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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学生宿舍疏散预案

  • 2024-09-15
  • 3783

  夜间学生宿舍疏散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旨在确保宿舍区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疏散,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宿舍楼及其住宿学生。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所有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预案执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宿舍疏散领导小组,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疏散工作的总体指挥。

  各宿舍楼设立疏散小组,由宿舍管理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具体执行疏散工作。

  三、疏散原则

  安全第一,迅速有序。在疏散过程中,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是首要原则。

  层层负责,分工明确。各级疏散组织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协同作战。

  信息通畅,指挥有效。通过有效的通讯手段,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指挥的有效性。

  四、疏散程序

  发现紧急情况,立即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疏散预警系统。

  宿舍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疏散预案,通知各疏散小组和学生。

  疏散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组织学生按照预定路线疏散。

  学生在疏散小组的引导下,迅速、有序地前往最近的安全出口,不得携带大件物品,不得推挤。

  五、疏散路线

  每栋宿舍楼都应制定至少两条疏散路线,并在宿舍内显眼位置标示。

  疏散路线应避开可能的危险区域,确保通往安全区域的路径畅通无阻。

  定期对疏散路线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六、疏散点

  设定宿舍区内的安全疏散点,所有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应向疏散点集合。

  疏散点应选择在开阔地带,远离可能的危险源,便于统计人数和后续救援工作。

  疏散完成后,疏散小组负责点名,确保所有人员安全到达。

  七、应急措施

  对于行动不便的学生,疏散小组应提供特别帮助,确保其安全疏散。

  在疏散过程中,如遇到新的危险情况,疏散小组应立即调整疏散路线。

  疏散完成后,应立即进行伤员救治和心理疏导,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

  八、培训与演练

  定期对学生和疏散小组进行紧急疏散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宿舍疏散演练,检验疏散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九、附则

  本预案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与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冲突,以本预案为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另行通知。

篇2:LY第一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LY第一中学校园安全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休息环境,保障同学们身心健康成长,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早晨6:30前,下午1:50前)离开宿舍;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中午12:40前,晚上10:10前)回到宿舍。其它时间,除持有规范、完整的请假条外,一律禁止进入宿舍。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5分,并通报批评。

  中午、晚上放学后禁止在操场打球及进行其他体育活动。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5分,没收活动器械,并通报批评。

  一切活动必须在休息铃响之前结束,休息铃响后一小时内禁止出宿舍,包括:上厕所、借东西、洗衣服、洗澡等。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5分,并通报批评。

  休息铃响后禁止在宿舍进行于休息无关的一切活动,如说话、下床、吃东西、看书报、做作业、打手电、听音响制品等,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10分,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

  禁止将饭及其它食物带进宿舍,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5分,并通报批评。

  严禁将闲杂人员带进宿舍,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10分,并通报批评。

  7、按时起床,整理好内务,叠好被子,枕头、被褥、脸盆、暖瓶、牙具、毛巾,要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合要求每项扣1-3分,并通报批评。

  8、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挂乱放、大小便、赤身裸体、打闹、吹口哨、大声喧哗、点蜡、聚会、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带手机、私接电源、电器等,违者扣5-50分,回家反省1-2周,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9、保持楼道卫生,乱扔果皮、纸屑、方便袋,随地吐痰,擤鼻涕,从窗口、门口、栏杆往外倒积水污水,扔杂物等,每项每次扣5-10分。

  10、禁止攀爬宿舍门窗、阳台等设施,禁止外出游泳等活动,违者扣20-60分,回家反省1-2周,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且后果自负。

  11、未经楼管人员同意,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学生宿舍楼,违者扣10-3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12、宿舍内禁止存放球类等体育器械,禁止在宿舍楼内踢、打、拍各种球类,违者扣5-20分,并没收器械上交政教处。

  13、宿舍内禁止携带、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黄赌毒物品等,违者扣30-60分,没收器械上交政教处,找学生家长谈话,回家反省1-2周,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4、学校放假,如学生不回家,需持班主任证明,并经宿管科同意后,方可住宿。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10-3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15、宿舍内电扇、电话、灭火器、壁橱、餐橱、门窗玻璃、盆架若属人为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扣个人百分考核10-30分,给予通报批评。

  16、学生对居住宿舍的所有资产有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损坏,有所在宿舍学生负责,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否则每人扣10-20分(有班主任签字的证明除外)。

  17、楼内出现漏电、偷盗、火灾等现象,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知情不报,扣每人次5-2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18、严格遵守住宿规则,发现私自不归宿者,宿舍长必须报告值班室管理人员,知情不报者,扣宿舍长2分;除学校放假外,擅自夜不归宿者,扣该生20-60分,并找学生家长谈话,回家反省1-2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9、严禁顶撞、谩骂、恫吓、威胁、殴打宿舍管理人员,违者扣个人百分考核10-60分,回家反省1-2周,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篇3:LY第一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

  【学生管理】LY第一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

  学生宿舍是在校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习的重要保证,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了创设一个文明、安全、整洁、和谐的育人环境,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和竞争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校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希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 纪 律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细则》,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工作,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服从管理者视其情况扣5—10分。

  第二条 各室设宿舍长一名,负责该室的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宿舍长不尽责任时,发现一次扣2分。不服从宿舍长正当管理者,每次扣2分。

  第三条 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点蜡烛、打手灯、继续洗澡、洗头、刷牙、洗衣服及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检查发现每次扣1—5分。

  第四条 学生按分配指定的宿舍、床位、柜子进行住宿及使用,不准互串宿舍,检查发现每次扣1—5分。

  第五条 宿舍楼内严禁打闹、打架、吹口哨、大声喧哗等,发现每次扣5—10分。

  第六条 宿舍内严禁聚会、吸烟、喝酒、打扑克、下棋、带智能手机等,发现每次扣10分—40分

  第七条 除学校放假外,擅自夜不归宿者,扣该生10—50分,情节严重者找学生家长谈话,回家反省一周,直至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第八条 未经楼管人员同意,学生不得擅自进异性学生宿舍楼,违者扣5—10分。

  第九条 上课及自习时间(有病假及班主任证明条除外)无故在宿舍逗留扣2分。学校放假,如学生不回家,需持班主任证明,并经宿管科同意后,方可住宿。

  第十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许可,自带外人到宿舍内玩耍者,一次扣2分,私自留人住宿扣5分,造成后果者扣10—30分,且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宿舍内禁止存放球类体育器械,禁止在宿舍楼内踢、打、拍各种球类,违者5—10分,并没收器械上交政教处。

  二 卫 生

  第十二条 宿舍长必须将安排好的“值日表”张贴在本宿舍内醒目位置,不按时安排值日,推迟一天扣1分,不按要求张贴,每周扣2分。

  第十三条 值日生按时整理室内卫生,地面拖不净,有尘土、垃圾、纸屑、果皮、痰迹、积水,门窗不干净,有污痕、污垢,墙壁不干净,有蜘蛛网,窗台、壁橱不清洁,拖把、笤帚、水桶、空床等不按规定位置放置,每项扣值日生1分。

  第十四条 按时起床,整理好内务,没叠好被子扣1—3分,床单不平扣1—2分。

  第十五条 枕头、被褥、脸盆、暖瓶、牙具、毛巾,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不合要求每项扣1分。床下鞋子等整齐划一,乱扔乱放扣1—2分。

  第十六条 室内、阳台所有物品都要保持清洁,因太脏影响卫生时,每物扣2分。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在宿舍吃饭(病号除外,经管理人员批准)、吃零食,严禁买饭使用方便袋带入宿舍,违者扣2—10分

  第十八条 保持楼道卫生,乱扔果皮、纸屑、方便袋,随地吐痰,擤鼻涕,从窗口、门口、栏杆往外倒积水污水,扔杂物等,每项每次扣2分。

  第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楼道随地大小便、赤身裸体,违者20—40分

  三 安 全

  第二十条 宿舍内禁止学生携带、私藏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黄赌毒物品等,违者扣30—60分,没收器械上交政教处,并找学生家长谈话,回家反省一周,直至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如发生立即送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离开宿舍要锁门防止丢失物品,发现有偷盗行为,扣该生20—25分,特别恶劣的勒令退学,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学生宿舍内不准焚烧杂物、点蚊香、点蜡烛、吸烟,违者扣20—50分。引起火灾将追究当事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禁止攀爬宿舍门窗、阳台等设施,禁止外出游泳等活动,违者扣20—50分,且后果自负。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从楼上向下丢杂物,每次扣5分,因丢杂物伤人交保卫科处理。

  第二十六条 楼内出现漏电、偷盗、火灾等现象,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知情不报,扣每人次5分。

  四 公 物

  第二十七条 学生对居住宿舍的所有资产有可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损坏,由所在宿舍学生负责,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否则每人扣10—20分(有班主任签字的证明除外)。

  第二十八条 爱护公物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挂乱放,否则每次扣2分。

  第二十九条 住宿生不可私接电源、电器,除强行拆除外,扣10分。

  第三十条 宿舍内电扇、电话、灭火器、壁橱、餐橱、门窗玻璃、床板、洗衣盆等物品属人为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并扣5—20分。

  第三十一条 住宿生退宿舍时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检查宿舍设施完好后方能离开。

  五 文 化

  第三十二条 尊重管理人员,自觉服从宿舍管理员的领导,积极主动地配合管理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受到宿舍管理员表扬的加10分。

  第三十三条 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同学间要友好相处,发生矛盾时,要妥善解决,并及时向所在班级反映,不得使矛盾激化。

  第三十四条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对不良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反映。

  第三十五条 生活作风正派,举止得体,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八字胡;女生不戴手饰、不化妆。

  第三十六条 宿舍成员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宿舍文化受到宿舍管理员表扬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