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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特殊教育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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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特殊教育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的安全防火工作,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成立防火组织,落实到人。

  2.各房间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室安全工作。班前班后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3.实验室的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所有实验室内一律不准吸烟。要经常检察室内电源设备,各种电器设备使用完毕一定要断开电源。下班后要断开室内总电源。机电设备运行中,禁止在各种旋转部位处站人。

  5.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实验和使用明火,如电炉、酒精灯等。

  6.对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指定专人管理。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废、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危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7.使用各种仪器设备都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设备电注意安全,不得违章用电。

  8.各实验室要根据实验室的性质及所使用设备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和报警设备。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学会正确使用所配的安全器材。安全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或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改。

  9.实验室一旦发生事故,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篇2:第十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xx区第十二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教学处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员为各实验室的安全具体负责人。

  2. 学校应当将教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

  3. 参加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都必须熟悉实验室内电源电路、工作电路,确保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 实验教师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维护、管理好实验教学仪器,使教学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这是保证实验安全的必要条件。

  5. 易燃、有毒品由指定专人保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6. 按规定放置氧气瓶、氢气瓶、乙炔发生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工伤事故发生。

  7.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关灯、关水、断开电源、气源,关好门,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安全工作。

  8. 实验室要配备卫生箱,以便进行临时简易救护。

  二、学生实验守则

  1. 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2. 实验时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培养良好的学风。

  3. 认真操作、细心观察,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数据的记录,独立完成实验。

  4. 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防止损坏仪器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注意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报请教师和实验员及时处理。

  5. 要爱护仪器,对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能随意扭动。未经许可,各组仪器不得任意调换使用。

  6. 如有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并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 实验完毕,应将数据记录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并经教师检查仪器有无缺损,然后整理好仪器,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方能离开实验室。

  8. 根据要求,认真书写实验报告,并按时交老师批阅。

篇3:实验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区xx实验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xx实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xx实验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制度

  做好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不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还能维护实验室、校园环境,使我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学校。为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废弃物的定义

  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残留物等。

  二、教师的职责 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

  三、对三废(废气、废液、废固)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实验室应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液

  学校实验室废液是指主要来自化学性实验室、生化性实验室及物理性实验室,或校内医务室等场所产出的各类废弃溶液。一般的实验室废液可分为: ① 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 ② 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 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等危 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3、废固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盛装过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

  四、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处理规定

  1、实验用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残渣或过期的剧毒物品由各实验室统一收存,妥善保管,报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2、盛装、研磨、搅拌剧毒物品(麻醉品、药品)的工具必须固定,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使用后的包装必须统一存放、处理。

  五、过期药剂的处理

  过期的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需定期报学校行政事务处回收,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六、专人负责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七、回收装置

  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废固收集桶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

  八、校内监管

  1、学校行政事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