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评优表彰工作实施意见
- 2024-09-25
- 9091
师范大学评优表彰工作实施意见
校发(20**)21号
为了表彰我校广大教职工在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贡献,特对我校评优表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类别
1.评优:学校设立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校杰出青年学者、校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校优秀青年教师和服务明星等六种荣誉称号;(其中:校杰出青年学者、校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和校优秀青年教师评选通知另发。)
2.表彰:分为校先进工作者、记大功和记功三个等级。
二、范围和名额
1.范围
纳入我校管理的在编教职工(包括由我校委托管理的师培中心、国交中心、实验学校、附中、四附中)。
2.名额
1)校优秀教师1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O名,服务明星5名;
2)校先进工作者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4%,记大功为4.5%,记功为5.5%,合计为14%;
3)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服务明星均记入各单位、部门校先进工作者名额之中。
三、对象和入围条件
1.对象
评优表彰的对象为近两年在教育、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在职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
2.入围条件
1)近两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近两年未全部参加考核或有一次考核为不合格、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能列为评优表彰的对象;
3)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服务明星评优表彰的具体条件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1.校评优表彰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组织、人事的副书记、副校长担任。
成 员: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工会、教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管理处、社会科学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秘 书:人事处具体负责人(兼)
2.各单位视实际需要可成立5~7人的由党政领导、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评优小组;
3.校评优表彰的具体事务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五、评选办法
1.表彰
1)人事处按基层工会的范围下达校先进工作者、记大功、记功的名额;
2)各学院表彰人选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评选名额的75%;
3)各单位根据评选的条件,在领导提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基础上,推荐出本单位校先进工作者、记大功、记功的人选名单,由各单位评优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表彰人选,在本单位公布名单、征求意见,经各单位党组织审定后,填写奖励审批呈报表(呈报表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交人事处。未按规定送交呈报表的,视作自动放弃;
4)在此期间,若有国家或市级评优表彰的,则按有关条件原则上在校评优人选中产生;
5)由校评优表彰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6)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表彰,由校评优表彰领导小组讨论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2.评优
1)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各单位根据规定的条件在上报的校先进工作者名单中推荐人选并提交材料(各单位原则上只推荐1人)。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并由校评优表彰领导小组投票推选,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在校内公示;
2)服务明星根据规定的条件由各单位在上报校先进工作者名单中推荐人选并提交材料,由校评优表彰领导小组投票推选,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后在校内公示。
六、奖励
1.将各级各类表彰名单在校刊上刊登,并制作《光荣册》;
2.学校对校级评优表彰人员发给奖励证书和奖金;
1)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2000元/人;服务明星:1500元/人;校先进工作者:800元/人;
2)记大功和记功由各单位参照以上标准自行予以奖励。
七、日程安排
1.五月中旬布置;
2.六月上旬各单位上报评优表彰名单;
3.六月中旬学校对评优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评优表彰名单;
4.六月下旬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公示;
5.“教师节”实施表彰。
xx师范大学
20**年12月
附件
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我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校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类专任教师,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机构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近二年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贯彻正确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努力开拓和创新,并取得显著成绩。
校服务明星
一、评选范围
在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在编教职工和在我校工作满二年的外来务工人员中推选。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为学校创造明显经济效益者;
2.努力钻研技术、开展技术革新,有明显成果者;
3.立足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成绩突出,得到师生员工好评者。
篇2:希望小学学生班级评优制度
希望小学学生、班级评优制度
(一)XX小学学生评优制度
为了培养“热爱生活、诚实守信、善于学习、崇尚实践”的学生群体,激励学生和班队集体奋发上进,拟定XX小学学生、班级奖励制度。
一、评选内容:
个人:XX之星、进步之星、学习之星、寒暑期活动之星、单项之星
集体: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个人评选每学期进行一次:XX之星、进步之星、学习之星各占全班人数的15%。评选过程中,班主任必须履行好如下程序:
(1)学生推荐,公开唱票;
(2)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各任课老师意见;
(3)公示评比结果(利用好家长群和班级博客)。
(4)各中队委员会按评选条件讨论推荐候选人,填写申报表,最后经校德育室和大队部评定,上报校务委员会给予批复。大队部备案。
2.集体评选每学期进行一次,按照评比细则,德育处和大队部组织评定。
三、评选条件:
*学生个人:
1.评选“XX之星”的要求:
(1)候选人为各班的品德成绩优异的好少年;
(2)班级进行申请,全校师生集体投票;
(3)典型事例:必须有校级及以上比赛获奖,或发表文章;综合评定,进行表彰;
(4)积极参加假日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6次。
2.评选“学习之星”的要求:
(1)品德等第:必须为优秀。
(2)成绩评定:各个学科成绩必须全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5次。
3.评选“进步之星”的要求:
(1)品德等第:必须为优秀。
(2)成绩评定:各个学科成绩有所进步
(3)积极参加“三色花开,快乐成长”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
4.评选“活动之星”的要求:
(1)品德等第:必须为优秀。
(2)成绩评定:寒暑期活动安排合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4次。
5.评选“单项之星”的要求:
(1)礼仪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
(2)科技之星:爱好科学,具有比较丰富的科学知识,积极探究,勤于动手,在学校的科技活动中有出色的表现。
(3)阅读之星:喜欢阅读,能积极阅读课外书籍,达到一定的阅读量;能认真背诵古诗,达到规定的数目。能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好读后感,积极向各级刊物投稿。
(4)艺术之星:具有音乐、书法、美术、舞蹈等特长,在以上各类比赛中的任何一项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XX小学优秀班集体评比方案
为切实提高学生各项素质,强化班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使各班形成班风正、学风浓、要求高、管理严的育人环境,通过班级量化管理评比,使全校师生能清楚看到各班管理的水平,班与班之间能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的发展,特制定优秀班集体评比方案。
一、评比办法
1.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比,从学生常规评比、参加活动情况、各类竞赛活动三方面进行考核评比。
2.每学期评选一次。年级内总分最高,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或年级内平行班之间只有2分以内的差异,我们会考虑增设优秀班集体)如果年级排名较上一学期有进步,则被评为“进步班集体”。
二、评分细则
(一)常规管理(占50%)
1.结合学校常规教育要求,每周开展“少先队常规”评比活动,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生活习惯,促使班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
2.在组织学生参加校集会和各类大型活动、走出校园等活动中,为了培养和发展学生能力,激发学生集体荣誉感,对表现突出的班集体,给予相应的表彰并计入班集体评比之中。
3.注重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班级文化布置积极向上,更新及时。
4. 注重发动引导班级学生参加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班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人数多,效果好。
(二)主题活动(占30%)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主题队会评比、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在活动中展示和提高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学校将根据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
2.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校级以上的各类活动与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如比赛获奖、发表文章、获得荣誉称号等。
3.每周的护旗手,在年级段内自由申报,被录取为校“光荣护旗手”的学生,班级加分。
(三)学科竞赛(占20%)
为了激发学生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与能力,学校会组织各类学科能力竞赛,将根据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
三、加分说明
1.在校级比赛中,学生个人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团体比赛中,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2.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学生个人在学校组织参加的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一等奖分别加4分、6分、8分、10分;二等奖分别加3分、4分、5分、6分;三等奖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在市体育比赛中,个人获第一、第二名的加4分,获第三、第四、第五名的加2分,获第六、第七、第八名的加1分。所有市级以上的比赛获奖都以简报和证书为准,并且是学校组织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活动和比赛。)班级团体在学校组织参加的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翻2、3、4、5倍;学生文章发表在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以上刊物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
3.学生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将受到学校的表彰或奖励
篇3:XX希望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XX希望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为了健全对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一、评选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劣者;
(2)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未能达平均工作量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两次算旷课一节)。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二、考评原则
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三、评选办法
①成立评审委员会;
②教师自荐或推荐;
③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
④确定对象进行公示;
⑤最后认定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