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 2024-08-22
- 6381
XX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委会和团支部。
2、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乐于助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较健全的工作制度,学期有计划、总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委会研究工作,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学生干部各司其职。
4、班级风气好,具备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件。
5、班级团支部为本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
6、保持良好的集体卫生和个人生活习惯,一学年内“十佳宿舍”称号获得率处于本学院同年级前列,学生在宿舍内无严重违纪现象。
7、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体育、科技活动,班级同学广泛参与;在校、院组织开展的活动中,每学年获奖人次超过班级人数的20%。
8、全班同学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
二、评选程序
1、评审程序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办法。
2、先进班集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总数的10%。
篇2:工程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XX工程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品行优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纪行为。能自觉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实践,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
四、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表现突出。
五、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发展素质测评成绩不低于10分,无补考记录。
六、身心健康,具有高尚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体质健康测试达到70分及以上。
七、遵守学校章程,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没有违纪行为,可直接作为“三好学生”候选人申报:
1.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活动并获得奖励者。
2.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其他活动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3.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其他活动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成果奖,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者。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取得良好社会反响者。
篇3: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XX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
二、担任团委(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分会)、党(团)支部、班委会等各类学生组织主要职务一年及以上,能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品行优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纪行为。能自觉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四、遵守学校章程,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五、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强烈的创新意识和突出的实践创新能力,能圆满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成绩显著。
六、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干部和同学之间的关系,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七、基本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发展素质测评成绩不低于10分。
八、身心健康,具有高尚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体质健康测试达到70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