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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第一小学教研工作制度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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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第一小学教研工作制度

  1、学校整体的教研工作由教科室统一安排,各年级学科的教研工作均由各科教研组长具体安排。学校整体教研活动由教科室主持;学科教研组活动、集体备课均由各科教研组长负责。

  2、各科教研工作必须按学校的整体课程改革方案和教学目标制订出具体的教学改革措施,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要充分体现教学改革意识。教研组长要经常向、教科室、教导处和分管本年级组的行政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3、各科教研活动坚持每周定时进行,集备要求各自先备课,再集体备课,交流教学设计方案,发挥团体智慧,定出较为完美的方案,学期末存入学校教案集,实现资源共享。每人每学期要在备课小组内进行一次单元说课,以提高整体把握教材的能力。

  4、每次教研活动,要有主题、有内容、有中心发言人、有记录。力求做到每次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所得。

  5、教师要认真参加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及教研组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不能参加必须请假。

  6、各教研组教师坚持互相听课活动,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听课者要做好听课记录,并对所听课作出适当的评价、分析。每次公开课后,组长要组织教师评课,并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做以记录。。

  7、各科组都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任务,选定教改专题,拟定教改教研计划,积极认真完成校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实践任务,及时做好总结,提高科研效果。

  8、认真总结经验,每位老师每学期向教科室提交1-2篇教育小故事、教学改革论文或经验总结等。

篇2:XX第二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XX第二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老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3、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我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4、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的支持,定期举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会,组织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为保证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记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资料等定期存档。

  5、做好平时宣传工作,做到专栏回定、信息畅通、辅导及时。通过宣传专栏、红领巾广播等阵地,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符合文化系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

  6、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篇3:LS一中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LS一中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 实行路队管理制度,治理上下学时段学生在校门口拥堵现象。

  6.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值班要教师指导学生快速疏散。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