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列表 > 理工学校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理工学校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 2024-07-13
  • 8456

  理工学校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篇2:理工学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理工学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按照“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后勤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消防安全,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