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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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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践教学基地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任务要求,由学校或学院与校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用于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探索建立高校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培养人才的重要渠道,是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平台。

  第四条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需求,不断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数量充足、高效实用的实践教学基地。

  第二章 建设原则

  第五条 专业性原则。实践教学基地的遴选建设应符合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能满足相关实践类课程的教学需求。

  第六条 稳定性原则。实践教学基地能与学校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 科学规范原则。实践教学基地应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优良的育人环境,能够为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八条 合理布局原则。在充分满足实践教学任务的同时,综合考虑实践教学效果、基地业务类型、基地地域分布等因素,保证实践教学基地类型的多样性与布局的合理性。原则上每个专业应建立不少于3个实践教学基地。

  第三章 职责与义务

  第九条 学校的职责与义务

  (一)为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以下简称“共建单位”)提供相关专业发展的前沿信息,在人才培训、课程进修、技术服务及项目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按照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与共建单位共同制订实践教学计划。

  (三)为实习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四)学生在实践教学基地学习期间,学校选派优秀教师作为带队指导教师,协助基地指导学生实习。

  (五)加强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合作交流,及时听取和掌握共建单位对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讨实践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建设发展问题。

  (六)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向共建单位推荐相关专业毕业生。

  第十条 实践教学基地的职责与义务

  (一)按照双方协议和实践教学计划,按时按量接纳实习学生。

  (二)选派责任心强、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三)对实践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职业素养、安全和纪律教育。

  (四)协助学校对实践学生进行实习成绩考核、鉴定,定期向学校反馈学生实践情况。

  (五)负责对实践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国法校纪、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管理。与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开展实践学生成绩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

  第四章 设立程序

  第十一条 实践教学基地能够提供的实习岗位涉及的专业在一个学院内的,由学院与共建单位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涉及多个学院的,由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

  第十二条 设立程序

  (一)学院初审。学院须对拟建立的实践教学基地的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工作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进行考察评估,并与共建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初步意向。

  (二)审核签约。学院签订的实习基地协议由学院负责审核签约,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签订的实习基地协议由教务处会同产学研中心根据学院申请对基地条件以及建立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与共建单位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一般不少于3年,不超过5年,到期后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三)基地挂牌。经批准建立的实践教学基地,悬挂“xx设计工程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牌匾。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设立和自行悬挂带有学校名称或LOGO的实践教学基地牌匾,否则,学校将追究其侵权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对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基地予以表彰。

  第十五条 各学院为实践教学基地的具体管理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与基地的联络与沟通。

  第十六条 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整改、撤销等需报学校备案。

  第十七条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费从各学院实践教学经费中支出。

  第十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实践教学基地须进行整改

  (一)不积极接纳实习学生,不主动按照实践教学基地协议要求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

  (二)连续两年实践教学任务不饱满,或学生评价效果较差的。

  (三)实践教学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基地本身出现较大安全隐患的。

  第十九条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实践教学基地予以撤销

  (一)考核不合格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二)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的。

  (三)合作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协议自然解除合作关系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2:LY第一中学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规定

  【教师管理】LY第一中学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规定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本规定。

  一、思想品德

  1、教师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从教,不向学生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教师要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志存高远,敬业爱教,以德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施教,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

  4、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5、教师要加强品德修养,诚实正直,宽厚待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省。做模范遵守公民道德的实践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6、教师要坚持原则,明辨是非,主持正义,倡导先进,恪尽职守,团结合作,发扬奉献精神。

  二、教学行为

  7、教师要自觉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增强创新意识,潜心研教,不断更新知识,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8、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科学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9、教师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科研和教学改革,善于把握教改前沿信息,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0、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难度要适当,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性作业,不留惩罚性作业。

  11、教师要按学校要求认真辅导和批改作业,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履行课后辅导的责任和义务,不搞有偿家教。

  三、教育思想

  12、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因学生学习成绩和家庭状况影响其对学生的态度。

  13、教师要正确评价学生,要理解、宽容、善待学生,充分发掘学生的特长和闪光点,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14、教师要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疏导学生心理问题,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

  15、教师既要关爱尊重学生,又不对学生放弃规范要求;既要严格教育管理学生,又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6、教师要积极帮助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地发展。

  17、教师要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

  四、工作纪律

  18、教师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作息时间,不擅自调课,不擅离职守。

  19、教师要衣着得体,着装体现教师职业特点,不浓装艳抹,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20、教师要仪表大方,举止文雅,不得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不酒后进课堂,不在上课时间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参与赌博,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21、教师要廉洁从教,不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不接受家长宴请或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

  22、教师要积极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不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有偿性演出、服务活动。

  23、教师要严格执行“减负”规定,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篇3:XX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XX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方案

  一、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德、才是教师基本素质的总和;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稳定,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以利教师定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中,要紧紧把握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两个重点,分别为他们设计发展目标。

  青年教师:要以德为本,在教育教学的实践中提高,逐步构建起自己的知识与能力结构骨干教师:能在改革实践中学习提高,兼收并蓄,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二、基本原则:

  1、适应当前与面向长远相结合,组织教师学习基本的教育理论,研究大纲与教材,以适应当前教学的需要: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科研理论与方法,参加科研活动,以使教师更好地适应教育的发展。

  2、要充分调动教师提高自我的积极性;同时,要为教师成长创造相应的外部条件,使二者相互作用,有机结合。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脚踏实地,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逐步提高理论水平与教育教学实践水平。

  三、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目标导向:

  目标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为了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目标成为每个

  教师的内在要求,我们重点抓两项工作

  (1)以师德教育为核心,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学高为师,身正为表,教师的职业要求和劳动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师德。我们把“敬业、爱校、爱生、善处"作为我校师德建设的目标。

  (2)引导教师确立自我发展目标。

  引导教师设计自己的发展目标,可以使教师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审视自己的工作现状,因而产生更强烈的学习理论和提高业务水平的内在要求。

  2、精心培养

  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决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它需要我们精心施工,引导教师一步步地逼近目标,做好四项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帮助教师更新观念。

  实施素质教育,关键是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在正确教学思想指导下,从事教学工作。

  (2)开展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实际能力。

  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是提高教师的两翼,只有两翼完全展开,教师才能迅速提高。几年来,我们在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的同时,开展大规模的教学实践活动,教研科研活动,借此提高教师的实际能力。

  (3)开放学习,使教师获得多方面信息,是知识,也是动力。善于接受新的信息,本身也是一种能力。经常不断地接受各地教学改革的信息,了解教改动态,教科研发展的新趋势,就会千方百计为教师创造学习的条件;为教师订阅教学杂志,报纸5种,请教研室同志来校讲学,听课;组织教师外出学习,使教师提高了认识水平,拓宽了教改的思路。

  (4)严格要求,培养教师的求实精神是科学精神的基础,对教师,尤其是对青年教师,我们坚持严格要求,培养教师脚踏实地工作态度。

  3、科学评价:

  评价是以一定的目标为准绳的价值判断过程,对教师工作质量进行科学的评价,激励教师不断调整,完善自己,以逼近评价目标,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

  4、用其所长: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对教师扬长避短,每一位老师的积极性,用其所长,就能充分调动。

  5、为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我校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筹措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