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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计处工作职责

  • 2024-07-18
  • 8477

  学校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设立的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各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审计处的业务包括:

  一、按照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各单位及所属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1.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2.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和单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的情况;

  3.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5.建设项目竣工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

  6.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7.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8.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9.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10.国家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对学校所属独立法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近年来,审计处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创新港内涵建设等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发展目标以及“十四五”规划具体内容,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提高发现问题、揭示风险和建言献策的能力,推动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篇2:大学行政监察处、审计处岗位职责

  大学行政监察处、审计处岗位职责

  纪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负责学校纪委日常工作,主持纪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党的各项决议;

  3.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研究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

  4.对全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党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组织、协调纪检案件的检查、办理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业务方面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校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提出建议和意见;

  8.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行政监察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行政监察处全面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学校行政的有关决议;

  3.对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的政纪执行、权力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行政组织负责人违反行政纪律的举报;

  5.组织、协调行政监察案件的检查、办理工作;

  6.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7.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审计处工作。

  2.与具体分管审计业务的副处长勤沟通,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

  3.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行政监察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负责完成行政监察具体业务工作,对处长负责。

  2.拟定行政监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各项业务工作,确定监察事项,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问题。

  3.审查科长提交的监察报告,向处长报告监察结果。督促、检查和整改监察决定的执行。

  4.根据办案需要,参与有关案件的调查审理。

  5.参与或组织监察专题调研工作,提交调研报告。

  6.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按处内分工负责完成审计全面业务工作,实行分管责任制,对处长负责。

  2.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各项业务,确定审计事项,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问题。

  3.审查科长提交的审计报告,向处长报告审计结果。督促、检查和整改审计决定的执行。

  4.负责建立审计档案。

  5.参与或组织审计专题调研工作,提交调研报告。

  6.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7.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科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2.负责本部门文档工作,收集和接待来信来访,做好举报问题和案件线索的登记整理、相关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各类文件的整理登记和存档保管及相关的统计报表工作;

  3.协助处领导拟定案件调查前的具体调查内容和步骤,并依据情况变化对调查计划进行及时修改或补充;做好调查(谈话)分析,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4.协助处领导做好调查工作中的请示、公函、综合报告、结案报告、处分决定等;

  5.做好相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校对和发放;做好相关会议和活动的记录;

  6.协助处领导进行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进行学校重大事项的行政监督;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拟定具体审计方案,制发有关审计文稿。

  2.按审计程序实施审计,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确保资料完整,信息保密。

  3.提交审计报告,作出初步审计评价,提出审计建议和处理意见。

  4.检查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与被审计单位及个人沟通反馈,向本处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5.参与政府采购等校务审计监督工作,完成专项审计及审计签证,协助上级部门的审计,完成上级部门委托的审计任务。

  6.配合专案组工作,负责案件中的审计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处、审计处实行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工作职能。纪委办公室、行政监察处、审计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领导下,履“o;保护、惩治、教育、监”o;四项职能。专职工作人员5人,设专职纪委书记(校级领导),纪委副书记兼行政监察处、审计处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兼行政监察处副处长,审计科,纪检监察科。

篇3: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处级干部工作职责

  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审计处处级干部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审计处依据校部机关党政机构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的处级干部岗位,结合纪委工作实际,设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其各自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

  2.负责起草拟定纪委、监察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纪委、监察审计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内部审计等业务工作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主管内部审计工作;

  4.主持召开处务工作会议,主持召开纪委、监察审计处的行政和业务工作会议,协助纪委书记组织召开纪委全委会;

  5.组织领导对重要信访件的核查处理及重大行政事项的监察工作:

  6.负责纪委、监察审计处机关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廉政建设;

  7.完成学校及纪委书记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履行兼任职务的职责;

  8.指导下属开展工作,撰写工作研究报告。

  二、监察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监察审计处处长工作,分管一定工作;

  2.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计划,参与制定纪委、监察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处长组织实施;

  3.主持拟定分管科室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具体考核办法;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指导下属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