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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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为此特制定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规定
1、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和班主任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 1 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放学值勤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教师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3、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4、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5、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维持秩序,负责监督检查。
6、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7、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8、班级内安排一名安全员负责班级内的工作,教室内要有交通安全一角,宣传知识。
二、学生乘车安全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带伞的要把伞尖朝下。
2、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冬天不开窗户。
3、禁止向车窗外抛物和在不在车内吃早饭。
4、车辆行驶过程中要座好、站稳、拉好扶手,不准前后走动,车未停稳不上、下客。
5、文明等车,等车处必须在警界线之内,车未停稳,不得上下车,做到排队上车,不争抢座位。
6、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爱护小同学,照顾体弱病残的同学。
三、学生步行安全
1.步行上学同学必须靠右行走,横穿公路必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
2.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出车。
3.放学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玩耍、追逐、嬉闹。
4、上下学要结伴而行,遇到坏人要开动脑筋,机智应付,保护好自己的人参安全。
5、严禁跳跃公路护栏,不准在路上聚集打闹,严防做一切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四、校内车辆安全
1、学生不得围观校内车辆,遇有车辆进出的应让道并暂停活动。
2、校内车辆进出需缓慢行驶,顾及活动学生及各通道。
xx县**小学
篇2:二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篇3:中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xx中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学校全体师生、外来务工人员
二、具体要求
校内交通安全:
1.驾驶机动车入校的教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南门东和西门入校,学生上放学时间西门禁止通行。入校后要遵循速度不超过5公里每小时、看到行人立即停车让行、课间和课间操时间禁止校园内行车、规范停放车辆的要求。
2.骑电动车、自行车的教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入校时走南门西或西门,入校后不得骑行,要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
3. 通校生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上放学走南门西或西门,停放制定位置,严禁校内骑车。高一通校生不准骑电动车,所有学生不得骑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
校外交通安全
1.师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遵守交通规则。要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师生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边情况,不要东张西望,不准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嬉戏。
4.师生骑电动车、摩托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遵守交通秩序,不嬉戏打闹,不边走边看书报、手机或做其他事情。
5.教职工开车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教职工必须依法驾驶和拥有机动车辆,按时到学校和公安部门登记,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规范停放车辆。
6.学校集体一律不得经营车辆接送师生,因工作和学习确需集体使用客运车辆,必须经学校校长批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教职工或学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车。
7.出现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报告和报警求助的义务,所有教职工都有紧急救援的义务和责任。
监督管理
1.学生上放学期间,值班教师、安保人员要及时到岗,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2.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3.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