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列表 > 理工大学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

理工大学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

  • 2024-09-28
  • 2445

  理工大学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规范返聘人员管理,切实发挥离退休同志在返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返聘原则及条件

  (一)各用人部门返聘应坚持“一事一聘”原则。返聘岗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为了促进学校相关工作发展设定。

  (二)返聘人员原则上只在一个岗位上全职承担返聘工作。全职承担返聘工作是指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长应不少于5小时。非全职承担返聘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在本人身体条件允许且各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可同时承担不同部门的工作。

  (三)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具有从事返聘岗位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四)返聘人员必须为我校退(离)休人员,年龄原则上男性70周岁以下,女性65周岁以下。对承担调研、咨询和督导类工作的女专家返聘年龄可适当到70周岁。

  (五)各部门必须尊重拟聘人员及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意愿,拟聘人应以书面形式确认自愿到返聘岗位工作,主要家庭成员代表须签字确认。

  二、返聘程序

  各用人部门应先根据具体工作内容提出需求(包括设定职责内涵,明确全职或非全职工作要求,拟聘人选及酬金方案等),人事处统筹兼顾各用人部门需求,赋予各岗位若干项不同职责内涵,将返聘岗位设置方案、拟聘人员及酬金方案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校长办公批准后,由人事处按岗位对离退休人员进行统一聘任。

  三、返聘人员待遇

  (一)全职承担返聘工作人员依据其退休前专业技术职务确定酬金标准为:

  (1) 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及以上教授5000元/月;

  (2) 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四级教授3000元/月--4000元/月,具体酬金根据工作职责确定;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五、六级职员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返聘酬金标准为2500元/月;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七、八级职员或具有硕士学位人员返聘酬金标准为2000元/月;

  (5)其他人员返聘酬金标准为1600元/月。

  (二)非全职返聘工作人员发放的返聘酬金合计总额不应超过上述全职返聘工作人员酬金标准。

  四、经费管理

  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的返聘人员酬金由人事处通过学校返聘账号发放。在每年申报下一年度预算时,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人事处汇总后统一申报预算。

  五、返聘人员的聘期及考核管理

  返聘人员聘期原则上1-3年,具体聘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返聘期满后仍需再聘的,需重新办理返聘手续。人事处负责返聘人员的政策制定,工作总量、返聘酬金总额的核定和聘任等工作,各用人部门对返聘人员按照业务归口对各项职责分别进行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等。

  六、本文件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原2016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七、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篇2:理工大学女性非领导职务类型六级职员返聘实施细则

  理工大学女性非领导职务类型六级职员返聘实施细则

  为提高我校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明确返聘人员的范围、条件、聘任程序及返聘待遇等,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返聘人员所在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且有空岗,申请返聘人员本人有返聘意愿。

  二、申请返聘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办理退休手续时年满55周岁的女性非领导职务类型六级职员。

  2. 任职以来,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四个意识”牢固、工作作风踏实、自我要求严格、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管理工作、愿意为学校发展服务。

  3. 学校年度考核近十年应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优秀。申请返聘校机关管理岗位的人员在机关党委组织的近三年部门内部考核中均应排名所在部门前60%;其他管理岗位申请返聘人员应由所在部门提供其在部门内部考核优秀的证明材料。

  4. 受聘六级职员满三年及以上。

  5. 身体健康、经验丰富能够胜任返聘岗位工作。

  三、返聘程序

  1. 女性非领导职务类型六级职员在达到退休前一年,在人事处下达拟退休计划时,根据工作需要,本人及所在部门填写《XX理工大学管理人员返聘申请表》,同时所在党支部及二级党委对其任职以来表现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报告,提交到人事处。

  2. 人事处将满足返聘条件的申请人员统一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对学校有特殊贡献并且学校需要返聘人员,经过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四、返聘聘期

  返聘的女性非领导职务类型六级职员首次申请可返聘3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最多可返聘至60周岁。返聘期间占用所在部门的编制数及岗位数。

  五、返聘人员考核和待遇

  1. 返聘人员返聘费2500元/月,各用人部门应按照在职人员标准对返聘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享受学校奖励绩效。

  2. 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3: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旅游景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下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端庄大方,热情待人以礼待客。

  二、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和酒后上岗,不准会亲友,带小孩,不准办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工作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细致,耐心地回答游客的提问。

  四、售、检票员必须坚持两人一组的工作制度,按规定出售和查验有效日期的门票,凡出售假票、废票或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贪污、受贿或挪用票款者,一律予以除名,并交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凡私自放人或不负责任,不按规定导致无票进入景区的第一次写出检查,在本部门作出检讨,补齐应收票款外,并通报全公司待岗一个月;第二次除补齐应收票款外,给予当事人应收票款数3倍的罚款,并通报全公司予以除名。

  六、严格执行门票管理规定及相关财务制度,旅行社、团体购票进应查阅对方与本单位签订的`定团协议,出团计划书等有关证件。

  七、游客购票时,售票人员要主动讲明票价,提高收款速度,点钞、点票快捷,准确,减少顾客等待时间。

  八、门票实行一人一票制,对于旅行社,团体检票时,检票人员要上车清点游客数量及门票数量并查看团队有关证件,门票扫描或打孔后方可放行。

  九、在景区提供旅游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凭本人工作证件进入景区。

  十、认证填写进入景区的旅游车辆管理卡,并按规定足额收取停车费。

  十一、当发生强行入内不交停车费时,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礼貌处理,并及时与部门领导联系,不得中断检票工作。

  十二、根据所在地村民直系亲属登记表,认真查验进入景区村民亲属有关证件。

  十三、随时填写游客流量统计表,每小时将游客流量向游客中心上报一次。

  十四、售票员下班后,清点当天所有票款,确保票款安全无误上交财务,短款自赔,长款归公。

  十五、严禁非售票人员进入售票房,非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违规上述规定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者,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将其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