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安全巡逻工作规程
-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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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安全巡逻工作规程
1、治安管理密切注意辖区的治状况和可疑人员,及时制止打架、斗殴、扰乱公共秩序等不良行为。
2、装修监督协同管理个工程组实施装修监督,及时制止,纠正违章用火、用电、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
3、车辆管理负责按《车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管理辖区内停放的各类车辆。
4、消防管理负责按《消防工作手册》的要求巡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火警、火灾事故。
5、环境保护安全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及时制止破坏绿化、乱扔垃圾、杂物,噪音扰民等不良行为,无法制止的应及时报上级领导处理。
6、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处理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保安分队长或主管报告,听从调遣并按《紧急情况处理规程》执行。
7、出现超越自己处理权限或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8、安全巡逻员交班前须按要求填好《保安员巡逻签到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并与接班人员及时交接。
篇2: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 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及各年级组长。
2、巡逻队队长:z
成员:z
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篇3:第十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xx区第十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校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导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其他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配电房、花坛、水池等建筑附属设施。
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总务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每学期开展一次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功能教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学校,确保整改质量。
(二)联检:安全处和政教处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全方位联合检查。
(三)抽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全校建筑物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定期安全自检,检查重点部位如教学楼、卫生楼、配电房、校门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记录备案。
(一)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查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批条,方可离校。
(三)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校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课间、放学期间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四)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校园各处必须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做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四)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