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列表 > 企业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 2024-08-27
  • 5707

  企业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 本

  文件名称

  部 门

  日 期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品储存管理,确保科学、安全、有效地存储和保管各种危险品,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及危害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用危险品的出入库、存储和保管工作。

  三、 术语解释

  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危险品分为八类:爆炸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各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毒害品。

  四、 职责

  4.1储运部:负责危险品的存储与保管工作。

  4.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品保管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 危险品控制管理内容

  5.1 储存的基本要求:

  5.1.1储存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5.1.2根据危险品特性将其分区、分类、分库存储保管,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化学品混合存储;

  5.1.3危险品不得露天存放,储存危险品的区域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1.4储存方式: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5.1.5储存的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且标志符合规定;

  5.1.6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5.1.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5.1.8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5.1.9腐蚀性物品的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5.2 危险品的保管养护:

  5.2.1存储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

  5.2.2存储危险品的仓库的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2.3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5.2.4 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和有无泄漏;

  5.2.5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时应及时处理;

  5.2.6仓库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5.3 存储安排及存储量限制:

  5.3.1 存储安排:危险品存储安排取决于危险品的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存储方式和消防要求等。

  5.3.2 存储量限制:危险品在不同存储类别、存储要求下的存储量及存储安排如下表所示。

  存储类别 存储要求

  露天存储  隔离存储  隔开存储  分离存储

  平均单位面积储存量(吨/平方米)  1.0~1.5  0.5  0.7  0.7

  单一储存区最大储量(吨)  2 000~2 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米)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宽度(米) 4~6  1~2  1~2  5

  墙距宽度(米) 2  0.3~0.5  0.3~0.5  0.3~0.5

  与禁忌品距离(米)  10

  不得同库储存

  不得同库储存  7~10

  5.4其他管理:

  5.4.1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5.4.2危险品出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包括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验收核对后方可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4.3进入危险品仓库的人员或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4.4装卸搬运危险品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4.5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5.4.6不得用同一辆车运输互为禁忌的物品,清扫和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品等。

  5.5消防措施:

  5.5.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器;

  5.5.2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规定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5.5.3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品除外)。

  5.6废弃物处理:

  5.6.1禁止有危险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5.6.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速移至安全区域;

  5.6.3按危险品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5.7人员培训:

  5.7.1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7.2对相关保管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存储保管操作;5.7.3仓管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接受在危险品仓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以便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的种类、特性、注意事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等。

  六、 附则

  6.1本规定由仓储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6.2本规定解释权归企业仓储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篇2:企业危险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危险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编 号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品的验收工作,确保物资验收人员和仓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所有危险品的入库验收工作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3条 责任划分

  1.物资验收主管统筹安排危险品的入库验收作业。

  2.物资验收专员负责执行危险品验收作业。

  3.仓储部相关人员应确保验收区域的安全,协助验收人员开展验收工作。

  第4条 相关定义

  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等物品的总称。

  第2章 危险品验收准备

  第5条 了解危险品

  1.在进行危险品验收之前,物资验收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常见危险品及其特性。

  2.一般情况下,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可以分为八大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危险品分类说明一览表

  种类

  具体说明

  爆炸品

  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

  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 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 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

  易燃液体

  ☆ 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 低闪点液体、中闪点液体和高闪点液体

  易燃固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

  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易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

  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

  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毒害品指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

  常生理功能,导致生物出现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感染性物品指含有致病的微生物,能导致生物出现病态甚至死亡的物品

  放射线物质

  有放射性的物品

  腐蚀品

  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和其他腐蚀品

  第6条 危险品储运保护

  由于危险品的特殊性质,在储运和检验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四点。

  1. 爆炸品在储运时应避免摩擦、撞击、颠簸和震荡,严禁与氧化剂、酸、碱、盐类、金属粉末和钢材料器具等混储混运。

  2. 易燃液体在储运时应严禁烟火,远离火种、热源;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3. 储运易燃固体时应特别注意粉尘爆炸。

  4. 遇湿易燃物质起火时,严禁用水、酸碱泡沫和化学泡沫扑救。

  第7条 验收准备

  1. 物资验收专员应提前熟悉了解即将到库的危险品,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2. 根据危险品性质,物资验收专员应做好到库验收场地、器材等方面的准备。

  第3章 危险品验收实施管理

  第8条 审核凭证

  物资验收专员审核“装箱单” “采购单”等入库凭证的内容与来库物资的品种、数量和规格等是否一致。

  第9条 检验在途运输情况

  不论是经由铁路、公路还是水路运输,工作人员都应检查危险品是否按分类运输,以免不同性质的商品混装混运、相互沾染,造成不同性质商品的相互反应,发生燃烧或爆炸等事故。

  第10条 检验包装整洁性

  1. 检验危险品外包装上是否沾有异物。

  2. 危险品外包装必须坚固、耐压、耐火、耐腐蚀。

  第11条 检验包装严密性

  1. 检验危险品的包装、封口、衬垫物等必须符合要求。

  2. 危险品包装不应有液体或气体渗漏和挥发。

  第12条 检验危险品本身质量

  针对危险品的特有属性,物资验收专员应选择合适的工具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第13条 验收结果处理

  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验收专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第4章 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制定,其修改、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5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批确认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篇3:企业仓储业务规划制度

  企业仓储业务规划制度

  制度名称

  仓储业务规划制度

  编 号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达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 做好仓储管理工作,保证仓储货物能及时满足企业生产需要。

  2. 保证货物得到合理的储备,加速周转,节约使用,降低公司成本,并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仓库的设计规划、业务规划等各项管理工作。

  第2章 仓库业务规划规范

  第3条 制定仓库业务规划方案

  1. 在制定仓库业务规划前,仓储规划人员必须制定合理的业务规划方案,列出需要进行规划的模块和内容。

  2. 一般情况下,仓库业务规划的内容包括仓库库位规划、仓库库存量管理和控制规划、仓库货物保管规划、仓库账务规划以及仓库安全管理规划等。

  第4条 仓库业务规划审批

  仓库业务规划方案制定完成后,仓储规划人员需将规划方案呈报仓储部经理、仓储总监等管理人员审阅,经确认不存在问题后,便可据此实施业务规划,并制定各项作业标准。

  第3章 仓库库位规划管理

  第5条 库位规划

  仓库规划人员应依据货物出入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各种货物所需库位及面积,以使库位空间得到有效利用。

  第6条 库位配置

  库位配置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1. 应根据仓库内设备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和电源开关等设备以及储运工具的情况,合理规划运输通道。

  2. 依据货物的属性(组别)分区存放,同类货物也应按合格品、待检品和不合格品分区存放以利管理。出入频繁的货物应放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3. 作业人员必须将货物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存放库位等信息标明于料卡或库位配置图上,以便随时了解库存动态。

  第7条 货物堆放

  入库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应依据货物的数量、特性、要求和其出入库频率,进行货物垛位规划和堆放层级规划。

  第8条 库位标示

  仓库管理人员应依照以下原则对库位进行编号,并作出明显标示。

  1. 层次类别依顺序逐层编订,没有时填写库位流水编号。

  2. 通道类别依顺序编订。

  3. 仓库区位依顺序编订,并制作明显标示。

  第9条 库位管理

  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按批次出库”的原则制定存放方案,每种产品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到先进先出的要求。

  第4章 库存量管理规划

  第10条 安全库存量设定

  1. 对于用量稳定的货物,库存控制人员应根据其月平均用量制订相应的库存周转量计划。

  2. 制订完相应的库存量周转计划后,库存控制人员应设定安全库存的上限和下限。

  3. 当生产或仓储管理计划有重大变化时,库存控制人员应及时修订库存周转量计划。

  第11条 库存量查询监控

  仓库管理人员应每天按计划查询仓库即时库存情况,并对库存情况进行分析,为确定补货、退货等提供依据。

  第12条 送货及退货通知

  1. 当货物存量由于某种原因低于安全库存时,仓库信息管理员应及时与采购部等部门联系,请示是否补货,确认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2. 当货物存量由于某种原因高于安全库存或长期停用(存放期超过60天)或由于质量原因被判不合格时,仓库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向厂家业务人员反馈,提醒其做退货处理。

  第5章 货物储存保管作业规划

  第13条 货物的堆放原则

  1. 原则上应根据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条件考虑划区存放,如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可存放货架堆放等。

  2. 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化堆码,以做到“仓库管理员过目有数、检点方便,货物成行成列、有序整齐”。

  第14条 货物保管责任

  1. 货物保管员对库存货物负有经济责任,应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

  2. 仓库货物如有损失、变质、报废、盘盈、盘亏等情况,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后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

  3. 货物保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第15条 安排储存场所

  工作人员要根据货物属性考虑其储存的区域和仓位,同类货物堆放时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第16条 货物借出管理

  货物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配套货物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第17条 货物盘点管理

  1.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所有库存商品进行严格的稽核清点,各仓库应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检。

  2. 每年年终,仓库管理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等各业务部门共同进行库存盘点,实地查点产品的规格和数量是否与账面记载相符。

  3. 盘点后,盘点人员应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等情况应详加注明,并由仓管人员签名负责。

  4. 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管部门主管呈报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5. 直接保管货物的仓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由其所属部门主管查对库存货物的移交清册,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据实盘存,无误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6章 仓库账务管理规划

  第18条 账务登记

  仓储部收到货物及随货名细表后应立即核对相关单据和实物,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登记账册进入库存管理程序。

  第19条 账务核对盘点

  1. 工作人员应对库存货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仓库信息管理员根据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出具货物盘点表,仓储部门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写货物盘点表。

  2. 仓库信息管理员出具即时库存表,仓库管理人员核对货物盘点表的盘点数量和账面数量,若有差异应立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由仓储主管协同保管员查明原因再呈送分管领导,由其提出改善措施。

  3. 盘点盈亏数量经审批后,由货物管理部门开具调整单,仓储部门留存备档。

  第7章 仓库安全管理工作规划

  第20条 仓库消防管理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货物管理部门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依消防安全规定配置消防设备,由仓储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检查,如发现设备有故障或失效情况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仓储部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21条 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1. 仓库内应保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2. 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带入仓库。

  3. 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上报,并经允许后才可动工。

  4. 仓储部对所管理的成品库存和储运设备的安全负责,如果发现破损应立即上报主管并报修。

  5. 未经仓储部主管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也不得在仓库逗留。

  6. 仓库管理人员、货物保管员等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的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8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经理制定,经仓储总监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23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