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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四史教育工作小结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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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学院四史教育工作小结

  为深化“四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xxxzsj关于进博会“不仅要年年办下去,而且要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现根据教育工作党委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近阶段四史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引领,以习zsj讲话精神激发昂扬斗志。

  组织召开“进博先锋,党员行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了解进博会历史和基本情况,学习习zsj在进博会上的主旨严演讲精神,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明确进博会的意义,增强东道主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办好第三届进博会使命感、责任感,激发立足本职奉献进博的精神动力。

  为了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关注社会,关注杨浦,组织党员参与四期“大家微讲堂”暨“四史”学习教育云端思政课的收看收听,进行现场互动,提高学习效果。党总支与中国银行新江湾城分行开展党建共建结对,探索跨行业、跨领域的党建联建新模式。组织支委会成员参观中国银行博物馆,通过金融发展这一侧面加深对改革开放历史的认识和了解。

  2、行动落实,以先锋行动践行党团员责任担当

  深化“进博先锋行动”。组织广大教师收看中央电视台和上海教育台“开学第一课”,了解新学期教育教学和防疫要求,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组织党员对上学期先锋岗履责情况个人总结。吸收今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重新组建党团员防疫先锋志愿队,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投身第三届进博会筹办的火热实践。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党组织围绕“凝心聚力进博会”,支持开展“建功立业创一流”等各类立功竞赛和主题活动,加强后备干部和青年教师培养,选拔5位青年教师到职能部门挂职锻炼。以支部提升为党总支为契机,积极探索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的党员自主管理模式。

  加强关心关爱。落实谈心谈话和党内关怀制度,关心生病和去世在职、退休教师,开展新一轮“上音实验集团、联盟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推选。我校吴佳音老师被评为杨浦区第五届感动校园人物。加强宣传,切实凝聚服务保障进博会的强大力量。

篇2:中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自查报告

  中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迎接全国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会教字〔**〕53号)、《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我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体育工作

  (一)认真贯彻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学校行政班子树立了“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行《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目标明确、可行性较强的发展规划计,制定了学校体育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制定了得力措施,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大纲),合理安排体育课教学工作。

  我校的体育课堂教学工作一贯根据“条例”和课程标准(大纲)的要求,合理的安排体育课,一个教学班每周开设两节体育课和一节生命与健康课,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大纲)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每学期开学初,要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实施体育教学。学期结束时,都进行教学总结。

  (三)积极开展“两操一活动”,认真抓好阳光体育活动。

  学校一贯重视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工作,实行早操、课间操制度,由值日行政、值周老师和体育教师负责监督和管理。较好的保证了两操的质量,有效的提高了两操的效果。我校每年春季举行乒乓球赛、秋季举行篮球赛,每年均召开秋季田径运动会;平常开展了阳光体育活动,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

  (四)逐步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器材的投入和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改善体育教学环境。

  我校是一所农村薄弱学校,没有专业的体育教师,体育教学一直由其它专业教师兼任,教育力量显得很薄弱。我校有200米环形跑道、篮、排球场地、乒乓球场地、学生自由活动区域等基础设施。多年来,学校一直重视体育基础设施和器材的投入和建设,根据需要,每年投入适当的经费用于购置体育器材和设备,基本上能够保证体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但离《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还相差很远。

  (五)建立体制健康监测制度,努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学校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制度,定期对在校学生进行体质测试;实行学生视力监测制度,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有记录、统计分析。并且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卫生工作

  (一)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学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卫生工作,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石继万副校长专门负责卫生工作。

  (二)积极改善学校硬件设施。

  1、教室采光照明均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卫生标准》设计,采用南北向双侧采光,教室平均照度达到150l*。教室黑板采用耐磨无光泽材料制成的弧型黑板,无破损裂缝,无暗光,其平均垂直照度达到200l*。教室照明光源采用荧光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悬挂高度为2m,灯管排列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篇3:设计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设计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下简称通识课)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通识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课程教学水平和质量,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识课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让学生成为有社会担当,有人文情怀,有科学精神,有创造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

  第二章 课程设置

  第三条 通识课教学属于学校计划内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统一审批管理。

  第四条 通识课设置两大模块:人文艺术模块、自然科学模块,每个模块设置若干门课程,具体选课要求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第五条 通识课开设包含有校内课程和网络课程,所有通识课均需经遴选后方可申请开课,学生选课后方可修读。

  第六条 校内通识课开设的要求

  (一)任课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一名教师一学期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门通识课,每门通识课开设不得超过2个教学班。

  (二)拟新开设通识课的教师,须在前一学期15-17周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所属单位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三)为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充分利用教学资源,选课人数至少达20人及以上方可开课;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较差的教师,取消再次开课资格。

  (四)拟开设的课程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停开或缓开。

  第七条 校内通识课教学环节由课堂讲授、课外阅读、课后作业、课堂讨论等组成,避免灌输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

  第八条 网络通识课在第二至第七学期面向全体在校生开放,网络通识课程认定学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分认定。教务处根据课程资源选择国内外优质线上课程。

  第九条 通识课一般不统一征订教材,教师可向学生指定参考书,学生自愿购买。

  第三章 课程管理

  第十条 通识课的教学管理要求与必修课相同,须按照规范的教学管理机制和教学质量标准执行。

  (一)教务处总体把握全校通识课的开课模块、开设数量、课程安排、选课人数等。统筹落实通识课教学安排。

  (二)各开课单位负责通识课的课程设置、开课条件和资格审核,负责对通识课任课教师进行监督与管理等。

  (三)任课教师须严格管理学生、做好考勤记录,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减选修学生人数。

  第十一条 通识课由学生根据本人兴趣爱好进行选课,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改选、退选。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错选或漏选的,不予补选,学生可在后续的学期补选补修。

  第十二条 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选该课程的学生重选其他课程。

  第十三条 通识课原则上不允许调课,任课教师因故确需调课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

  第十四条 通识课的课时工作量纳入教师本人的教学工作总量。由教师所属单位按《xx设计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予以核算上报,统一发放。

  第四章 课程学习考核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合理安排修读学期,本科生应修读跨学科通识课不低于8学分,专科生应修读通识课不低于4学分。

  第十六条 学生重复修读同一门课程,只认定一次成绩和学分;未经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认定该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七条 根据课程性质不同,校内通识课可采取多种方式考核,具体要求按照《xx设计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八条 校内通识课考核形式须在课程教学大纲中予以明确,并在第一次课上对学生公布;网络通识课根据学习平台的相关要求,落实考核任务。

  第十九条 通识课原则上不办理缓考;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安排补考及重修。学生可在下学期重新选修原课程或另选修其他通识课。

  第五章 质量监控

  第二十条 网络通识课学习平台将详细监控所有使用“刷课”软件、辅助工具等作弊手段进行学习的不良行为。出现“刷课”等不良学习记录者,按《xx设计工程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通识课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听课、问卷、网上评教、座谈等方式对通识课开展教学质量跟踪。对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课程取消其开课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