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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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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GC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尊重生命、珍爱健康、关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各班主任要及时清点人数后放学。

  2、要按时放学,谁延时谁负责学生的安全。

  3、学生集会或午餐时,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5、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上课时迟到、早退,或擅自脱离课堂。

  老师如发现学生无故没有来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班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后勤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5、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6、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或其它重大外出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不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八、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专人开关电源。学生不得私自使用班班通及学校其他设备。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班主任在放学时,检查电灯和班班通,及时关闭电源。

  十、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十一、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2、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3、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4、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5、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6、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7、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8、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篇2:第十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xx区第十二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校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导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其他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配电房、花坛、水池等建筑附属设施。

  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总务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每学期开展一次校舍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功能教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学校,确保整改质量。

  (二)联检:安全处和政教处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全方位联合检查。

  (三)抽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全校建筑物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定期安全自检,检查重点部位如教学楼、卫生楼、配电房、校门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记录备案。

  (一)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查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批条,方可离校。

  (三)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校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课间、放学期间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四)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校园各处必须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做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四)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篇3:第十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xx区第十二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足球训练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园足球训练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学校每位教师、职工都有责任、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危及安全的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相应的救助。

  3.学生在校内进行训练时,要有教练、体育教师和校医等在场。

  4.学生到校外参加足球比赛或其他足球活动,须乘坐公交车,不得乘坐私家车;视活动具体内容,须有校级领导带队,安排足球教练、体育教师、校医等随队,以保障安全。

  5.外出参加比赛、训练、竞赛等,出发前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须与领队、教练、体育教师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

  二、足球场地、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的运动场地、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足球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体育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定期检查足球场地、器材、器械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4.做到足球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场馆、器材等安全。

  三、体育教练(教师)要求

  1.上课前要求充分热身;避免太热的天气在体育场外进行上课和训练。

  2.足球课或训练课不得安排在硬的地面(如水泥地面)进行。

  3.学校应确保体育器材、器械的数量及质量,确保无安全隐患;医务室应配齐必要的药物。

  4.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体育课安全教育。

  5.合理安排体育课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的学生状况,因特殊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进行合理安排。

  6.教练要讲明动作要领,做出示范动作,提出注意事项,并加强安全保护。

  7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立即纠正或制止。

  8.下课集合整队,清点人数。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安排救治,通知班主任。

  四、如果在比赛或足球课时,发现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医疗人员、班主任和校领导。

  2.校医及时对学生状况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如果学生病(伤)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医治。事后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记录,并上报学校。

  3.学校、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的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应视情况报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