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列表 > 医学院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医学院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 2024-10-05
  • 9022

  医学院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后勤管理处公章、各部门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第二条 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 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第四条 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后勤管理处办公室指定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第五条 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办公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第六条 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第七条 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

  第八条 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篇2:旅游景区印章管理制度

  重渡沟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第五章 规章制度

  八、印 章 管 理 制 度

  (一)公司印章,合同章均由办公室设专人保管。

  (二)各职能部门因工作所需加盖公章时,须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再由办公室印章保管员予以加盖。

  (三)对外协议,合同等非行政性文件需加盖公章时,则由职能部门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再由办公室印章保管员予以加盖。

  (四)印章保管人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严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印章及其《用印申请单》。

  (五)部门印鉴由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保管,部门印鉴(办公室除外)不对外,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六)公司印章不得携带外出,如在特殊情况下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

篇3: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本协会各项工作规范、高效、优质, 依据《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印章,包括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含分会)、协会秘书处、协会财务专用章。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1. 协会印章、协会财务专用章,由秘书处依据四川省民政厅颁发《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到指定机构刻制,并报四川省民政厅社会团体局备案。

  2. 协会秘书处印章由秘书长提出申请,并承担管理责任,报会长批准后刻制。

  3. 各专业委员会(含分会)印章,由其主任或分会会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承担管理责任,报经会长审批后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刻制、颁发。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范围

  1. 协会印章用于协会颁发文件、通知以及对内对外开展的各项活动需要,用印一般由会长审批,特殊情况经会长授权由秘书长代为审批,并办理用印审批手续。

  2. 协会秘书处印章主要用于协会内部各项工作需要,特殊情况下也可代表协会用于与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及其各分支机构的工作联系,用印必须经秘书长审批并办理用印审批手续。

  3. 各专业委员会(含分会)印章,一般用于协会内部、本协会各分支机构之间以及分支机构内部工作需要,也可用于与中国教育后勤协会相对应的分支机构之间的工作需要。用印必须经其主任或分会会长审批,并办理用印审批手续。

  第五条 印章的保管

  1. 协会、协会秘书处印章由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指定人员管理。

  2. 协会财务专用章由协会秘书长与协会财务管理负责(兼)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商定相应人员管理。

  3. 各专业委员会(含分会)印章由其主任或分会会长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 印章的保管与使用责任

  1. 印章使用审批人承担因审批不当产生的法律等一切后果与责任。

  2. 印章管理人承担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用印产生的法律等一切后果与责任;承担因管理不当,导致印章丢失等原因产生的法律等一切后果与责任。

  3. 协会秘书处既是协会印章管理单位也是各专业委员会(含分会)印章使用保管的监管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各分支机构印章使用、保管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第七条 本制度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