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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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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Z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及《SZ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三条 学校设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设备处。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成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组,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根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坚持“充分利用、减少产生、无害化处理”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须接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教育。

  第七条 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固液分开、反应物分开、运输安全、标识清晰”原则进行回收,做好预处理,降低或消除危险性。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废物收集容器或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明显标识分类类别。

  第九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实验设备处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第十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由产生和排放的实验室承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第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完善和完备实验室有毒有害气体处理措施,达标排放。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SZ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2:SZ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SZ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及《SZ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三条 学校设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设备处。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成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组,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根据“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坚持“充分利用、减少产生、无害化处理”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须接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教育。

  第七条 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固液分开、反应物分开、运输安全、标识清晰”原则进行回收,做好预处理,降低或消除危险性。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废物收集容器或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明显标识分类类别。

  第九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实行转移联单制,实验设备处组织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第十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由产生和排放的实验室承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第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完善和完备实验室有毒有害气体处理措施,达标排放。

  第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SZ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3: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实验室管理,保障学生参与实验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实验室管理员实施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的内容包括:负责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各种防火防盗安全措施的完善。

  3、实验室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任何试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4、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和火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5、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须符合双人专项管理。

  6、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严禁带电作业。

  7、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确因需要使用明火时需向管理员通报并得到许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

  8、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同时向校保卫部报告。

  9、实验室人员不得将门卡、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10、实验室均布置有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使之处于正常以应急用。

  11、责任人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实验室,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消除隐患。

  12、出入实验室要做好记录,注意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