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 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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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由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入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对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4.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6.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器材和档案资料工作。
7.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后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篇2:大学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大学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人员应在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实验室要有严格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实验室必须整齐清洁、肃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不准吵闹。
三、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未经主管技术负责人同意和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使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实验仪器设备、器材必须建立帐卡,严格登记,借出时要有审批手续,并按时收回。危险物品应指定专人专地负责存放,严格管理。
五、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损坏、丢失或发生其它事故,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仪器设备事故条例处理。
六、设备在通电、加热、加压过程中,需要专人看管,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七、实验操作室与办公室,值班室要分开,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私人家俱、材料等物品。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次工作完后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处理好废水、费液的排放,清理工作场地,关好门窗。
篇3:物理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物理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一、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二、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三、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四、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五、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