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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饮食行业管理规定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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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 规章制度

  二十六、景区饮食行业管理规定

  (一) 在景区经营餐饮业者必须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到醒目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门面整洁,门楣上张挂牌照。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患有传染病者应及时下岗治疗,从业人员上班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好个人卫生。

  (四)做好操作间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餐具每次用后清洗保洁,做到一洗一刷一冲,四消毒。

  (五)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和过期的食品。

  (六)做好库房整洁卫生工作,生熟食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做到有标记,分类摆放,离地离墙,不得混放。

  (七)店内桌椅、柜台必须擦洗干净,摆放整齐,不准摆放不同的餐桌椅,严禁在走廊栏杆上搭放任何物件。

  (八)严禁在河水中洗衣、洗碗、淘菜或倾倒剩饭剩菜和垃圾。

  (九)各商户必须按公司统一定价出售商品,严禁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诈游客。

  (十)各商户门口严禁店外经营和摊售,门前空地一律不准停放任何机动车辆(包括二轮摩托和自行车)。

  (十一)景区内严禁排放污水和乱倒垃圾,污水垃圾统一由环卫工当日集中运出景区。

  (十二)各商户必须爱护和保管好经营区内的一切公共设施,花、草、树木、竹竿、竹笋、灯具等。

  (十三)凡违犯上述规定的,除责令其停业整顿外,还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景区经营资格。

篇2:旅游景区服务行业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 规章制度

  二十五、服务行业管理规定

  (一) 在景区从事饮食、商品零售及其它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在景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活动都须经**风景区有限公司市场部批准,并接受公司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景区内开展经营活动除办理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有关手续外,还必须到公司办理景区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手续,并须交纳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从事饮食服务行业经营的还须遵守《XX**风景区饮食行业管理规定》。

  (四)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在指定区域和位置从事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必须置于显眼位置,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或超范围经营。

  (五)广告牌和各种招牌必须由公司统一规划、设计、制作,严禁私设广告牌和招牌。

  (六)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欺诈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

  (七)文明经商,诚信服务。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和拦路跟车叫卖,不准欺行霸市,强行招揽顾客。

  (八)注重环境保护,搞好经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做到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年内达标。

  (九)服务过程中必须保证游客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要的还应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制定应急预案。

  (十)严禁嫖娼赌博。严禁出售毒品、封建迷信物品、黄色音像制品和印刷品。严禁放映和演出格调低下的影像和节目。

  (十一)严禁砍伐树木,滥挖野生植物,严禁伤害、捕杀、出售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十二)、违犯上述规定的,除责令其停业整顿外,并处以50—500元的罚款,违犯国家法律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3:旅游景区停车场工作人员操作规范

  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 规章制度

  二十四、停车场工作人员操作规范

  (一) 景区停车场由市场部负责管理,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服务。坚持礼貌待客,文明用语,热心为游客排忧解难。

  (二)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督促环卫工清理地面垃圾和油渍,做好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以及周边的卫生保洁管理工作。保障停车场无脏乱差现象。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场内不得使用明火,停车区严禁烟火。

  (四)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指挥车辆按停车线整齐,统一停放,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保持停车场通道和出入口安全畅通。

  (五)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提醒司机离车时锁好车辆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景区没有车辆和游客财产保管义务,提高游客环境和安全意识,自己做好车辆和财产保管工作。

  (六)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检,发现他人在停车场内从事违法、违章经营活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办公室。

  (七)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确保场内设施完好无损,防止发生人为损坏,如有人为损坏,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管理人员要担负一定的责任。

  (八)如遇到突发治安事件,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警务区,并立即通知主管领导和总办,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好相关事宜。

  (九) 场部每天对停车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丢弃的废纸、垃圾,每次罚款2元,墙面、地面有污水、污物每处罚款5元,设施人为损坏,每处罚款10元。

  (十)做好停车场夜间看护及出入登记工作,确保全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十一)由市场部定期对停车场管理人员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因管理不到位而有损景区形象的管理人员,除一定数量经济处罚外,并给予其通报批评。对工作认真负责游客满意的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给予其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