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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2024-10-13
  • 9959

  专科学校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学校互联网网站管理水平,规范学校互联网信息服务,维护学校网络空间形象与声誉,确保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网站采用分级管理,分为一级网站和二级网站。一级网站是指学校官方门户网站,由党务工作部负责建设和管理,由图书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二级网站是指各系、部、教学教辅机构及各行政部门等校内二级单位建立的网站,由所在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图书信息中心提供站群平台支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是指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含学校二级单位)所开办的,通过互联网向网络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互联网IP地址,是指由互联网接入单位分配给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使用的互联网IP地址。本办法所称学校互联网域名,是指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备案的互联网域名。

  第五条:学校所有网站应使用学校互联网域名或互联网IP地址。

  第六条:未经批准,网站开办部门不得使用学校互联网域名或互联网IP地址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七条:学校各级网站均需设置至少1名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建设、运维、信息安全管理和内容更新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网站建设与运维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审定学校网站管理相关制度;网站建设与运维的统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与评估工作等。

  第九条:图书信息中心是网站建设、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撑部门,负责站群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网站与信息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参与网络安全应急处置。

  第十条:党务工作部是学校网站信息的审核与校内外舆情监控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校内各部门网站内容建设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校园新闻类服务审批,并对学校各部门网站规范使用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使用不当者予以纠正。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学校通知、公告类信息审批,负责对整个网站建设的督办督察。

  第十一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网站开办部门为网站建设、运行、维护、安全、内容审查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网站建设、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网站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为保证学校各部门工作高效便捷、信息公开透明,原则上,学校各二级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网站,学校对各网站实施备案审批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对全校网站实施集群化管理,校内各系、部、中心的二级网站统一集中到网站站群平台,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防护和统一监测。各部门有义务配合完成网站集群工作。

  第十四条:申请新建、迁移网站的部门应履行备案报批手续,向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提供以下材料:

  (一)网站入驻申请表(附件1);

  (二)网站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附件2);

  第十五条:学校对网站实施统一标识管理,网站设计应遵循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标准,规范校徽、中英文校名等元素的使用,形成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统一风格。未经过备案审批的网站,不得使用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名称及视觉形象标识系统。

  第四章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门户网站(一级网站)新闻和公告栏目发布全校性新闻和公开信息,学校门户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由党务工作部负责。

  第十七条:学校各二级部门自行发布本部门新闻、通知及其他公开信息,并有责任和义务向学校门户网站提供反映本部门建设、发展的重要新闻信息。

  第十八条:校园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党务工作部负责学校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与审核。各二级网站的信息发布需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才可上网发布,二级网站信息要推送到门户网站发布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还需提交党务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发布。

  第十九条:所有在校内网站上发布的新闻或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新闻或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及时性以及文字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网站信息发布采取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不遵守本制度约定,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信息安全事件的个人或单位(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网站内容更新情况,指定专人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五章网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网站开办单位是网站内容安全的责任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网站内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网站开办部门是网站安全的负责部门,部门行政正职领导是网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网站管理员是网站技术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图书信息中心是网站技术安全责任部门,图书信息中心正职领导是网站技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图书信息中心网站集群平台负责人是网站技术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按照国家相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防护技术体系,加强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数据备份,落实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挂马等关键技术防范措施,提高网站抵御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网站的管理账号由图书信息中心统一分配,网站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部门)权限内的账号、密码进行保密管理,不外泄、不外借,并定期更改密码。

  第二十五条:网站管理员在发布信息和上传文件前需对相关文件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因发布内容造成的安全隐患、版权纠纷或其他责任问题由信息提供者和网站管理员承担。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各有关部门按本办法规定职责对校内各部门网站建设、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于限期不整改的,图书信息中心可视具体情节予以暂时关闭网站、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相关规定,失职、渎职造成网站安全责任事故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图书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学校颁布本办法后开始施行。

  附件1: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入驻申请表

  附件2:网站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附件1

  XX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入驻申请表

申请部门

 

网站名称

 

域名/网址

不填

申请理由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负责人

     

内容负责人

     

加入方式

□迁移网站□新建网站

网站需求

说明文档

详细需求请附件说明(可参照下面需求模板设计)。

本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024年月日

图书信息中心办理意见

 

党务工作部

意见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护理系(部)网站功能需求(模板)

  1、栏目设计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内容说明

页面设计

功能描述

系部介绍

系部简介

系部简介

单页

图文

组织机构

系部组织机构介绍

单页

图文

系部荣誉

系部荣誉展示

单页

图文

新闻动态

 

系部新闻

栏目列表页

图文、视频

留言板

     

互动

学习资料

     

下载

……

       

……

       

  2、风格设计

  (1)风格确认

主题风格

主色调

中国风£

中医药风£

科技风£

其他:(请自行填写)

 

红色£

淡黄色£

绿色£

蓝色£

粉红色£

其他:(请自行填写)

  (2)参考网站网址:

  (3)设计思路:

  3、功能需求

  功能是融入到栏目设计里面的,请各位老师将下列功能填入上文栏目设计表中。

  (1)互动交流(2)下载(3)图文发布(4)视频发布(其他)(5)超级链接

  附件2

  网站安全管理责任承诺书

篇2:XX大学二级网站信息发布制度

  XX大学二级网站信息发布制度 (2018 年 8 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二级网站的信息发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保密条例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中“二级网站”指各学院、各党政群部门、校直单位、科研教辅机构网站,以及由学校批准设立的专题网站。

  第二条 二级网站的信息审核发布由主办单位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内容规范

  第三条 二级网站可发布的信息范围:与学校和本单位有关的新闻、信息、通知、公告等。

  第四条 二级网站须确保发布内容的质量和政治安全。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信息发布要及时、规范、准确,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健康向上,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

  第五条 二级网站栏目应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设立,一般应包括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服务指南、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中文网站名称、标题、正文等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杜绝错字、别字和异型字。

  第七条 各网站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署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网站发布的内容及链接应符合《贵大发〔2018〕80号文件》要求。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禁止发布涉密信息,对违反规定擅自上网发布信息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管理规范

  第八条 各单位对所属网站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指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

  第九条 各单位应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

  第十条 未进入站群系统的二级网站,需按公安、网监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二级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为读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第十二条 二级网站首页的“新闻”类栏目应保证实时更新, 每月应不少于3条,“学院(部门)介绍”、“学科建设”、“教学培养”、“学术科研”、“师资队伍”、“招生就业”、等栏目应保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其余网页中内容实际已经发生变动的,尽量在1周内进行更新,栏目必须具有内容,不得为空白。

  第十三条 由校办、宣传部和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在每年年末对二级网站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二级网站责任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并对管理不规范、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错漏较多的网站,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限期整改。对违规上传内容,不履行信息审核发布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和造成的影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规定解释权在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