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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高中学生行为规范

  • 2024-09-06
  • 8940

  第一高中学生行为规范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维护共产党,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以考察为目的应适当进入某些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宣扬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师,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日常交往中礼貌待人,讲话注意场合和分寸。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12、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和参加课堂讨论。

  18、认真预习、复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每天坚持阅读、收听、收看新闻。

  19、积极参加学校、团队和班级组织的文体、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遵守集会纪律。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教室的安静,不在教室、楼道、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21、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3、生活俭朴,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

  2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用品,自己的事自己做。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6、尊重、倾听父母意见和教导,体贴关心父母。主动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与父母交流,礼貌回答父母的问话。

  27、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课余时间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未经家长允许不在外留宿。

  28、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29、对父母和长辈有意见,要礼貌提出,当自己的意见没被父母和长辈采纳时,要耐心解释,不顶撞,不发脾气。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用各种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3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2、遵守乘车秩序,上车自觉排队,乘车时主动购票,不喧哗,不拥挤,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争抢座位。

  33、购票购物要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捡拾物品主动归还失主和交公。

  34、爱护公用设施,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

  35、尊重外地人,外国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利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获取有益的信息,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8、参观游览遵守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瞻仰烈士陵园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时做文明观众,不起哄,不无故提前退场。

  40、弘扬正气,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

篇2:学校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学校学生一日行为规范

  一、到校、出操

  (一)、按时到校,自行车等进校要下车推行,迟到时应主动出示学生证;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请假。

  (二)、穿戴要清洁整齐,朴素大方;不涂指甲油;不染、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金银首饰和挂件;学生要佩戴校徽和胸卡,团员要佩戴团徽。

  (三)、车辆要锁好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不能在校园内随便停放车辆。自行车等出入校门应领取、交出停车牌。

  (四)、准时出操,不无故缺旷操;升国旗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时声音整齐,宏亮。

  二、上课

  (五)、两分钟预备铃响时,做好上课准备工作,端坐静候。迟到者应站立教室门口,经任课老师允许后方能入座。上课开始时,由班长发口令,全班学生起立,向老师问好,老师答礼后方可坐下。

  (六)、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笔记,不做任何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七)、测验、考试、回答问题要诚实,实事求是,不作弊。

  (八)、校、班会要安静听讲做好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九)、眼保健操要认真,穴位准确,节拍到位。

  (十)、基本功训练要保时保质保量不擅自缺席。

  三、课间

  (十一)、下课后值日生要关灯,擦黑板,同学要走出教室轻微活动。

  (十二)、保持教室环境卫生,做到室内外无废纸、果壳、痰迹,室内无积灰。

  (十三)、礼貌待人,见到老师要问好;右行礼让,遇到同学要打招呼。

  (十四)、不在走廊追逐打闹,不大声叫喊,不讲粗话脏话,教学大楼内要保持安静。教学楼内禁止学生打牌、拍球等。

  四、用餐

  (十五)、各教室楼面按规定时间分批就餐。

  (十六)、购买饭菜点心时要排队并保持良好就餐秩序。

  (十七)、文明就餐不浪费饭菜不乱倒残羹剩渣。

  五、课后、放学

  (十八)、积极参加各项课余活动,遵守学校各部门(如门卫、电脑房、语音室、球类馆、乒乓室、图书馆、阅览室等)的规章制度。

  (十九)、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乱涂乱画,不乱张贴,爱护绿化,不攀折花木。

  (二十)、值日生要把教室打扫干净,离开教室前关好电视、电灯、电扇和门窗。

  (二十一)、放学后在操场运动要注意安全,根据学校情况大小操场一律禁止踢足球。严禁各种危险活动。

  (二十二)、放学后学生应及时回家。放学每天下午4:30对各教室清场。学生应听从劝阻,不得无故滞留在校。学生如确有活动需留在学校,应事先征得班主任、教学部同意,并及时向家长报告。

篇3:学校学生网络行为规范

  学校学生网络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在校学生网络行为,营造“阳光正气、沟通畅通、表达活泼、维护形象”的网络文化环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网络行为,是指通过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制作、发布、传播有关文字、言论、图片、视频或者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学生,是指上海市商业学校在校学生以及商校易班网络信息员。

  第四条 网络信息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通过网络发表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第五条 网络信息员应当自觉遵守宣传纪律,规范自身网络行为,自觉抵制网络不良言行,对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言论、短信等,做到不编造、不传播、不盲从。

  第六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在校学习纪律,不得在课堂上进行玩游戏、访问非法网站、观看与学习无关的视频等活动。

  第七条 学生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亵渎、诽谤等。

  第八条 网络信息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泄露国家秘密、校内工作秘密;(二)泄露内部非公开的工作文件、数据、资料、信息。

  第九条 学生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下列信息:(一)损害学校,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二)损害商业学校信誉的;(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四)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的。

  第十条 网络信息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一)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二)恶意扫描和网络攻击;(三)窃取口令、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或者内部系统阅读文件或电子邮件;(四)盗用他人账号;(五)违规对计算机网络及内部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六)违规对计算机网络及内部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七)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网络行为。

  第十一条 经查实,学生有违反本规范有关规定及其他网络宣传纪律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网络信息员网络行为表现纳入考核,严重违反本规范有关规定及其他网络宣传纪律的,在实施有关奖励及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有关性质、情节及处理结果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第十三条 学生应听从相关指导教师的教育引导,增强网络行为自律意识。

  第十四条 学校网络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监督、处理、指导工作。

  第十五条 网络信息员应按时完成组织安排的任务。

  第十六条 网络信息员不得将自己的管理员账号交于非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信息发布传达与接收要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 严禁上传任何涉及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科技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科研信息。

  第十九条 在校学生应参照本规范执行。网络信息员有义务对违反本规范的网络行为进行劝阻或举报。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商业学校学生处(团委)

  商校易班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