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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 2024-10-10
  • 3256

  六小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义务教育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义务教育收入分配增长新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15】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要进一步强化激励、搞活分配,实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着力建立重实绩、

  重贡献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加强总量统筹,注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向工作量大、责任重、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绩效工资分配要向承担义务教育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特别是向推进素质教育、课程改革和优质均衡等方面率先攻坚克难、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改革项目倾斜。

  二、 制定依据

  1、《杨浦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杨府办【2009】106号)、

  2、《杨浦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杨人社【2009】108号)

  3、《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教【2009】170号)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14】4号)

  5、《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杨教【2016】52号)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 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 实施范围

  1、学校执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2、岗位聘任期限以合同年限为准。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组成,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多劳多得和实际贡献,由学校经过考核后发放。

  六、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岗位津贴:主要体现教职工工作年限和岗位职责,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统一制定标准发放。

  2、工作量津贴:设工作量津贴、职务津贴、班主任津贴三项,发放11个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95】40号文,学校专任教师的周课时数标准为:一、二年级语数外15节/周,三——五年级语数外13节/周,音体美18节/周,其他学科16节/周;中层干部:6—8节/周。

  (1)教师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方可享受标准工作量津贴,每月2500元。

  (2)职员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方可享受标准工作量津贴,每月2250元。

  (3)职务津贴:正职校长: 2000元/月

  副校长、副书记: 1750元/月

  中层干部: 1500元/月

  副班主任老师津贴: 400元/月

  注:正职校长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6;副职校长、书记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4;中层干部享受班主任津贴的1.2。

  (4)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工作量为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每月1250元(其中300元放到奖励性绩效里面进行考核)。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通过考核后分成按月发放和按学期发放,学期考核发放为一月和六月。

  1、按月考核发放部分:

  (1)各级各类组长奖励:教师在完成标准工作量前提下,按照承担的工作性质、贡献大小等分档:

  A:年级组长:500元; B:学科组长: 450元 C:备课组长: 350元

  (2)各级骨干奖励:分区级认定、校级认定、青年岗位分为A、B、C三档:

  A:500元;B:300元;C:200元

  (3)班主任考核奖:A、B、C分三档,(考核细则由德育室和大队部制定及考核)。

  A:红旗中队:300元;B:良好中队;200元 C:一般中队:100元

  (4)语数外奖励200人/月;另外承担超课时奖励,分三档:

  A:执教两个班语文、执教三班数学津贴(跨年级):1000元(不再享受超课时津贴)

  B:执教四个班英语并跨年级教学奖:600元

  C:代课一个月及以上:500元

  (5)承担校级兴趣组(每周3次),分二档:

  A:优秀:200元; B:一般:150元

  其他兴趣组,分二档:

  A:优秀:150元;B:一般:100元

  (6)语数外教学质量奖:分二档。(由教育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考核)

  A:学校质量监控中合格率达到100%,奖励200元/班;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奖励100元/班;达到年级平均分及以上的教师奖励100元。

  B:区质量调研中:语数英合格率100%,奖300元;超区平均分奖500元。技能学科根据优秀、良好比例奖励200—300元

  (7)后勤服务、保障奖:分二档

  A:优秀:500元; B:一般300元

  (8)带教奖励(除见习教师带教):分二档

  A:优秀:200元; B:一般:100元

  (9)工作室导师奖:分二档

  A:优秀:800元; B:一般:600元

  (10)承担各级项目奖:分三档

  A:全国200元;B:市150元;C:区100元

  (11)文明单位创建奖(含师德奖、文明组室、广播操等)分二档。(考核细则由党支部和工会负责制定并考核)

  A:优秀:400元;B:一般:300元

  (12)学历奖励:分二档

  A:硕士生毕业:200元;B:本科毕业:100元

  (13)护导奖:分二档。(由安全代表及综合治理负责人考核)

  A:优秀100元; B:一般:80元

  (14)学段奖励:

  一年级第一学期、五年级第二学期,语、数、外老师津贴:150元

  (15)教龄津贴:分四档

  A: 30年以上(含30年):300元/月

  B:20年以上(含20年):200元/月

  C:10年以上(含10年):100元/月

  D:10年以下: 50元/月

  (16)其他:

  A:临时代课费:40元/节;晚托:30元/节

  B:暑期社区辅导员:500元(根据社区反馈发放,一次性发放)

  C:节假日值班:100元/次(当月发生,下月发)

  D:对有随班就读学生的班主任,每月津贴100元;语文、数学、外语老师每月津贴50元。(班主任不再享受学科教师津贴)

  E:津贴:科技、艺术、信息总辅导员: 1000元/月

  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 150元/月

  体育、卫生、艺术: 200元/月

  网络管理员、食堂管理员:300元/月

  全校学生用餐卫生管理:250元/月

  报账员、块长: 200元/月

  兼职心理辅导老师: 450元/月

  2、按学期考核发放部分

  (1)考核奖励:

  每年一月份、六月份,根据上一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出勤情况进行发放,考核等第为优秀、合格。考核为优秀的,奖励1000元。

  (2)超工作量奖励:经学校认定的超工作量奖励。

  (3)教学、德育考核奖:经相关部门考核的教学流程管理、教学质量、德育工作等相关奖励。

  (4)骨干教师奖励:按照区骨干教师条例进行考核。

  (5)男教师奖:300元/人

  (6)教育服务奖:300元/人

  (7)中高职称奖:500元/人

  (8)优秀团队奖:300元/人

  (9)老教师关怀奖(女教师年满52周岁,男教师年满57周岁):

  500元/人

  (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教师个人成果:全国、市、区行政部门颁发的奖状,按下列标准奖励

  A.公开课

  市:300

  区:200

  校:100

  B.论文获奖

  级别

  获奖等第及奖励金额

  全国

  一等奖:400

  二等奖:300

  三等奖:200

  市级

  一等奖:300

  二等奖:200

  三等奖:100

  区级

  一等奖:200

  二等奖:100

  三等奖:80

  C.论文发表

  正式发表:300

  其他:150

  D.各类荣誉

  全国:800 市:500

  区:300

  校:200

  E.教学比赛

  级别

  获奖等第及奖励金额

  全国

  一等奖:1500

  二等奖:1000

  三等奖:500

  市级

  一等奖:1000

  二等奖:500

  三等奖:300

  区级

  一等奖:500

  二等奖:300

  三等奖:200

  指导奖: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行政部门组织比赛中,所指导的学生取得成绩,教师可以获得指导奖励。

  A.民间组织的比赛,一律作为组织奖——10位学生以上20元,10位学生以下10元。

  B.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生个体得奖,对指导老师进行奖励,封顶1500元。

  级别

  获奖等第及奖励金额

  全国

  一等奖:300

  二等奖:200

  三等奖:100

  市级

  一等奖:200

  二等奖:100

  三等奖:80

  区级

  一等奖:80

  二等奖:50

  三等奖:30

  C.团体奖励:指导学生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对指导老师进行奖励

  级别

  获奖等第及奖励金额

  全国

  一等奖:1000

  二等奖:800

  三等奖:500

  市级

  一等奖:800

  二等奖:500

  三等奖:300

  区级

  一等奖:500

  二等奖:300

  三等奖:100

  注:体育比赛中,获得第一至第三名的奖励参照一等奖;第四至第六名的参照二等奖;第五至第八名的参照三等奖。

  ➢班组奖励:各学科组、备课组、办公室等组室在文明组室、优秀备课组等创建中获得荣誉的,给予奖励。

  市:300/人均

  区:200/人均

  校:100/人均

  ➢少先队优秀集体奖励

  市:300

  区:200

  校:100

  (5)其他奖励:

  A.节日奖: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各1000元

  B.突出贡献奖、协作奖、嘉奖、学校重大活动奖等

  C.学校办学先进奖、文明单位奖等通过教育局考核统一发放。

  七、考核办法

  1、绩效考核由各部门制定考核细则,采用日常考核与学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条款中未涉及的项目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2、对履行了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作出贡献的教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对当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10%——50%,对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请病假的老师,扣除当日相关的课时津贴和交通费、班主任津贴等。请事假的老师还需扣除国家规定的当日工资等。

  备注:

  1、绩效考核中的具体项目,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如:遇人员调动、项目调整、学历晋升等情况,则相对应的绩效奖励也进行调整。

  2、对绩效剩余部分,将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承担市、区各种临时任务的,以及学校项目建设、课程建设、文化建设、体育艺术科技等学校发展任务的,有校长室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再分配。

  3、本方案从2017年1月开始实施。

篇2: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ls县XX高级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绩效分配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发放教职工工作津贴,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上级部门考核分配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供我校教职工工作补贴发放时试行。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工作津贴分配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校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工作津贴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依据。除 有关政策规定以外,凡没有绩效考核结果的,不能参与工作津贴分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津贴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服从安排,尊重事实”的原则。教师编制担任职员的就参与职员系列的考核分配,职员 编制担任教学工作的则参与教师系列的考核分配。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工作津贴分配

  根据我校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和市教育局划拨给我校的年度工作津贴总额,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涉及面比较广,工作量大,影响考核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多。因此,本着宜粗不宜细,便于操作的思路,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教师和职员两个系列进行:

  ①教师绩效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共100分即考勤奖(30分)、课时津贴教案津贴(30分)、工作考核奖(40分)。同时,设立奖励分,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班主任。每学期根据量化得分结果,按照每个分值20元发放工作津贴。

  ②职员绩效考核包括两部分内容共100分即考勤奖(50分)、工作考核奖 (50分)。每学期根据量化得分结果,按照每个分值15元发放工作津贴。

  教职工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工作津贴。凡学期内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

  (一) 教师绩效考核及工作津贴分配

  1、教师考勤奖(30分):

  (1) 考勤合格的条件及得分:遵守师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认真批改作业、练习和试卷,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辅导等。符合上述条件且出满勤者评定为合格,得30分。

  (2) 请假处理:学期事假累计不满1周者,病假累计不满2周者,不扣分;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扣3 分;事假、病假2周以上1月以内扣6分;超过1月以上者,每月扣6分直至30分扣完为止。公假、婚假、产假、丧假依照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不扣分。

  (3) 缺勤处理:教职工会议、教研组会议、备课组会议缺勤1次扣0.5分;监考缺勤1次扣1分;缺课1节 扣1分,经常缺课,情节严重者,依据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旷职论处。

  2、课时津贴教案津贴(30分):

  (1) 课时津贴分值计算办法如下:设:教师课时津贴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周)为A;教师每周课时数为B(班会及代课不计算在内);每 课时得分(0.1分)为C。则:X=A×B × C

  (2) 教案津贴分值计算办法如下:设:教师课时津贴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周)为A;教师每周教案数为B(以美、音、信、听力等每周 1个教案为基准数,超过1个教案的设为奖励分);每个教案得分(0.1分)为C。则:X=A×B×C

  (3) 教案奖励分值计算办法如下:设:教案奖励分总量为X;每学期周数(20周)为A;每周教案数为B;每个教案得分(0.1分)为C。则: X=A×(B-1) × C

  (4) 说明:①学校行政人员的课时数以及请假教师的课时数计算办法按《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②教师在期末应把自己撰写的教案缴交到教务处检查,评定为合格者方可得分。   3、教师工作考核奖(含班主任工作考核和教学成绩评价)(40分):

  (1) 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文明班级”评比考核办法及实施量化细则》,文明班级评比一等奖,该班班主任考核为优秀,得15分,并奖励10分;考核优秀的比例为每个年段班级数的20%,其余 80%班主任考核合格者,得15分;学校行政人员(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兼任班主任不再重复计分),考核合格以上者,得15分;生管组长、保卫组长、心理咨询室负责人视同班主任,奖励15分。

  (2) 教学成绩评价:依据《教学成绩评价方法》,期末教学成绩评价优秀的,考核定为优秀,得25分,并奖励15分;期末教学成绩评价优秀以下者,考核定为合格,得25分;未参加教学评价的 体、音、美等学科任课教师,其教学成绩评价等级,按30%优秀的比例,由科任教师述职,然后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参加述职的教师投票确定等级。

  (二) 职员绩效考核及工作津贴分配

  1、职员考勤奖(50分):

  (1) 考勤合格条件:遵守师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按时到校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必要时加班等。符合上述条件且出满勤者评定为合格,得50分。

  (2) 请假处理:学期事假累计不满1周者,病假累计不满2周者,不扣分;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扣5分;事假、病假2周以上1月以内扣10分;超过1月以上者,每月扣10分直至50分扣完为止。公假、婚假、 产假、丧假按《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不扣分。

  (3) 缺勤处理:教职工会议缺勤1次扣0.5分;缺勤半天扣1分,经常缺勤,情节严重者,依据《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旷职论处。

  (4) 本项目预计一个学期发放金额约为x元,全年发放金额约为x元。

  2、职员工作考核奖(50分):

  等级和分值:职员考核奖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为25%,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员投票确定等级。评为优秀者,得50分;合格者得40分。

篇3:XX小学绩效工资奖励分配办法

  XX小学绩效工资奖励分配办法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XX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职务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校级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2、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

  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班班主任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