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能
- 2024-08-07
- 2344
学校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能
党委保卫部(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
党委保卫部(处)下设综合事务办公室、兴庆校区安全管理办公室、雁塔校区安全管理办公室、创新港安全管理办公室、信息与安全教育办公室、校卫队六个工作机构。
党委保卫部(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提升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学校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开展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工作;
起草、修订学校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
对全校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督促并指导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承担学校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师生员工户籍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校园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领导和管理校卫队工作;
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篇2:学校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学校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党委保卫部(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
党委保卫部(处)下设综合事务办公室、XX校区安全管理办公室、XX校区安全管理办公室、XX港安全管理办公室、信息与安全教育办公室、校卫队六个工作机构。
党委保卫部(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提升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学校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开展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工作;
起草、修订学校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
对全校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督促并指导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承担学校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师生员工户籍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校园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领导和管理校卫队工作;
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篇3:学校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能
学校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能
党委保卫部(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
党委保卫部(处)下设综合事务办公室、兴庆校区安全管理办公室、雁塔校区安全管理办公室、创新港安全管理办公室、信息与安全教育办公室、校卫队六个工作机构。
党委保卫部(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提升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学校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规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开展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工作;
起草、修订学校安全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
对全校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督促并指导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承担学校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校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师生员工户籍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校园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领导和管理校卫队工作;
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