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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第一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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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管理】LY第一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

  学生宿舍是在校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习的重要保证,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了创设一个文明、安全、整洁、和谐的育人环境,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和竞争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校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希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 纪 律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工作,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服从管理者视其情况扣5—10分。

  第二条 各室设宿舍长一名,负责该室的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宿舍长不尽责任时,发现一次扣2分。不服从宿舍长正当管理者,每次扣2分。

  第三条 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点蜡烛、打手灯、继续洗澡、洗头、刷牙、洗衣服及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检查发现每次扣1—5分。

  第四条 学生按分配指定的宿舍、床位、柜子进行住宿及使用,不准互串宿舍,检查发现每次扣1—5分。

  第五条 宿舍楼内严禁打闹、打架、吹口哨、大声喧哗等,发现每次扣5—10分。

  第六条 宿舍内严禁聚会、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带智能手机等,发现每次扣10分—40分

  第七条 除学校放假外,擅自夜不归宿者,扣该生10—50分,情节严重者找学生家长谈话,回家反省一周,直至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第八条 未经楼管人员同意,学生不得擅自进异性学生宿舍楼,违者扣5—10分。

  第九条 上课及自习时间(有病假及班主任证明条除外)无故在宿舍逗留扣2分。学校放假,如学生不回家,需持班主任证明,并经宿管科同意后,方可住宿。

  第十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许可,自带外人到宿舍内玩耍者,一次扣2分,私自留人住宿扣5分,造成后果者扣10—30分,且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宿舍内禁止存放球类体育器械,禁止在宿舍楼内踢、打、拍各种球类,违者5—10分,并没收器械上交政教处。

  二 卫 生

  第十二条 宿舍长必须将安排好的“值日表”张贴在本宿舍内醒目位置,不按时安排值日,推迟一天扣1分,不按要求张贴,每周扣2分。

  第十三条 值日生按时整理室内卫生,地面拖不净,有尘土、垃圾、纸屑、果皮、痰迹、积水,门窗不干净,有污痕、污垢,墙壁不干净,有蜘蛛网,窗台、壁橱不清洁,拖把、笤帚、水桶、空床等不按规定位置放置,每项扣值日生1分。

  第十四条 按时起床,整理好内务,没叠好被子扣1—3分,床单不平扣1—2分。

  第十五条 枕头、被褥、脸盆、暖瓶、牙具、毛巾,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合要求每项扣1分。床下鞋子等整齐划一,乱扔乱放扣1—2分。

  第十六条 室内、阳台所有物品都要保持清洁,因太脏影响卫生时,每物扣2分。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在宿舍吃饭(病号除外,经管理人员批准)、吃零食,严禁买饭使用方便袋带入宿舍,违者扣2—10分

  第十八条 保持楼道卫生,乱扔果皮、纸屑、方便袋,随地吐痰,擤鼻涕,从窗口、门口、栏杆往外倒积水污水,扔杂物等,每项每次扣2分。

  第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楼道随地大小便、赤身裸体,违者20—40分

  三 安 全

  第二十条 宿舍内禁止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黄赌毒物品等,违者扣30—60分,没收器械上交政教处,并找学生家长谈话,回家反省一周,直至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如发生立即送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离开宿舍要锁门防止丢失物品,发现有偷盗行为,扣该生20—25分,特别恶劣的勒令退学,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学生宿舍内不准焚烧杂物、点蚊香、点蜡烛、吸烟,违者扣20—50分。引起火灾将追究当事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禁止攀爬宿舍门窗、阳台等设施,禁止外出游泳等活动,违者扣20—50分,且后果自负。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从楼上向下丢杂物,每次扣5分,因丢杂物伤人交保卫科处理。

  第二十六条 楼内出现漏电、偷盗、火灾等现象,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知情不报,扣每人次5分。

  四 公 物

  第二十七条 学生对居住宿舍的所有资产有可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损坏,由所在宿舍学生负责,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否则每人扣10—20分(有班主任签字的证明除外)。

  第二十八条 爱护公物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挂乱放,否则每次扣2分。

  第二十九条 住宿生不可私接电源、电器,除强行拆除外,扣10分。

  第三十条 宿舍内电扇、电话、灭火器、壁橱、餐橱、门窗玻璃、床板、洗衣盆等物品属人为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扣5—20分。

  第三十一条 住宿生退宿舍时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检查宿舍设施完好后方能离开。

  五 文 化

  第三十二条 尊重管理人员,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领导,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受到宿舍管理员表扬的加10分。

  第三十三条 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同学间要友好相处,发生矛盾时,要妥善解决,并及时向所在班级反映,不得使矛盾激化。

  第三十四条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对不良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反映。

  第三十五条 生活作风正派,举止得体,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八字胡;女生不戴手饰、不化妆。

  第三十六条 宿舍成员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宿舍文化受到宿舍管理员表扬的加10分。

篇2:第二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局、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上课和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逗留。

  (3)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寝室内务整洁,定期打开门窗通风。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扔果皮、杂物,不乱倒乱泼脏水和饭菜。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

  (4)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学校老师及领导处理。

  (5)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无人要锁门、人走要熄灯,不许随便更换锁,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在宿舍举办任何娱乐性活动。

  (6)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7)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

  (8)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严禁携带和藏匿刀、剪刀、木棍、铁棒、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9)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在外面住宿,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和节日期间,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

  (10)要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楼内的生活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瓶子、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11)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和发现坏人作案要认真查问,及时报告;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政教处报案。

篇3: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宿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宿舍要排出值日表,按时清理卫生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宿舍人员均摊。

  4、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级部请假。私自外出者,后果自负。

  5、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6、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宿舍没人时要锁好门。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8、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9、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0、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2、宿舍内禁止抽烟、喝酒、就餐、赌博、打麻将、玩棋牌等,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3、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4、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