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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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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上报制度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的有关通知精神,以及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第六项第六条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上报制度,望各实验室遵照执行。

  一、基本信息收集上报内容

  1、每学期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

  (1)人员情况:定编数、实有人数、主任姓名、职称、人员分工、考核。

  (2)设备情况:台件数、金额、低值耐用品件数、金额。

  (3)实验开设情况:开出门数、个数、开出率、人时数、第二课堂人时数。

  (4)科研情况:项目数、人时数。

  (5)对外服务项目数、人时数。

  (6)设备维修台件数。

  (7)听课情况。

  (8)论文及成果情况。

  (9)制度执行情况。

  2、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表。

  3、实验室专(兼)职人员业务考核表(见附表)。

  4、人员信息表(实验室专、兼职人员、姓名、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毕业学校、专业、职称、职称授予时间、业务专长、论文数量、级别)(见附表二)。

  5、大型设备年使用机时与维修情况。

  二、收集上报时间

  1、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表每学期开学三周内交设备科,实验室专(兼)职人员业务考核表、实验室工作总结,每学期期末送交设备科。

  2、实验室人员信息表每年9月20日前交设备科。

  3、大型设备使用机时与维修情况每年9月20日前送交设备科。

  三、要求

  1、信息准确无误。

  2、自己留底存档一份。

  3、教研室主任签字。

篇2: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

  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校实验室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各院(系)、中心实验室档案的质量,使我校实验室信息档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 基本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1.实验室名称和编号、检查评比和评估情况,实验室现有总面积及每年增减和维修、改建的情况。

  2.实验室改革和主要特色。

  实验室历来在培养人才、教学、科研中取得的成果,目前具有的水平,编写实验教材的情况及实验教学的改革进程及与展望,实验室的投资与效益等特色及评价。

  3.实验教学基本信息。

  实验室任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和执行情况,实验指导书以及有关实验室教学的文件资料(实验报告,学生成绩)等。

  4.仪器设备基本信息

  每年底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卡、物资料(资产明细表),设备配备清单及状况、更新情况、利用率、完好率,仪器使用维修记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功能开发及效益。

  5.本实验室重大科技发明,荣获校、市级以上奖励的科学课题,名优产品所形成的文字材料。

  6.本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校、系制定)等材料。

  7.本实验室的任务,实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的记录等基本材料及信息资料。

  8.实验队伍的基本情况:

  (1)现有专兼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人的总数及其年龄、学历、职称结构情况。

  (2)每年各类人员增减及其年龄、学历、职称变动的情况。

  二、 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归档要求

  1.各院(系)应由分管实验室工作院(系)主任主管工作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2.归档的实验室工作档案材料,必须是原版,原件,必须完整,字迹清楚。

  3.移交档案材料应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

  三、 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工作的专职人员、教师和研究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2.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必须按照实验室工作特点,保持其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3.实验室的任务,实验教学,人员情况等基本信息统计要连续,全面。

  4.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整理内容包括对档案进行分类,拟写文字说明。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装册、编制目录等。

  5.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编目一律用碳素墨水写,不得用圆珠笔等写,字迹书写,字迹要工整。

  四、 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

  1.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中心、实验室。

  2.学校有关实验室基本信息分为二级管理,资产处为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由专人管理。

  3.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按照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华侨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要求,分类汇总。

篇3: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实验室规则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实验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登记建账,做到账、卡、物相符;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严禁随意拆卸改装仪器设备。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学生进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教育。学生在实验前要进行认真预习,进入实验室必须听从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实验结束时,由实验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设备。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各种物品一般不得携出实验室。若院内实验室之间调配使用,须经院领导批准,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后及时归还。损坏、丢失仪器设备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及赔偿。

  五、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六、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爆、易燃和有腐蚀、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凡危险性实验,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多余的危险品要及时上交或妥善保管,不得过量存放。

  七、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遵守操作规程,认真记录实验数据;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八、实验室要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九、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 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和防火。经常检查维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十、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要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实验指导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