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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大型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疏散应急程序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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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教育学校大型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疏散应急程序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准备或立即启用大型活动紧急疏散预案。

  1.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如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等。

  2.因突然事故发生的事件,如室内大型活动突然停电、火警等。

  3.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件,如台风等。

  二、应急预案的启用

  (一)报警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有上述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单位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

  2.应急总指挥确认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应急预案。

  3.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行动,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岗位(现场),并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二)疏散管理

  紧急状态下,应急总指挥授权现场指挥发布疏散命令和确定疏散路线。

  1.疏散广播:“请注意,这是紧急疏散广播,请各个班级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在班主任带领下,沿指定的××路线撤离。”

  2.疏散原则及路线.

  按就近撤离的原则,选择最短的距离通道撤离。

  疏散引导小组按就近撤离的原则引导人员分流;警戒保卫小组建立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3.通道管理

  应急预案起用后,疏散引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启所有安全门、通道,排除障碍,确保人流疏散畅通。

  (1)现场指挥视情况,指挥场内疏散秩序。

  (2)警戒保卫组织人员确保应急部门车辆进出畅通。

  (3)救护小组立即作好救护准备。

  (4)排险抢修小组集中待命。

  三、应急预案的终止

  应急指挥视情况判断事故排除、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由应急总指挥决定。

  应急预案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篇2:二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二中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进行大型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参加春游、夏令营、参观活动以及超越学生体力范围的勤工俭学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大型集体活动,组织者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备案。

  三、全校性的集体活动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须报学校临时重新委托。严格实行三次点名制度(即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发现有缺席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外出观看演出、听报告等室内活动时,组织者应提前对场所、安全通道、防火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凡有安全隐患者,绝不允许学生参加。

  五、校内集会时,应按年级逐班顺次单行上下楼,各班主任须在楼层关键部位进行护导。

  六、每日早操前后,当日值班老师应在楼梯口负责指挥单行上下楼梯,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发生。、

  七、课间活动由各班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由各班班干部督促落实。

篇3:学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附件十

  学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快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运行健全,进一步规范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保障和服务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为保证学校在大型活动中师生的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合200人以上公共场所举办的教育教学活动、会议、培训、学术报告、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

  三、应对措施

  1、活动申请时须向办公室、总务处提供以下材料,以备针对活动制定详实的安全预案,预案要在活动举办前12小时制定完毕:

  (1)举办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及现场状况;

  (2)参加人员的身份,人数及领导、来宾情况;

  (3)活动期间使用的证件样式及发放范围;

  (4)活动实施方案;

  (5)政治方面要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要求;

  (6)安全措施,包括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的应急措施等。

  (7)活动现场需办公室、总务处派人协助维持秩序的,应一并说明。

  2、总务处要在活动举办的前一天,对活动举办场所的设施以及用电情况进行彻底的检修,严防因线路老化、裸露、短路等情况造成线路起火及触电事故。活动在晚上举行的,要有应急照明设备。

  3、办公室、总务处要对活动场所及周围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能正常使用。并在举办活动场所配备足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活动进行期间,疏散通道要全部打开,派专人负责,确保畅通。

  4、在校园内露天举办的活动,参加人员在200人以上的,或活动主办单位认为现场需学校协助维持秩序的,办公室、总务处要派两人以上到现场负责维持秩序和治安。

  5、活动主办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秩序等事宜,负责安全人员要在活动举办前与办公室、总务处联系,熟知办公室、总务处制定的应急预案,并向参加活动的人员讲解预案的实施步骤,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引导参加活动人员有序的疏散。

  四、应急情况处理

  1、踩踏事故:

  (1)发生踩踏事故后,现场的活动主办部门现场教师要立即投入救援,疏散后续赶上的学生,尽可能地抢救被压在底下的人员,并及时向校长、办公室、总务处报警。

  (2)接到报警后,接警人员要迅速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学校所有部门前去营救,通知相关人员携带急救设备到现场营救。

  (3)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一部分人员打开所有安全出口,首先要让学生不要慌乱,要组织学生有秩序的后撤,从别的安全出口外出。另外大部分人参与营救踩踏事故中的人员。

  (4)医务人员要对营救出的受伤人员及时救治,伤势严重的要及时与县急救中心联系抢救。

  (5)现场疏散人员将学生疏散出室外后,要指挥学生远离现场,为现场救援提供有序的环境。

  (6)参加救援人员要从两个方向营救被踩踏人员直至全部救出。

  2、停电事故

  (1)停电发生时,活动主办要立即通知办公室、总务出,办公室、总务处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

  (2)停电发生后,原则上活动应马上中止,另择期举行,活动主办部门现场人员要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若确实需要继续进行的,则利用备用电源进行。

  (3)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无法实用时,主办部门负责维持秩序的人员和现场安全保卫处人员应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不要慌乱,有秩序地按座位排次逐一离场。

  (4)活动主办部门人员要在活动场所出口处指挥人员有序疏散,严防在此处出现踩踏事故。

  (5)安全保卫人员要在楼梯口、安全出口处引导参加活动的人员有秩序涩疏散,严防在此处发生踩踏事故。

  (6)若发生踩踏事故时,按踩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

  3、火灾事故

  (1)火灾发生时,办公室、总务处应立即切断活动场所的所有电源,同时启用应急照明设备。

  (2)安全保卫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办公室、总务处汇报,请求支援,要立即向学校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通知义务消防队前去疏散人群,组织灭火,并报火警。报警时,要说明详细地点,尽可能说明起火原因,并安排人到大门口等消防车,引导消防车。

  (3)现场主办单位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首先要有序地指挥与会人员疏散,严防发生踩踏事故,再组织灭火。

  (4)在疏散通道被锁或被封堵时,办公室、总务处人员或主办部门人员要用消防斧或其他工具打开通道,保证人员顺利安全疏散。

  (5)现场保卫人员要利用现场的消防设施将火扑灭,或控制火势等待义务消防队和119火警支援。

  (6)消防灭火车到校后,要引导消防车从最畅通的道路进入火灾现场,并帮助消防车找到最近最便捷的水源。

  五、责任与奖惩

  1、对在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对违反纪律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并给予纪律处分。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