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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学院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办法试行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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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文理学院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办法(试行)

  推动我校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提高训练质量及我校运动水平,根据我校运动队的现状,经校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对我校运动队的教练员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任。为做好此项工作,使教练员聘任制度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襄樊学院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办法。

  一、竞聘原则

  1.科学设岗,合理布局,保证重点;

  2.坚持条件,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3.坚持“四公开”,即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聘任办法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4.公开竞争,择优评聘。

  二、竞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2.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勇于探索,讲团结、讲奉献、讲正气,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校内竞聘者应为现从事体育术科教学的教师;校外竞聘者必须具备从事高水平运动员训练的教练员资历。

  4.竞聘者的专业必须与所要竞聘的项目一致。

  三、竞聘岗位的设置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项目设置现状,实现各运动队的竞赛目标,合理设置教练员岗位数。具体设置的岗位数如下:

  1.田径:3-5名教练,其中,1名主教练,2-4名助理教练

  2.定向越野:1-2名教练,其中,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

  3.健美操:1-2名教练,其中,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

  4.体育舞蹈:2-3名教练,其中,1名主教练,1-2名助理教练。

  5.篮球:1-2名教练,其中,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

  五、竞聘程序

  1.个人申请。在满足竞聘条件的基础上,由竞聘者个人向体育系分管竞赛训练的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2.张榜公示。体育课系根据竞聘者的个人申请,把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公示。

  3.专家评审。由体育系部聘请各专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竞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建议名单。

  4.确定各项目代表队教练员名单。根据各专业评审组提出的教练员建议名单,通过部办公会议讨论,最后确定各项目代表队教练员名单,并张榜公示,一周内如无异议,上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备案。

  5.凡被选聘上岗者,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发教练员聘书,聘期为四年。

  6.凡被选聘上岗者必须签订“襄樊学院运动队教练员目标责任书”。

  7.凡在聘期内违反教练员管理办法者,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有权解聘并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