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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阅读学分实施办法

  • 2024-10-12
  • 1935

  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阅读学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阅读,拓宽学生视野,提高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自觉阅读习惯及自主学习能力,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阅读学分是我校素质教育模块的必修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自己的特长、专业和爱好,完成一定数量的课外图书阅读并通过考核,经学校审核后被认定的学分。

  第三条阅读学分实行课程化管理。学校开设素质教育必修课--《大学生阅读》,2学分,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学期考核,要求学生在实习前获取。

  第四条《大学生阅读》课程由学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自行完成学习,网络教学平台目前电脑端为“超星泛雅平台”,移动端为“学习通”。

  第二章阅读学分的获取

  第五条图书馆按学期、分专业推荐人文社科类图书及专业类图书。学生可从推荐书目中进行阅读,也可自行选择健康、积极的图书进行阅读。

  第六条学生每学期至少完成2本纸质图书的借阅量。

  第七条阅读途径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图书馆借阅、自购图书、移动图书馆、学习通、歌德借阅机等。

  第八条阅读后每本书籍填写一份《课外阅读考核表》,登记图书基本信息,汇报读书心得(不少于800字)。严禁抄袭,雷同记零分。在每个学期的第16周前上传到课程平台,至少上传1份,可上传多份。接受考核评分。

  第九条 《大学生阅读》课程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平时成绩+课外阅读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课外阅读成绩占70%。平时成绩由读者诚信分构成。具体指标见附件2。

  第十条 《大学生阅读》课程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学期均开设,每学期都必须修完,第16周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每个学期可获取0.5个学分。每学期最多计0.5个学分。四个学期共2学分。

  第十一条考核不合格者,将按学校教务处规定,参加补考。毕业前未修满阅读学分者,不予发放毕业证。

  第三章阅读学分的管理及认定

  第十二条阅读学分的管理及认定由图书信息中心负责,教务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团委)、各系部、各处室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每学期完成《大学生阅读》课程全部工作后,每一个班级计2学时,由图书信息中心予以分配。课时费纳入学校正常教学开支。

  第十四条除完成读书心得以外,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由图书信息中心、学工处(团委)及各系部举办的各类读书报告会、征文赛、优秀读书笔记等各类读书活动,树立良好的读书风气。

  第十五条对弄虚作假、抄袭舞弊者,取消该学分,并根据《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图书信息中心。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课外阅读考核表

  系部:班级: 姓名:学号:学期:

书名:

作者:

读书心得(不少于800字)

图书馆

审核评分

 

审核人签名:

       

  









附件2

  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读者诚信管理办法(选摘)

扣分项

诚信分

扣分项

诚信分

不服从管理员管理,态度恶劣、无理取闹

-40

使用个人物品或馆藏书刊长期占用阅览及自习座位

-5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40

超量取用书刊,乱丢乱放,藏匿馆藏书刊

-5

在图书馆吸烟,使用明火

-20

借用他人校园卡及借校园卡给他人入馆

-5

在图书馆使用电器取暖、烧水,乱搭乱接电源

-20

带食物、饮料入馆,在馆内进食

-5

偷盗书刊、设施设备及他人私人物品

-20

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5

违反图书借阅制度,逾期未归还图书

(图书逾期每天计扣0.5分。最多扣100分)

-0.5---100

穿背心、拖鞋或赤膊入馆

-5

污损、撕毁书刊

-10

高声喧哗、聊天,打电话、放音乐

-5

破坏图书馆的各类设施

-10

随意搬动座椅、沙发及其它设施

-5

不爱护图书馆的各类设施

-5

在图书馆计算机上私自安装程序,更改系统设置、玩大型网络游戏

-5

加分项

诚信分

备注

借阅或续借图书

+1

两本为基数,每超过一本加1分,最多计40分

阅览室、自习室、读书APP签到

+1

每次增加1分,每天最高增加2分。

到图书馆参加义务劳动

+2

一小时加2分

参加图书馆组织的读书活动

+5

每次活动加5分

积极完成《大学生阅读》课程作业

+5

每次加5分

利用学习通建读书专题

+10

每个专题加10分

篇2:六小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及制度

  六小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及制度

一、教师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

  1.教师笔记本电脑在借用期内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上的软件设置,更不能私自更改笔记本电脑的硬件配置。

  2.教师在借用期内人为造成笔记本电脑损坏,修理费用自负。教师在借用期内造成笔记本电脑遗失,按笔记本电脑原价扣除年使用期限的基础上理赔。

  3.学校教师配备的电脑和多媒体设备只提供给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使用,以及教师在学习相关计算机操作时使用,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教师在使用其它多媒体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来操作,一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后果自负。

二、软件及网络资源使用的管理

  1.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感染病毒造成该机系统瘫痪,由使用者个人负责。

  2.学校计算机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可以将教学进度,电子教案以及课件等通过ftp上传到学校公网,供其他老师借鉴。信息中心对教师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情况、以及制作课件的件数进行登记,到学期结束时汇总给教导处,教导处到年终进行汇总评比。

  4.教师应科学、正确、规范、健康地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不得违反《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访问黄色、反动的网页或带有黄色、反动内容的网站,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校园网运用管理

  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信息技术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系统构思、设计网站的架构,配合各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学校重大工作(活动)在网上公布,为师生提供校园信息。

  3.网站中属于部门管理的栏目,网站内容应做到常换常新。

  4.学校的各种公告和通知均在网上发布,看到公告和通知的老师有义务将公告和通知告知其他老师,对于仅限学校内部传达的公告和通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发布。

四、计算机教室及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

  1.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信息中心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保持多媒体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5、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7、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需使用多功能厅、拍照、摄像等设备时,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导处提出申请,凭教导处意见到信息中心办理登记,由信息中心安排处理。

篇3:六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实施细则

  六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实施细则

  为贯彻xx届x中全会确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了全面落实HJTzsj提出的“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起来”的指示精神,我校积极参加区教育系统开展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结合起来,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构建和谐的校园氛围,特制定《六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实施细则》。

  一、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成员

  组长:XX(工会主席)

  组员:X(支部副书记) X(人事干部)

  X(教师代表) X(教师代表)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程序

  1、受理:在聘用合同的建立、变更、终止、解除、奖金分配方面等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后,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小组三日内给予答复是否受理。

  2、调查:凡受理的案件,调解小组在十日内仔细征询当事人意见,及时查明事 实,做好相关的记录。并请当事人确认调查材料并签名。

  3、调解:依照2004年37号文《上海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单位规范性规章文本等,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地进行调解,在两周内将调解结果反馈本人并备案。

  (注: 1、如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向上级部门提出调解。

  2、凡未通过本单位调解的劳动争议,上级单位一律不予以受理。)

  三、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要求

  1、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人为本,做到“法”与“情”相结合,以沟通、协商、缓解等特有的调解方式,及时 柔性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矛盾。

  2、调解小组的成员在调解过程中要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强调柔性操作,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