最后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队)员证书或奖状。

  3、各类标兵名称、表彰人数和其他表彰项目由各班主任协调各任课教师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确定,由各班表彰发放证书。

  (四)评选结果使用

  确定为“阳光少年、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同学可优先参加上一级部门“十佳少年”、“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评选。

  二、学生惩戒条例

  为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学校公共利益的权力;为保障教师教育学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权力和权利;为维护学生各项合法权益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与侵权行为,尤其是不受教师可能的违法和侵权的针对学生的惩戒行为的伤害;为有利于调整师生关系,促进平等的师生关系的建立和学生生命质量的提升,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订本条例。

  (一)总则

  1.对学校管理权的若干限定

  (1)学校有权对学生实行有效的管理,惩戒是学校一项重要的管理权。

  (2)学校行使包括惩戒在内的管理权时,应是善意,并且这种善意应能被其管理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证明。

  (3)学校应谨慎而理性地行使惩戒性管理权,防止这种管理行为过度而对学生造成无法弥、补实际的损害。

  (4)学校应视具体对象而区别对待,如年龄、性别、家庭背景、危害性等均应仔细考量,因此,对个案的积累和对前例的参照是必须的。

  2.对教师惩戒权的若干限定

  (l)所谓“惩戒”是指通过对不符合规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规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惩戒是教师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的方法之一,往往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

  (2)“惩戒权”是教师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教师,有权对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施加某种影响和控制,有权做出职责范围内的专业性行为。

  (3)教师行驶惩戒权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惩戒后果必须有一定的救济手段加以补救。教师受学校委托行使对学生的管理权,其一部分管理权限由学校所授,越权行为将受到学校限制。

  3.对惩戒行为主体的限定

  应对惩戒权力的享有者和惩戒行为的具体执行者做出限定,一般而言,学生违反规范情节细微,其惩戒主体是主管教师;较严重的违反规范,惩戒权在学校;超越校园规范的行为,应由司法机关处理。其他未经法律授权的个人和组织不应成为惩戒主体,不拥有惩戒权。

  (二)惩戒对象

  1.惩戒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为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惩戒的对象只能是学生的特定越轨行为,而不能是学生个人或其身体、心灵。惩戒的目的在于促进合规范行为的产生,是为教育学生,因此,“对事不对人”是一条基本原则。

  2.学生越轨行为是指学生偏离社会规范的行为,在学校中是指学生的行为规范、班规校规等,这些规范传达着一定的社会价值观念和规范性的要求。

  (三)学生在校内的越轨行为的类别

  1.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

  (l)携带危险品入校。危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鞭炮、弹弓、毒品、烟酒、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和昆虫等,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各种动物和有对人体导致伤害的植物,未经教师允许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穿着或者携带有暴力或者色情服装、携带含有暴力和色情内容的器具或图书、音像资料。

  (2)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

  (3)打架和争斗,并导致后果的。

  (4)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

  (5)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散布宗教迷信;传播恐慌性言论;恶意诽谤他人。

  (6)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

  (7)传播他人隐私,导致伤害的。

  (8)因不遵守公共秩序而导致他人伤害的。

  (9)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不配合学校和教师对越轨行为实施调查或者做伪证的。

  2.个人的低价值行为

  (1)上课做小动作,未经老师同意随便讲话、随意离开座位。

  (2)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做或者抄袭作业。

  (3)迟到或旷课、逃学。

  (4)考试作弊。

  (5)严重撒谎,瞒骗家长和老师。

  (6)吸烟、喝酒。

  (7)无故不参加学校和教师指定的教育活动。

  (8)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不讲卫生。

  (四)确定惩戒对象的前提

  该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规范,而且造成了或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教育影响,不惩戒就无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就不能保证学生个体的教育利益及健康发展。在判定学生越轨行为时,应参照如下实件:

  1.该行为已经违反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该行为已经导致一定的破坏性。

  3.该行为属于学生本人自身过错与过失。

  4.越轨行为系学生个体所为,而越轨者有能力控制其行为的发生与发展。

  惩戒对象的构成必须满足上述四个要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惩戒权才有行使的必要。

  (五)惩戒的原则和限制

  1.行使惩戒权的原则:

  (1)惩戒必须具有教育性,其出发点不是为了惩罚而使学生感受痛苦和耻辱,惩戒是一种不得已而使用的手段,检验惩戒效果应看其越轨行为的改正。

  (2)尊重学生人格。学校执行纪律的方式应符合儿童尊严,确保儿童“不受任何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害、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3)惩戒应合理并公正。主要包括:

  在惩戒行为发生前,应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行为会受到惩处,自己的行为为什么会受惩处。

  在确定具体惩戒方式时,不应过于严厉,应考虑到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平时表现等因素,并与其越轨行为相对应。

  2.行使惩戒权的限制:

  在行使惩戒时,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制度,合理地进行惩戒,而不是为了报复学生或将惩戒作为教师的情绪宣泄,不因个别学生的越轨行为而迁怒于学生群体,不采用集体惩罚而使无辜学生受罚。

  (六)惩戒的形式

  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越轨行为作出惩戒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可选择的惩戒方式如下:

  1.言语责备。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2.隔离措施。将学生从其扰乱背景中分离出来以控制学生的行为。如让学生坐到教室的一个固定角落或窗口听课。被隔离的学生不应被剥夺受教育权,且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3.剥夺某种特权。被剥夺的特权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

  4.没收。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没收是暂时的,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5.留校。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小时,并以不影响学生正常用餐为前提。

  6.警告。较严重的责备方式,属于全校范围内的惩戒批评方式。

  7.停学和停课。将学生排除于学校教育活动之外的一种惩戒手段。停课半天以上,一天以内,须经学生部或者课程部批准。停课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批准权在分管校长。三天以上的则应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教师有权实施1-5项惩戒形式,学校有权实施6-7项惩戒形式。

  (七)学生申诉

  学生如对学校惩戒和处分不服,可以向分管校长提出申诉理由,并要求重新处理。学校应保护学生申诉权,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错不纠”的原则,由分管校长主持重新进行调查,如发现学校惩戒和处分不当,可提请校长室或校委会作出重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