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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 2024-08-27
  • 1605

  企业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编 号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确保所有入库物资的质量都符合企业要求和生产经营需要,防止不合格物资入库、投入使用或流向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企业仓库的物资的验收工作。

  第3条 相关定义

  入库验收是对即将入库的物资进行质量、数量、包装和规格等方面的查验,是保证入库物资合格的重要环节之一。

  第4条 职责划分

  1.物资验收主管负责统筹安排物资验收作业、制定入库验收规划、处理验收异常情况等。

  2.物资验收专员负责验收所有物资的数量、重量、规格,并检查物资包装和外观情况。

  3.对较为特殊的物资或设备,公司应组织质量部门、技术部门和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一同参与检验。

  第2章 入库验收规划

  第5条 确定入库验收的内容

  入库验收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两点。

  1.核对采购订单与供货商发货单是否相符,依据单据对物资数量进行点收。

  2.检查物资外观,包括包装是否牢固、包装标志标签是否符合要求,开包检查物资有无损坏,物资的气味、颜色、手感等是否正常。

  3.仔细检查物资质量进行,主要检查其关键质量指标。

  4.记录物资验收信息。

  第6条 确定入库验收的方式

  1.入库验收有全检和抽验两种方式,大批量到货一般只进行抽验。

  2.若采用抽验的方式,则需要根据物资的特点、价值、物流环境等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的抽验比例。确定抽验的比例时一般应考虑以下七项因素。

  入库验收抽验比例考虑因素一览表

  考虑因素

  抽验比例

  商品价值

  商品价值高的,应全查或提高抽验比例;有些价值特别高的商品应全验

  商品的性质

  商品性质不稳定的、质量易变化的和易混杂不良品质的,应提高验收比例或全查

  气候条件

  在雨季或梅雨季节,怕潮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在冬季,怕冻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或全查

  运输方式和工具

  采用容易影响质量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运送的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

  厂商信誉

  信誉好的厂商的抽验比例小,反之则大

  生产技术

  生产技术水平高、质量较稳定的产品,抽验比例小

  储存时间

  储存时间长的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

  第7条 选择入库验收的方法

  入库验收专员应根据物资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验收方法。具体方法及其介绍如下表所示。

  入库验收方法一览表

  检验方法

  具体介绍

  视觉检验

  在充足的光线下,利用视力观察物资的颜色、状态等表面状况,检验物资是否发生了变形、破损、脱落、变色、结块等情况,进而对质量加以判断

  听觉检验

  通过摇动、搬运、轻度敲击等操作听取声音,以判断物资的质量

  触觉检验

  利用手感鉴定物资的光滑度、细度、黏度和柔软度等,判定物资的质量

  嗅觉、味觉检验

  通过物资特有的气味、滋味,测定、判定物资的质量

  测试仪器检验

  利用各种专用测试仪器鉴定物资品质。如对物资进行含水量、密度、黏度、光谱等的测试

  运行检验

  对某些特殊物资,如车辆、电器等进行运行检验,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第8条 确定入库验收的时间

  不同数量、种类的物资由于其检验复杂程度、工作量不同,应有不同的验收时间要求。

  1.对外观等易识别的物资,物资验收专员应于收到物资后一天内完成检验。

  2.属用化学或物理手段检验的材料,物资验收专员应于收到物资样件后三天内完成检验。

  3.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物资验收主管应在“物资验收报告表”中注明预计完成日期,一般不超过七天。

  第9条 规范物资验收要求

  1.物资验收专员应在物资验收前制定好物资验收要求。

  2.一般情况下,验收普通物资时均需严格执行“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品质不符合要求不收、无计划不收、逾期不收”五项规定。

  第3章 物资验收的实施管理

  第10条 做好验收准备

  物资验收专员应做好接单接货验收准备,准备工作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收集、整理并熟悉各项验收凭证、资料和相关验收要求。

  2.准备验收所需的计量器具、卡量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等,确保其准确可靠。

  3.落实入库物资的存放地点,选择合理的堆码垛形和保管方法。

  4.准备所需的苫垫、堆码物料、装卸机械、操作器具和负责验收作业的人力。如为特殊物资,还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以防万一。

  5.进口物资或存货单位要求对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时,要预先通知商检部门或检验部门到库进行检验或质量检测。

  第11条 核对单据

  1.审核验收依据,包括业务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提供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和订货协议书。

  2.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验收凭证,包括发票、质量保证书、发货明细表、装箱单、磅码单、说明书和、保修卡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

  第12条 数量点收

  1.物资验收专员核对供方所交物料与订单所列物料、品种、规格是否相符。

  2.物资验收专员清点物资数量,确定数量是否相符,是否有超交或少交货的现象。

  (1)如果数量齐全,物资检验专员进行外观检验。

  (2)如果数量不符,上报采购部,由采购部决定如何处理。

  第13条 外观检验

  1.物资验收专员对有包装的物资,检验物资包装表面状况;对无外包装的物资,检验物资表面状况。

  2.检查物资和包装容器上是否贴有标签,标签上是否注明了物资品名、物资编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物资数量等内容。

  3.若发现物资有倾覆、破损、变质和受潮等异常现象时,应先初步计算损失。不同程度的损失需要区别对待,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不同程度损失的处理要求一览表

  损失程度

  处理要求

  损失超过限定

  物资验收专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常状态以利于处理作业

  损失未超限定

  依实际数量办理验收,并于“物资入库检验报告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和实际情况

  4.计算损失后,将物资外观检验结果登记在 “物资入库检验报告单”上。

  第14条 质量检验

  1.物资验收专员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对数量准确、表面完好的物资进行质量检验。

  2.物资验收专员应对检验合格的物资作合格标记为物资入库做好准备;为物资入库做好准备;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作不合格标记,由相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3.检验完毕,应按照检验结果填制“物资入库检验报告单”。

  第4章 物资验收结果处理

  第15条 入库验收结果处理

  物资验收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检验结果对物资作出相应处理,具体检验结果及其相应的处理方式下表所示。

  入库验收结果处理一览表

  验收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物资

  ★ 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

  ★ 每日工作结束时,将本日所收物资的数量汇总填入“验收日报表”

  不合格

  物资

  ★ 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物资验收报告表”上注明不合格原因

  ★ 向相关主管请示处理办法,然后转采购部相关人员处理并通知请购部门

  ★ 办理不合格物资的退货手续时,应开具“物资交运单”并附“物资验收报告表”,呈相关领导签字确认,作为异常物资出厂凭证

  交货数量超额

  ★ 经过验收,若发现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以退回

  ★ 对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验收单”备注栏内注明超交数量,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予以接收

  交货数量短缺

  ★ 经过验收,若发现交货数量未达订购量时,原则上应暂时拒收物资,要求供应商补足后重新入库验收

  ★ 经请购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仓储部门安排物资入库,财务部门可按实际入库数量进行结算

  第16条 验收状态标识

  物资检验专员将检验结果上报后,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对该批物资做出检验标识,以便其他人员开展后续作业。

  1.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应标识允收标签。

  2.对数量不符、质量无重大问题且属于特采的物资应标识特采标签,并追踪物资在使用过程的质量状况。

  3.对数量严重不符、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应标识拒收标签。

  第5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制定,其修改、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8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于颁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篇2:企业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企业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确保所有入库物资的质量都符合企业要求和生产经营需要,防止不合格物资入库、投入使用或流向市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企业仓库的物资的验收工作。

  第3条 相关定义

  入库验收是对即将入库的物资进行质量、数量、包装和规格等方面的查验,是保证入库物资合格的重要环节之一。

  第4条 职责划分

  1.物资验收主管负责统筹安排物资验收作业、制定入库验收规划、处理验收异常情况等。

  2.物资验收专员负责验收所有物资的数量、重量、规格,并检查物资包装和外观情况。

  3.对较为特殊的物资或设备,公司应组织质量部门、技术部门和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一同参与检验。

  第2章 入库验收规划

  第5条 确定入库验收的内容

  入库验收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两点。

  1.核对采购订单与供货商发货单是否相符,依据单据对物资数量进行点收。

  2.检查物资外观,包括包装是否牢固、包装标志标签是否符合要求,开包检查物资有无损坏,物资的气味、颜色、手感等是否正常。

  3.仔细检查物资质量进行,主要检查其关键质量指标。

  4.记录物资验收信息。

  第6条 确定入库验收的方式

  1.入库验收有全检和抽验两种方式,大批量到货一般只进行抽验。

  2.若采用抽验的方式,则需要根据物资的特点、价值、物流环境等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的抽验比例。确定抽验的比例时一般应考虑以下七项因素。

考虑因素

抽验比例

商品价值

商品价值高的,应全查或提高抽验比例;有些价值特别高的商品应全验

商品的性质

商品性质不稳定的、质量易变化的和易混杂不良品质的,应提高验收比例或全查

气候条件

在雨季或梅雨季节,怕潮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在冬季,怕冻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或全查

运输方式和工具

采用容易影响质量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运送的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

厂商信誉

信誉好的厂商的抽验比例小,反之则大

生产技术

生产技术水平高、质量较稳定的产品,抽验比例小

储存时间

储存时间长的商品,应提高抽验比例

  第7条 选择入库验收的方法

  入库验收专员应根据物资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验收方法。具体方法及其介绍如下表所示。

检验方法

具体介绍

视觉检验

在充足的光线下,利用视力观察物资的颜色、状态等表面状况,检验物资是否发生了变形、破损、脱落、变色、结块等情况,进而对质量加以判断

听觉检验

通过摇动、搬运、轻度敲击等操作听取声音,以判断物资的质量

触觉检验

利用手感鉴定物资的光滑度、细度、黏度和柔软度等,判定物资的质量

嗅觉、味觉检验

通过物资特有的气味、滋味,测定、判定物资的质量

测试仪器检验

利用各种专用测试仪器鉴定物资品质。如对物资进行含水量、密度、黏度、光谱等的测试

运行检验

对某些特殊物资,如车辆、电器等进行运行检验,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

  第8条 确定入库验收的时间

  不同数量、种类的物资由于其检验复杂程度、工作量不同,应有不同的验收时间要求。

  1.对外观等易识别的物资,物资验收专员应于收到物资后一天内完成检验。

  2.属用化学或物理手段检验的材料,物资验收专员应于收到物资样件后三天内完成检验。

  3.必须试用才能实施检验者,物资验收主管应在“物资验收报告表”中注明预计完成日期,一般不超过七天。

  第9条 规范物资验收要求

  1.物资验收专员应在物资验收前制定好物资验收要求。

  2.一般情况下,验收普通物资时均需严格执行“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品质不符合要求不收、无计划不收、逾期不收”五项规定。

  第3章 物资验收的实施管理

  第10条 做好验收准备

  物资验收专员应做好接单接货验收准备,准备工作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收集、整理并熟悉各项验收凭证、资料和相关验收要求。

  2.准备验收所需的计量器具、卡量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等,确保其准确可靠。

  3.落实入库物资的存放地点,选择合理的堆码垛形和保管方法。

  4.准备所需的苫垫、堆码物料、装卸机械、操作器具和负责验收作业的人力。如为特殊物资,还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以防万一。

  5.进口物资或存货单位要求对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时,要预先通知商检部门或检验部门到库进行检验或质量检测。

  第11条 核对单据

  1.审核验收依据,包括业务主管部门或采购部门提供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和订货协议书。

  2.核对供货单位提供的验收凭证,包括发票、质量保证书、发货明细表、装箱单、磅码单、说明书和、保修卡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

  第12条 数量点收

  1.物资验收专员核对供方所交物料与订单所列物料、品种、规格是否相符。

  2.物资验收专员清点物资数量,确定数量是否相符,是否有超交或少交货的现象。

  (1)如果数量齐全,物资检验专员进行外观检验。

  (2)如果数量不符,上报采购部,由采购部决定如何处理。

  第13条 外观检验

  1.物资验收专员对有包装的物资,检验物资包装表面状况;对无外包装的物资,检验物资表面状况。

  2.检查物资和包装容器上是否贴有标签,标签上是否注明了物资品名、物资编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物资数量等内容。

  3.若发现物资有倾覆、破损、变质和受潮等异常现象时,应先初步计算损失。不同程度的损失需要区别对待,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损失程度

处理要求

 

损失超过限定

物资验收专员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常状态以利于处理作业

损失未超限定

依实际数量办理验收,并于“物资入库检验报告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和实际情况

  4.计算损失后,将物资外观检验结果登记在 “物资入库检验报告单”上。

  第14条 质量检验

  1.物资验收专员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对数量准确、表面完好的物资进行质量检验。

  2.物资验收专员应对检验合格的物资作合格标记为物资入库做好准备;为物资入库做好准备;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作不合格标记,由相关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3.检验完毕,应按照检验结果填制“物资入库检验报告单”。

  第4章 物资验收结果处理

  第15条 入库验收结果处理

  物资验收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检验结果对物资作出相应处理,具体检验结果及其相应的处理方式下表所示。

验收结果

处理方式

合格物资

★在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

★每日工作结束时,将本日所收物资的数量汇总填入“验收日报表”

不合格
物资

★在外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于“物资验收报告表”上注明不合格原因

★向相关主管请示处理办法,然后转采购部相关人员处理并通知请购部门

★办理不合格物资的退货手续时,应开具“物资交运单”并附“物资验收报告表”,呈相关领导签字确认,作为异常物资出厂凭证

交货数量超额

★经过验收,若发现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原则上应予以退回

★对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以下时,可在“验收单”备注栏内注明超交数量,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予以接收

交货数量短缺

★经过验收,若发现交货数量未达订购量时,原则上应暂时拒收物资,要求供应商补足后重新入库验收

★经请购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仓储部门安排物资入库,财务部门可按实际入库数量进行结算

  第16条 验收状态标识

  物资检验专员将检验结果上报后,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对该批物资做出检验标识,以便其他人员开展后续作业。

  1.对验收合格的物资应标识允收标签。

  2.对数量不符、质量无重大问题且属于特采的物资应标识特采标签,并追踪物资在使用过程的质量状况。

  3.对数量严重不符、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应标识拒收标签。

  第5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制定,其修改、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8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于颁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