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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 2024-09-03
  • 2333

  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 规章制度

  二十、资 源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一) 凡在景区内的住户、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爱护景区内的各种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二)严禁随意排放污水和乱倒垃圾。严禁在景区内的河、湖、溪、潭等水域内游泳,严禁在景区内吸烟、野炊、玩火、放牧、烧荒。

  (三)严格保护花草树木和自然植被。严禁破坏植被、砍伐林木,毁坏古树名木,禁止滥挖野生植物。对古树名木要挂牌立标,建立档案,加强抚育管理,严禁砍伐。

  (四)维护景区内野生动物的栖息生存环境。严禁伤害和捕杀珍稀野生动物。

  (五)不得在自然和人文景观上乱画、乱写、乱贴、乱刻和任意钉凿。

  (六)禁止在景区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采挖矿产。

  (七)景区内各项建设在施工过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及周围林木、植被、水体、土貌。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进行绿化,恢复周围环境原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八)凡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2:旅游景区电子商务中心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 规章制度

  十五、电子商务中心管理规定

  (一)商务中心隶属总经理办公室领导。

  (二)工作人员要爱护设备,确保商务通信工作正常运行,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工作时间确保有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下班及时关机,不经领导批准不得让他人动用通信设施。

  (四)内部文件必须经总办领导批准后方可打(复)印,打(复)印完毕由经办人登记签字。打字员不得私自接收或承办。

  (五)打印文件要根据工作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急打文件不过晌,一般文件不过天。

  (六)打印员要注意文印质量,做到版面设计布局合理,字迹清晰整洁,差错率不得超过千分之一。文稿打完后,由拟搞人校对,严格按照审批的份数打(复)印文件,打印员不得私自增加份数,不准私自保留打(复)印件,废面、余面及时销毁。

  (七)勤俭节约,珍惜一张纸、一滴墨,杜绝浪费现象。

篇3:旅游景区计算机管理规定

  重渡沟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 规章制度

  十四、计 算 机 管 理 规 定

  (一)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运行或传播一切法律法规所不容许的、有损景区形象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危害景区利益的软件或图文信息。

  (二)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公司微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数据载体带离公司。连接公司内部网络的计算机和存储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外部网络联网。

  (三)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在上网时应开启病毒防火墙,禁止在上网时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以免发生病毒感染。

  (四)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无有害数据后,方可在计算机上运行和使用。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部门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采取措施,查杀病毒,或与系统管理员联系,及时进行消除。

  (五)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系统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故障诊断和排查,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微机设备或送出维修。

  (六)公司计算机主要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工作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和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程序。

  (七)公司人员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计算机;非公司人员未经该机器责任人批准不得使用该机器。

  (八)爱护公司微机及设备,保持微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九)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数据丢失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因上网不慎或操作不当造成系统瘫痪的,视情节轻重罚款200—1000元;因计算机使用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的,应按该硬件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